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农民民主意识的提高、法律意识的增强,我国村委会选举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比如选举程序混乱、选举诉讼救济制度不健全、选举监督乏力、宗族思想的不利影响等。作为城市化进程产物的“城中村”由于地理位置特殊、经济发展水平较好等原因,与一般村组织存在着明显的区别:一是经济条件不同,二是人员构成不同,三是政治参与热情不同,四是治理内容不同。“城中村”的特殊性导致其在村委会选举过程中,一方面是新问题的出现,比如外来人口选举权利缺失、贿选严重、黑恶势力的介入等,另一方面是旧问题的凸显,如选举程序无序的加剧等。新、旧问题在“城中村”村委会选举中交织,更为严重的侵犯了“城中村”居民㈠的民主选举权利㈡,阻碍了我国基层民主的发展。2010年10月28日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㈢,新法完善了村委会选举、罢免程序、民主监督制度等,对健全村民自治制度,发展农村基层民主,具有重要作用。但是,相对于“城中村”村委会选举的现状,该法对选举规定的完善还不能够很好的解决选举中存在的问题,并且作为新法其实施效果还有待进一步观察。本论文选取“城中村”作为研究对象,首先介绍村委会选举的概念,进而考察村委会选举的价值。在此基础上,结合“城中村”村委会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城中村”作为农村社会意图突破城乡二元结构的樊篱向城市过渡的社会形态,其在村委会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既有普遍性,又有特殊性。对于问题,运用村委会选举、政治学、社会学等相关理论进行分析,找到问题的根源所在。最后“对症下药”,提出解决问题的相应对策并建议制定一部专门的《村民委员会选举法》㈣,以便能够彻底的解决村委会选举中出现的问题。具体来说,本论文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介绍了论文研究的相关背景资料,包括选题的缘由与意义、研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研究的思路和方法、可能的创新与不足。第二部分为“城中村”村委会选举概说。主要介绍了村委会选举理论和“城中村”研究的相关理论。具体包括村委会选举制度的概念和价值、村委会选举的法律渊源、“城中村”的界定及其产生原因以及“城中村”与一般村组织的区别。第三部分为“城中村”村委会选举存在的问题。“城中村”由于自身的特点,在村委会选举过程中既出现了特殊性问题,又有一般性问题,文章分别从这两个方面对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阐述。第四部分为“城中村”村委会选举问题的原因分析。文章依据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相关理论,从立法、行政、经济、文化、制度五个方面对“城中村”村委会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具体的分析。第五部分为完善“城中村”村委会选举制度的对策。这部分在第三、第四部分的基础上,对如何解决“城中村”村委会选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探讨,主要从完善立法和理顺体制两个方面提出了完善“城中村”村委会选举制度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