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在社会转型时期,法学研究需要具有现代意义的视角和现代化的方法,现代社会最显著的特点就是社会的全面信息化。不仅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等方面的信息,对法律建设的各方面和各环节的影响已经日益广泛而深刻,法律本身就是一种特殊的信息,法律运行的全过程无不向人传递出丰富内涵的信息。法律活动的各方面和各环节中产生的问题,都可以从信息的角度找到原因或从信息角度寻找解决问题的对策。本文首先从分析法律的信息特性和法律信息系统结构入手,重点在剖析法律信息运行的层次和作用,提出克服信息不完全性建立积极的法律预期,指导人们正确评价和选择社会行为,运用信息理论的基本原理和现代信息技术的已有成果,来研究分析法律的制定、实施、宣传、监督等活动与过程,从而掌握全面、真实的信息,对法律实践活动做出具有预测性、应变性、创新性的判断和指导,对现行法律制度大力进行改革和创新,增加法制的时代内涵,增强其社会调整作用的针对性,推动信息社会的各方面向规范化、有序化、科学化和健康化的目标进化,将大大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科学性和现代性。目前,对于信息法制的研究成果颇为丰盛,但把法作为信息来研究的成果很少,散见一些国内外法社会学研究的成果之中,因此,本文的研究具有法学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上的创新,将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