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随着市场经济和全球贸易的迅速发展,企业拥有的商业秘密是其占有市场,具有经济竞争力的“法宝”,而越来越多的各类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的出现,也给各国的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制度带来了挑战。本文分五部分探讨了商业秘密的国际保护问题。第一部分首先从商业秘密的概念入手,探讨了商业秘密的界定问题。虽然各国立法和有关国际条约中都有关于商业秘密保护的规定,但何为商业秘密以及商业秘密应当具备哪些构成要件,国际上却无统一的表述。本文通过分析各国立法以及国际条约的规定,认为商业秘密应具备秘密性、价值性和保密性等构成要件,并提出商业秘密是指作为整体或其中内容的确切组合具有秘密性质,并因其秘密性而具有商业价值且由权利人采取合理保密措施进行管理的信息。第二部分分析了商业秘密国际保护的沿革,重点分析了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产生,并对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保密合同理论、财产权理论、侵权行为理论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理论等进行了比较分析。同时文章表明了商业秘密国际保护中我国应有的立场,指出我国应以知识产权国际公约规定为前提,结合我国商业秘密保护的具体情况,推动商业秘密的国际保护。第三部分重点介绍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认定及法律救济。首先,通过分析英美法系对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规定,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构成要件进行了论证。其次,对商业秘密侵权中的善意第三人的认定及其法律责任进行了探讨。最后概括的论述了商业秘密的竞争法、民法、刑法的救济方式。第四部分介绍了我国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制度及其问题。对我国目前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现状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并指出了其所存在的问题。第五部分提出了完善我国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建议,即制定一部统一的《商业秘密保护法》,进一步明确商业秘密的概念、构成要件和保护范围,修改赔偿标准和设立惩罚性赔偿金制度,完善商业秘密侵权救济制度,规定禁令救济制度,增加竞业禁止的规定,对雇员侵害本企业商业秘密应负的法律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增加对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供的商业秘密进行保护的规定,同时要处理好《商业秘密保护法》与相关法律的关系,建立健全完善的商业秘密保护法律体系。并对企业的保护方式作一定的探讨,以期促进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制度的完善,适应时代需要。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可以说,商业秘密是企业的生命线。我们必须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制度,如尽快制订商业秘密保护法、加强商业秘密权利人的自我保护和司法保护、充分利用国际惯例保护等,使之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