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解除,相比于其它违约救济措施而言,是后:果最严重的一种措施。我国作为一个外贸大国,进出口企业经常性地会碰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解除问题。本文以比较法的形式,对英美法系国家立法、大陆法系国家立法、《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及我国立法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解除权的行使条件、解除方式、解除后果等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分析和研究,以期对我国进出口企业的外贸实践中有所借鉴。本文主要分五个部分:第一章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几种救济措施的概念、方法及各自的特征作一概述,分析了合同解除与违约救济的关系,同时重点介绍了合同解除的特征:第二章首先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解除权行使的一般性条件进行了概述,然后重点讨论了常见的六种可能导致合同解除的情形,包括货物质量瑕疵、迟延履行、不可抗力、预期违约、信用证付款方式时卖方单据不符及分批交货合同的解除等;第三章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行使方式进行了比较分析,主要讨论了行使解除权的意思表示和解除权的消灭;第四章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进行了比较分析,重点讨论了合同解除的溯及力、损害赔偿范围、可预见性原则和减轻损失原则;第五章讨论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解除权的法律适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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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论文; 解除权论文; 解除权的行使论文; 违约救济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