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题目: 中国足球协会法律地位研究
论文类型: 硕士论文
论文专业: 经济法
作者: 刘彬
导师: 鲁篱
关键词: 足球协会,足球联盟,法律地位,管理模式
文献来源: 西南财经大学
发表年度: 2005
论文摘要: 足球管理是足球职业化重要的组成部分,从足球产业在 19 世纪的兴旺发达到现今的繁荣稳定,世界足球管理模式已经普遍趋于稳定和统一,而在我国,由于足球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相异于与世界足球管理普遍模式相辅相成的管理者的法律地位,故而引发了诸多现行制度无法应对的问题,中国足球产业化的进程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不完善的历史大背景下更加显得步履维艰。中国足球产业发展从 1994 年全国甲 A 联赛开始至今已经十载有余,足球联赛也从全国甲 A 联赛发展到了中国超级联赛的新阶段。然而在足球产业如此重大的体制变化的背景下,中国足球管理体制依然未有任何变化,这使得旧的矛盾还没有解决,新的问题又不断爆发,从诞生开始就多灾多难的中国足球也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危机,中国足球协会再也没有挽救中国足球命运的回天之力了。2004 年底,以北京国安俱乐部足球队的客场罢赛事件为序幕,以大连实德俱乐部董事长徐明发表有关改革中国足球管理模式、成立中国足球职业俱乐部联盟有限公司为开端的足球投资人向中国足球协会要权的事件,使中国足球法律地位问题再次浮出水面,要天生就不符合足球产业基本规律的中国足球管理者解决超越其能力的状况似乎本来就有些强人所难,而由此引发的重构中国足球管理体制、重新定位中国足球协会法律地位的“革命”浪潮似乎也不可阻挡。因而,为弥补当前法学界对中国足球法律地位问题乏善可陈的理论研究,更为了提高中国足球管理水平,进而提高中国足球的整体水平,本文便从经济法行业协会自治的角度出发,跨越当前中国现行规则的束缚,在对比研究世界先进足球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对中国足球协会法律地位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尝试解决,且在此基础上对中国足球协会的法律地位重新定位,以期为中国足球产业的稳定发展打下基础。本文在研究角度、研究思路、研究方法等方面都与前面一些研究 2成果有较大差异。首先,在研究角度和研究思路上,采用了从足球协会本身性质——经济法主体之一的行业协会出发的研究视角,此即突破了理论界目前对我国足球主体地位“就事论事”的研究思路,为研究工作拓宽了视野,突破了现行规则、中国传统文化等因素对研究的束缚。其次,在研究方法上采用的实证分析、价值分析、社会学、经济分析等研究方法也是当前理论界没有过多涉及的,特别是实证分析研究法中的比较研究法不但进一步改善了比较研究法在这个领域的运用,也为今后的研究留下了较多国外可供参考的资料。本文的主要观点倾向于足球官方机构辅助和配合自治性足球协会对足球产业进行管理的世界主流道路,突破中国现行的一些规则、习惯、传统和文化等因素的限制,彻底改变中国足球协会“半官半民”、“一个班子、两块牌子”的畸形法律地位和足球监管模式,让在危难中寻求变革的中国足球从管理者开始走上符合规律、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合理性道路。本文除前言外由三个部分组成,也即三个章节。第一章由三节构成,第二章由两节构成,第三章由三节构成。第一部分即第一章主要对世界范围内足球协会的普遍模式的进行探析,目的在于通过这种不带任何价值判断的事实性研究为后文的价值研究、法律合理性研究以及中国足球协会法律地位的模式选择等问题打下基础和提供事实论据的支持。首先,对世界范围内的各种先进足球管理体制以及与我国有相似性的足球管理体制进行对比研究,可以初步得出现代足球的管理模式普遍发展到了足总(官方机构)+自治性足球联盟(民间组织)这一形态,且已趋于统一和稳定。其次,对这种模式中占主导地位的自治性足球联盟进行分析研究,可以发现其具有自治性、中介性、组织性、代表性、指导性和非赢利性等自治性行业协会的基本特点,这为重构我国足球协会提供了丰富的理论资源。再次,研究至此,对于自治性足球协会形成的原因探讨似乎就显得十分必要了,从世界足球普遍管理模式形成的路径中可以发现自治性的足球协会得以形成的原因根源于西方社会的(足球)历史、(足球)文化等方面,这也为我们审视我国足球管理体制提供了另外一条途径,也为我们了解我国足球法律地位错位的原因提供了有利的证 3据。