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禁止刑讯逼供以保障人权是民主法治社会的价值所在,也是现代法治国家保护人权,提高人权保障水平的历史责任。当前,刑讯逼供是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严重侵犯人权的现象,这种行为的发生不但严重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利,也使得我国人权保障问题成为了被国际社会所关注的焦点。刑讯逼供在我国刑事司法领域内的存在有着各种各样的社会与历史原因,这些因素在社会转型期还没有得到完全的祛除。尤其是近几年来发生在我国羁押场所的一系列犯罪嫌疑人非正常死亡事件,更加突出地将司法实践中的刑讯逼供现象呈现了出来。本文从人权保障的视角分析刑讯逼供问题,探讨刑讯逼供与人权的社会历史发展状况,考察刑讯逼供从传统国家制度设置的合法性到现代国家制度设置的非法性状况来研究这种转变的社会基础,分析当前刑讯逼供存在状况,提出了一系列禁止刑讯逼供的应对措施。本文分四部分,共四万多字。本文第一部分论述了刑讯逼供与人权的发展内容,刑讯逼供作为一种古老的社会历史现象,有其自身的表现形式和内容,而人权保障的缓慢发展也有其自身的内在要求。通过对刑讯逼供与人权发展的内涵对比,分析两者的内在关系,其目的在于使刑讯逼供与人权保障的矛盾关系得以凸显,使得对刑讯逼供的遏制措施符合现代社会人权发展趋势提供理论基础。本文第二部分主要论述了刑讯逼供从“合法”到“非法”的社会变化。从社会结构变迁与人权发展的广阔背景中来探讨内在的刑讯逼供生成的社会动力与基础,从刑讯逼供的合法性到非法性的成长过程来研究刑讯逼供与人权保障是最为根本的问题。这样的研究可以强化社会对刑讯逼供非法性的认同以从根本上来解决刑讯逼供侵犯人权问题,从而为遏制刑讯逼供提供理论依据和条件。本文第三部分主要对我国当前刑讯逼供的现状与对人权的现实危害进行分析论证,通过具体分析我国从传统社会步入现代社会过程中所受到的一系列制度与意识因素的影响,并结合当前的法律制度分析,以期为提出相关的遏制刑讯逼供的制度措施提供客观实际的基础。本文第四部分主要依据以上的理论依据与客观实际情况提出了一系列遏制刑讯逼供的具体制度措施,建立符合现代社会与现代国家的新的司法社会系统,以达到充分保障人权的社会法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