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我国现行法律还没有对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监督进行明确的规定,这导致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完全没有受到监督,这是违背现代法治精神的。权力必须得到制约,否则将是对法治的严重践踏,人民法院对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同样必须要受到制约。人民检察院是我国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职权和职责决定了人民检察院在司法机构体系中的作用,它要求人民检察院对执法和司法进行全面的监督,这自然包括对人民法院刑事立案权的监督,尽管现行法律对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监督问题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但从我国宪法及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关于对人民检察院性质和职权职能的相关规定中我们可以得知,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刑事立案监督是我国法治的应有之义。本文分四个部分对此问题进行了分析和研究。第一部分主要阐述了刑事自诉案件的基本理论,包括刑事自诉案件的概念、特征及其价值、刑事反诉案件的概念及条件、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标准及范围,从而得出自诉案件的价值与现行法律对之相关规定的不足。刑事自诉,它是公诉的对称,指对于法律规定的案件,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向法院提起的刑事诉讼,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三类案件可以提起自诉,充分体现了国家赋予公民的法律监督权和自主处分权,其存在价值也是极有意义的。当然,我国法律对自诉的规定还有待完善,如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界定不明确等问题,以及刑事自诉案件立案标准问题。第二部分主要阐述了刑事自诉案件立案监督的基本理论,其中包括刑事立案监督的概念、特征和标准、刑事自诉立案监督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得出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监督具有现实可行性及积极意义。刑事立案监督是指检察机关对刑事立案主体的立案行为是否合法实施的法律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特别程序。刑事自诉立案监督在我国存在监督的可能性,同时,对之进行监督也是现代法治法律监督理论的应有内容之一。第三部分主要阐述了我国刑事自诉案件立案监督现状,包括我国刑事自诉案件立案监督立法现状和司法实践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分析,从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和司法操作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探讨,并就法律及实践当中存在的不足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由于我国法律对刑事自诉案件立案监督这一块基本上没有具体的规定,导致检察机关无法对自诉立案进行行之有效的法律监督,也导致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常常懈怠立案和违规立案。第四部分主要提出了完善我国刑事自诉案件立案监督制度的建议,包括立法上的建议以及司法实践中的建议。在立法上,应明确赋予检察机关的刑事自诉立案监督的职权,以及规定对人民法院不接受监督的处理措施;在司法实践中,应尽快提高司法人员的整体执法水平和素质,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从而促使我国的法律更加完善与健全,也促使我国司法人员及公民的法制意识得以提高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