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本文运用新公共经济学的公共服务产业结构理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供给模式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是我国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但是,现行农村合作医疗供给模式仍然存在诸多结构性缺陷,仅能部分缓解而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分析农民致贫、返贫的根源,并探讨新的农村合作医疗供给模式。显然,随着集体经济的解体,计划经济时代的集体供给模式已经失去了它的社会经济基础;改革开放以来的市场供给模式则存在着过度市场化、商业化倾向,违背了医疗服务的公平性与公益性原则,不足于解决农民的医疗健康问题;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行业供给模式、社会保险供给模式和准市场供给模式实质上都是政府主导的大病医疗统筹模式,同样存在着合作医疗公共服务提供者(农医办)的代表性、权威性与独立性不足,对生产者(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管乏力,消费者的集体意志表达渠道不畅等诸多问题。其结果是,国家投入虽有大幅度增长,但医疗服务质劣价高问题并没有显著改善,合作医疗受益面与补偿率仍然很低,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仍然不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能够主要依靠政府行政推动。因此,必须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环境,深入研究农村合作医疗公共服务供给规律,创新农村合作医疗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以充分地保障农村居民的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本文认为,要切实解决农民的因病致贫、返贫问题,满足农民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服务需要,必须重建农村医疗公共服务产业,进行合作医疗供给模式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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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公共服务产业论文; 农村合作医疗公共服务论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供给模式论文; 浙江经验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