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随着我国反腐败行动的深入,商业贿赂的治理也逐渐被提上日程。作为一种典型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已经严重破坏了我国市场经济秩序和公平竞争。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主要指医疗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在药品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由于该行为常发生于药品生产领域、销售领域和医院环节,直接造成了药价虚高、官员腐败、医患关系紧张等严重问题,加重了国家和群众的负担,严重败坏了社会道德和行业风气。目前我国对于该领域商业贿赂的治理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如以药养医的现象普遍存在、药厂恶性竞争、药品招投标过程不透明、公民及第三部门缺乏有效监督、法律惩治力度不大、医务工作者伦理道德缺失等一系列问题。归结原因,主要是我国政府对医疗行业投入不足,在药品定价方式、药厂准入机制、药品招标等方面缺少规范化操作,加之药监官员的审批权力集中,造成药监高官大肆腐败,药品监督机构行同虚设。鉴于传统治理模式的失效,本文在借鉴国外治理商业贿赂的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采用多中心治理模式构建我国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框架:从政府、市场、公民及第三部门等多主体角度出发,辅以法律和道德约束,完善我国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