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题目: 单位犯罪若干法定量刑情节研究
论文类型: 硕士论文
论文专业: 法律
作者: 李鹏
导师: 郑伟
关键词: 单位犯罪,自首,立功,累犯
文献来源: 华东政法学院
发表年度: 2005
论文摘要: 单位犯罪的成立与否,随着新刑法的修订将这一争论已暂告一段落。在汲取了多年理论及实务界论战的成果后我国立法将国外法系的法人犯罪移植为新刑法总则中的单位犯罪,从立法上解决了单位犯罪是否存在的问题,全面确定了单位刑事责任的合法地位并在适用犯罪范围等诸多方面有所扩大。在我国加入WTO和市场经济进一步深入发展的背景下,单位犯罪已成为目前刑事犯罪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在检察机关从事多年公诉工作的实践中,笔者常常困惑于在对单位犯罪的法律适用时,单位是否同样具有与自然人犯罪中的自首、立功、累犯等相关法定量刑情节的问题。一般而言单位犯罪以后,也可以具有投案意图,并由其内部人员向有关机关投案,如实供述单位犯罪的事实;同理单位也可能检举揭发其他单位或自然人的犯罪行为;再者单位在受到一定刑罚处罚之后,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再犯罪的,上述情况能否符合新刑法总则中自首、立功、累犯等量刑制度的要件,在适用过程中又如何解决单位意志的表达问题,在双罚制或单罚制下如何对从轻、从重的把握?为此,笔者希望通过本文将自己对单位犯罪中法定量刑情节的粗疏研究求教于大家,更期有抛砖引玉之效,以加深对单位犯罪量刑情节理论的研究。全文除导言外,共分为四大部分:一、问题之提出—从法人人格化理论看单位人身危险性之评价;二、单位犯罪若干法定量刑情节之制度构建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三、单位犯罪若干法定量刑情节的具体认定;四、单位犯罪若干法定量刑情节的处罚原则及相应的立法建议。第一部分通过对法人人格化理论作一简要的梳理,并作出分析,从而展开对单位犯罪的人身危险性的评价问题,自首、立功、累犯等法定量刑情节是量刑制度中重要的评价因素,论述了单位作为犯罪主体同样应当适用上述法定量刑情节。第二部分分为三小节,第一节是通过一起案例展开对单位能否成为自首主体的争论,初步对肯定及否定的观点作一辨析,并阐明作者的肯定说观点;第二节在对肯定、彻底否定、相对否定三种观点的介绍与评价的基础上作者持相对否定的观点,即认为我国目前并无单位累犯,现行刑法总则中的累犯制度并不能适用单位犯罪,应当修改立法,增设单位累犯制度;第三节论证了单位犯罪中自首、立功、累犯等法定量刑情节的制度构件的必要性与可能性,从三方面予以了阐述:一是刑法的必然要求;二是单位犯罪的现实特性所决定;三是单位犯罪理论所提供的可行性支持。第三部分重点论证了单位犯罪成立自首、立功、累犯等情节的成立条件及适用:第一、单位自首成立的首要条件是自首意志通过单位决策机构或决策者决策方能成立;单位自首的具体条件是单位的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单位的罪行。并在此部分对单位不能成立准自首及单位自首的适用予以了论证。第二、论证单位立功在主体、时间、行为等成立条件,并列举了具体适用可能存在的问题。第三、单位累犯的成立的主体、主观、客观条件。重点论述了客观条件中的罪次、罪质、时间方面的要求,对理论界的各种观点予以辨析,得出了自己的观点,认为单位犯罪,单位被判处一定数额的罚金刑,单位内部责任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单位,在单位的罚金刑执行完毕、被赦免或者免除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当被判处以上刑罚之罪的,是单位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过失犯罪的除外。另外对毒品、走私犯罪构成单位特殊累犯的成立条件作相应的论述。第四部分论证了单位自首、立功、累犯的处罚原则,坚持单位犯罪刑罚的整体性原则,只要成立自首、立功、累犯,双罚制下对单位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均得以从宽或者从重;单罚制下则对应处罚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从宽或从重。并根据上述论述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言。
论文目录:
摘要
Abstract
前言
第一章 问题之提出──从法人人格化理论看单位人身危险性之评价
第二章 单位犯罪若干法定量刑情节之制度构建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第一节 从一起滥伐林木案看单位能否成为自首主体之争
一、案情介绍
二、对肯定说和否定说的具体分析
第二节 有关我国现行立法中有无单位累犯的争论
一、肯定说
二、否定说
1、彻底否定说
2、相对否定说
三、笔者观点
第三节 单位犯罪若干法定量刑情节之制度构建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一、单位犯罪自首、立功、累犯等制度构建是刑法的必然要求
二、单位犯罪自首、立功、累犯等制度构建为单位犯罪现实特性所决定
三、单位犯罪理论为相关制度构建提供可行性支持
第三章 单位犯罪若干法定量刑情节的具体认定
第一节 单位自首的成立条件及其适用
一、单位犯罪成立自首的首要条件
二、单位犯罪成立自首的具体条件
三、司法实践中单位自首的具体适用
第二节 单位立功的成立条件及其适用
第三节 单位累犯的成立条件及其适用
一、单位普通累犯的成立条件及其适用
二、单位特殊累犯的成立条件及其适用
第四章 单位犯罪若干法定量刑情节的处罚原则及相应的立法建议
一、对单位自首、立功的处罚原则
二、对单位累犯的处罚原则
三、立法建议
参考文献
发布时间: 2007-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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