最后,对自治性足球协会在西方社会的存在合理性研究,揭示了足球管理走自治道路的合理性,也对官方足球管理机构存在于现代足球管理体系之中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有了理论上的说明。第二章主要是在第一章的基础上对自治性足球协会自治权内容的研究。自治权是公权和私权的混合体,更是自治性足球协会得以存在的基础和世界足球普遍管理模式的根本。本章主要分析了自治性足球协会的权利来源以及这种行业协会的自治权内容,分析仍然主要采用本文第一部分采用的事实性研究方法和套路,主要目的在于为本文第三部分——中国足球协会法律地位研究打下基础、提供论据。第三章主要是对中国足球协会法律地位进行研究,是本文的重点和核心。本章主要论及中国足球协会法律地位的历史演进、中国足球协会法律地位错位所导致的诸多问题及解决措施和中国足球协会法律地位重构三个方面的问题。本章第一节,即中国足球协会法律地位的历史演进,着重从中国?
论文目录:
前言
第一章 足球协会的普遍模式
第一节 各种足球协会法律地位比较研究
一、国际足联的法律地位
二、英国足协的法律地位
三、意大利足协的法律地位
四、德国足协的法律地位
五、日本足协的法律地位
六、韩国足协的法律地位
第二节 足球协会主流模式及其特点
一、主流模式:足总(官方机构)+自治性足球联盟(民间组织)的管理模式
二、自治性足球联盟的特点
第三节 自治性足球协会形成的原因探讨
一、足球联盟自治是足球管理模式发展的历史延伸
二、足球联盟自治是足球文化发展的必然
三、足球联盟自治是成员自愿性的必然要求
第四节 自治性足球联盟管理模式的合理性研究
一、自治性足球联盟管理模式存在的合理性研究
二、官方管理机构存在于足球管理体制的原因
第二章 自治性足球协会的权力来源和权力种类
第一节 自治性足球协会的权力来源
一、由联盟内部成员契约授权
二、由法律直接授权
三、由政府委托授权
第二节 自治性足球协会自治权的内容
一、规章制定权
二、监管权
三、惩罚权
四、争端解决权
五、起诉权
第三章 中国足球协会法律地位研究
第一节 中国足球协会法律地位的历史演进
一、现代足球在中国的起步时期的足球管理(1840—1955).
二、中国足协法律地位的初步成形(1955—1990)
三、中国足球协会“半官半民”法律地位的确立(1990—2003)
第二节 中国足球协会法律地位错位所导致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一、中国足球协会法律地位错位所导致或关联的问题
二、对以上问题的简要回应
第三节 中国足球协会法律地位的制度重构
一、可供借鉴的管理模式
二、中国足球联盟法律地位的制度设计
三、中国足球联盟自治权的正当安排
四、中国足球行业自治的实现途径
参考文献
后记
致谢
发布时间: 2005-07-04
参考文献
- [1].中国足球协会自主权的法律规制研究[D]. 尹国全.延边大学2013
- [2].试论中国足球协会的性质及法律地位[D]. 高磊.中央民族大学2013
- [3].中国足协权力的行政法规制研究[D]. 毛胤裕.西南政法大学2011
- [4].公益众筹平台民事责任研究[D]. 侯俊.华中师范大学2018
- [5].论行业协会的法律地位[D]. 欧倩.华中科技大学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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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论高校教师的法律地位及其权利保障[D]. 季洪涛.吉林大学2005
- [8].社会中介组织的法律地位研究[D]. 王聪.长春理工大学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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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论机场国际中转区的法律地位[D]. 李欣东.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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