论文摘要
本文以尼布尔的基督教伦理思想为出发点,带着对社会公正问题的思考,在尼布尔的思想中找到一种“中道”的解决方法。文章首先从基督教神学的原罪学说入手,也同时是尼布尔基督教伦理学人性论的基础,从“人是罪人”延伸开去,探讨了个体道德和群体道德的特性和区别。尼布尔从个体道德和群体道德的区别中找到造成社会不公正问题的原因,即群体道德的不道德性。文章探讨了几种在实现社会公正途径中有价值的资源,理性资源、宗教资源和社会强制作用,这几种资源对社会正义问题起到了不同程度的促进但各有局限性。最后选择了一种可以使社会中的不公正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的方法,将社会中的道德因素与强制因素相结合,在相互制约中解决社会中的冲突。在实现社会公正这一目标之下,理性、强制力和宗教三种可利用的资源都具有各自的局限性,单凭任何一种力量或者把任何一者过度使用,其结果都是我们所不期望的。在《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中,尼布尔指明了一条路径,三种资源相结合,互相牵制,将每一种资源都整合在一起,权力的使用作为手段,理性的作用为指导,宗教伦理作为规范。权力平衡道德,这就是尼布尔在这一问题上提出的解决办法。作为一位关心社会现实生活的哲学家,尼布尔对于社会公正问题的探寻是非常深刻和有现实意义的。尼布尔的基督教伦理思想不是高高在上的信仰式学说,他所要追寻的是解决社会问题的方法。在他的《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一书中,为社会不公正问题找到了一种“中道”的解决办法,将人类理智、宗教信仰与强制力量相互结合,也就是将道德和权力相结合,互相平衡互相制约,以此来保证社会公正,并且也为人的灵魂寻找了最终的归处,即上帝。这无疑是对当时社会中混乱的现实状况有效的。尼布尔对于罪、正义等伦理概念的阐释都是放在大量的现实事例中的,却从未对这些概念作出定义,那么这些基于尼布尔所处时代背景中的伦理概念,放置到其他的社会背景中,是否具有普遍性,是否还具有同样的意义?另外,尼布尔坚持认为群体是不道德的,完全把个体道德与群体道德分开,将个体道德和群体道德割裂成无关的道德主体,这样的划分,未免有些绝对。群体的道德在道德行为上是具有两面性的,一个群体对于群体自身内部的道德性也是不可忽视的。这两个问题对于深入剖析尼布尔的社会伦理思想是重要的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