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个人与国家关系问题始终是政治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作为保守主义的鼻祖,柏克立足于18世纪英国的政治现实,通过一系列政论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站在英国的立场上,维护光荣革命变革与守成的传统,既批判专制王权的扩张,又反对激进主义的发展,对纯粹理性指导下的法国大革命更是给予最为激烈的批判。柏克重视个人,珍视个人的自由和权利,强调财产权是一切权利的基础,但他反对天赋人权学说,否认个人在社会中的自然权利,认为人生来处于社会之中,享有的是社会自由。他承继的是古代自然法的理念,将神法作为自然法的基础和来源。在他看来,真正自然的东西不是理性而是传统和习俗。传统是历史的积淀,包括人们的信仰、行为方式、社会组织、政治制度等。柏克不相信个人的判断,但他信任人类整体的智慧,他尊崇的是英国自由法治的传统。传统在保守主义政治思想中占据重要的地位,与个人授权相比,它为国家权力的合法性提供了更为坚实的基础,维护着社会的秩序。国家为个人所享有的社会自由提供保障,它不是个人的集合,而是一种道德实体。在柏克眼中,国家“是一种永世的契约”,人们对其负有道德上的义务,不可为所欲为。事实上,国家不是个人实现自由的工具,它本身就是一种目的,这也是保守主义与自由主义在国家观问题上的一个重大区别。将国家作为目的极易导致政府权力的无限扩张,进而危及个人的权利。宪政是在英国政治传统的长期演化中自然成长起来的一种制度设计,也是抗衡国家权力、保护个人自由的理想选择。柏克推崇光荣革命的理由之一在于,光荣革命确立的君主立宪制这一混合的政体制度在个人与国家之间确立了界限,国王和议会都被置于法律之下,个人的权利得到了最有效的保障。公域与私域的划分是实现宪政的前提,与自由主义者不断致力于国家与公民社会相分离所不同,保守主义者强调政府的权威,认为两者在本质上不可能完全分离,实现外在秩序的连续性与保持内在社会的凝聚力都是政治的目标,这与其社会有机体理论完全契合。宗教自由也为国家权力设定了界限。在柏克看来,人是宗教的动物,借助宗教还可以使国家神圣化,宗教作为人们精神世界的主要内容,是政治秩序的基石。柏克认为,大众是权力天然的控制者,但不是最好的行使者,人们需要拥有能力和财产的“自然贵族"的引导才能更好的在文明社会之下生活。柏克的“自然贵族"类似于现在的社会精英,保守主义捍卫的是业已形成的等级秩序,因此给予社会精英极高的评价,认为其对政治生活具有比一般人更多的贡献,并倾向于借助权力机构维护精英的社会地位。时代的进步不断对政治制度提出新的要求,变革不可避免,柏克是一个变革的积极倡导者。在政治上,保守主义者大都表现出谨慎、稳妥的政治态度,但这并不表明他们害怕变革,只是在变革方式上他们有所保留——改革而不是革命。保守主义所捍卫的是变革后留下的本质,强调的是对传统的继承。个人与国家关系是国家观的核心内容,在自由主义那里,个人自由与国家权威是相对立的,而柏克试图通过传统将两者相统一。自由法治传统之下,个人因为属于国家而获得实质的自由,国家因保障自由而获得根本的权威。这或许就是柏克国家观的独到之处。作为一位18世纪的思想家,柏克的很多政论于现代已失去了意义,但他热爱自由、珍视传统、维护秩序的思想理念为我们当前的政治改革提供了无尽的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