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航运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出贷人的投资,而出贷人最关注的是其投资的安全性,现有立法规定出贷人可以在船舶上设定抵押,但仍不能很好的保护出贷人的利益,相比之下,投保船舶保险和船舶抵押权人利益保险是出贷人寻求保障的两种较好的方式。抵押权人有可保利益是其获得保险保障的前提。由于在保险法的历史上,为可保利益原则的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的主要还是普通法系的数位杰出法官和一些经典的案例,因此本文在整体上是以英国MIA 1906的规定,英国海上保险相关条款和经典案例作为线索,在介绍各国的立法规定和学说观点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民法理论、保险法及海商法的规定进行分析研究。首先是对我国海上保险中的可保利益问题展开论述,在此基础上,着重论述了船舶抵押权人的可保利益,最终的落脚点是对完善我国的海上保险立法提出一些建议。本篇论文分为三章:第1章对海上保险下可保利益作了概述,首先对海上保险下可保利益作了界定,包括海上保险下可保利益的含义,海上保险下可保利益的性质,海上保险下可保利益的归属对象及法律特征;其次,论述了海上保险下可保利益界定的作用及意义。第2章是本篇论文的重点,全面论述了船舶抵押权人的可保利益问题。本章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船舶保险中抵押权人可保利益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具体论述了船舶保险中抵押权人可保利益存在的法律基础,抵押权人可保利益的范围,及抵押权登记对抵押权人可保利益的影响。第二部分是船舶抵押权人利益保险中的可保利益,包括船舶抵押权人利益保险产生的原因及船舶抵押权人利益保险的可保利益的性质。最后在第三部分作了小结。第3章指出我国现行立法在抵押权人可保利益问题上存在的缺陷,并提出笔者的建议。
论文目录
相关论文文献
- [1].论船舶保险对船舶抵押权人的利益保护[J]. 法制与社会 2009(04)
- [2].船舶险与保赔险的保险权益转让文书条款对比[J]. 水运管理 2020(06)
- [3].国际法视野下船舶优先权与相关权利的冲突与衡平[J].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1(02)
- [4].船舶优先权标的问题之比较分析[J]. 今日南国(中旬刊) 2010(09)
- [5].船舶优先权与船舶抵押权的竞合分析[J]. 九江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02)
标签:可保利益论文; 船舶抵押权人可保利益论文; 船舶保险论文; 船舶抵押权人利益保险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