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2009年6月以来,重庆市委、市政府按照中央政法委的指示,为确保社会基础安定,在重庆市内展开了一系列大规模大力度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虽然打黑战果显赫,但由重庆打黑而暴露出的警察队伍部分干警涉黑问题却更为严重。经过一轮又一轮地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依然存续的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有警察系统内部成员的“保护伞”存在。身着警服,原本应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保卫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人民警察,部分却蜕变成同黑社会性质组织人员同流合污,危害人民群众安全的涉黑人员。其性质极其恶劣、危害极大,远比纯粹的黑恶势力犯罪更为严重。因此探讨研究如何建立警察涉黑犯罪防控的长效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它不仅是新时期我国公安工作中的防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重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须加以关注并尽快解决的问题之一。本文以2009年重庆打黑为视角,通过分析重庆打黑专项行动中警察涉黑现象与产生原因等方面,使用描述性研究、归纳与分析总结、比较等方法,理论联系实际,最后提出防范控制警察涉黑的关键,在于建立与之相应的长效稳固机制,于是重点阐述警察涉黑长效机制的构想及具体实施方法,以期为警察涉黑的防控工作提供借鉴。本文第一部分介绍了警察涉黑犯罪防控长效机制的内涵与重要性。首先从内涵部分着手,进而介绍警察涉黑犯罪防控长效机制的含义与构成。其中防范控制警察涉黑犯罪的长效机制的构成,主要是指健全警察权力监督约束机制、系统优化公民对警察的投诉机制、改革我国警察招录制度、以及增强在职警察教育培训四方面。其次,分析构建警察涉黑犯罪防控长效机制的重要性及现实意义。主要从构建警察涉黑犯罪防控长效机制的背景与理论意义层面上揭示其紧迫性。第二部分,分析重庆打黑前,警察内部涉黑情况,以便于了解警察涉黑现象产生的原因。该部分以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彭长健、以及原市禁毒总队副队长罗力等一批国家公安司法系统官员为典型,结合陈明亮、马当、王天伦等涉黑团伙的发展轨迹与犯罪行为,介绍分析目前在打击黑社会组织过程中难以使其彻底消灭的症结所在,即存在警察涉黑现象。第三部分,从警察涉黑的外部影响因素以及涉黑警察自身的内部原因入手,分析了警察涉黑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警察涉黑现象的外部因素主要是我国目前的举报投诉警察渠道不顺畅,警务监督机制不完善,以及招录任用警察制度存在漏洞;而使警察涉黑的内部诱因则主要是警察自身的个体原因,主要是部分警察入警动机不纯,政治素养不够,容易受到黑恶势力等不良分子的利诱。另外警界一些高层官员的腐败问题,也为黑恶势力浸入公安警察系统提供了机会。第四部分,提出了建立警察涉黑犯罪防控长效机制的具体构想:首先通过分析我国警察权监督约束机制的现状,提出如何完善我国警察权监督约束机制;其次是要系统性的优化我国公民警察行为的投诉机制。主要是从我国检举控告、投诉警察制度现有的制度框架及受理处置警察投诉中的主要问题两面进行分析。第三是建议改革目前我国的警察招录制度,以适应发展变化了的现实情况;最后是增强我国在职警察教育培训程度,改革警察培训科目设置并严格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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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论文文献
- [1].“魔”“道”较量未有期——刑事政策实施话语下的“重庆打黑”[J].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05)
- [2].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特征及防控机制研究——对重庆市“打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思考[J]. 经济研究导刊 2010(01)
- [3].沉默的螺旋看“重庆打黑”事件[J]. 西安社会科学 20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