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法律规避作为一个社会现象客观地在当代中国存在着。本文从以往局限的定义中摆脱出来,在相关学者的研究基础上,对我国当代法律规避重新作了界定。法律规避的存在虽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它对于国家法权威的破坏、对法律价值理念的侵蚀和公民法律信仰的冲击都是不容小视的问题。本文从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法律多元和法律治理的问题等角度分析了我国法律规避发生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探寻缓解该问题的途径。引言部分主要介绍了问题的由来及其在我国的现状,分析了缓解问题的途径。第一章主要介绍了我国学界对于法律规避的界定,通过对相关学者的理论研究,概括出当前我国存在的法律规避行为,归纳了我国法律规避的特征。第二章论述了当代中国法律规避问题的现状。首先通过具体的案例对我国法律规避的表现形式进行了归纳。其次从三个方面分析了当前法律规避存在的合理性;最后论述了法律规避对我国法治建设的消极影响,对它的大量存在应持否定态度。第三章探讨了我国法律规避发生的原因。首先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深刻影响,造成了民众对法律的疏离;其次民间法与国家法存在着诸多的矛盾,而民间法的特殊性使民众在解决纠纷时更愿意适用民间法;再次,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法律治理本身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也引发了法律规避行为。第四章主要论证了我国法律规避问题的解决机制。立法工作的完善是缓解这一问题的根本,因此,应提高立法技术使法律更加规范、严谨,实现科学立法;同时进一步推进立法工作的民主化,使国家法律在保证其普遍适用性的同时,最大程度地反映人民的意愿,拉近法律与人民的距离,保证法律的有效实施。此外,还应正确处理好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关系,在立法过程中纳入合理的民间法因素,通过法律工作人员将民间法科学地引入司法领域,使民间法与国家法实现真正的衔接。通过有效的途径降低诉讼成本,同时培养公民的权利意识,增强公民对于法律的信仰,减少法律规避行为,保证法律的实施效果,使法律真正成为人们权利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