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公司治理是一个对现代公司运行具有决定性的影响的环节,投票代理权征集制度又是一项重要的公司治理法律制度。它不仅影响微观层面的公司运行状况,而且更与整个国家宏观经济运行质量有关。发展和完善投票代理权征集制度已不仅是一个公司治理问题,更是决定我国资本市场能否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投票代理权征集制度是激发中小股东参与公司管理积极性的重要手段,是中小股东制衡公司管理层、完善公司治理的主要渠道。虽然我国目前尚未建立统一完备的股东投票代理权征集制度,但上市公司治理实践中已经出现运用这一制度的案例,而且随着我国股权分置改革的推进和深入,股权结构分散化是大势所趋,因此有必要引入这一制度。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对股东投票代理权征集制度的规定较少,系统的理论研究也不多,而在实践中却不断地在运用。这种自发的运用和法律对其规定的空白的矛盾,势必会在发生损害中小股东权益事件之后,遭遇无法可依的尴尬,影响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挫伤了中小股东投资股市的热情,进而影响了广大股民对金融市场的信心。因此,在通过立法对其做出规制之前,有必要在理论层面对其做出深入的研究,以使其对将来的立法有所裨益。“水能载舟也能覆舟”,虽然股东投票代理权征集制度为股东积极、有效行使股东权提供了制度保障,但是在我国少有的几起股东投票代理权征集实践中,与股东投票代理权征集相伴出现了股东投票代理权收购。股东投票代理权收购是股东投票代理权征集制度的“灰色地带”,这一问题处理不好将严重危及股东投票代理权征集制度。本文从投票代理权征集制度的起源、发展以及在国外的发展情况说起,通过介绍投票代理权制度的功能和与相关制度的比较、对投票代理权制度所需制度环境的进行分析,提出了完善我国投票代理权征集制度的设想。具体说来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引言部分通过对世界范围内股份公司中存在的公司治理问题的介绍,引出股东投票代理权征集制度并简要介绍目前研究现状、本文研究范围、上市公司中的股东投票代理权征集制度,建议根据我国的情况应考虑引入该制度。第一部分主要追溯投票代理权征集制度的起源和历史发展,通过对投票代理权征集制度的涵义的界定,回顾了其在国外如日本、德国、美国等国家的发展。第二部分先简要介绍一下投票代理权征集制度的功能,然后把其与非征集的委托制度、投票权信托制度、民事委托代理权制度、公司收购制度逐一进行了比较。第三部分从投票代理权征集制度的运作可以使股东便利地行使参与公司决策的权利出发,提出投票代理权征集制度的有效运作需要适宜的制度环境,主要包括股权结构分散和信息披露。通过分析德国银行主导模式、日本交叉持股模式和传统美国模式,得出只有在股权结构分散的情形下,投票代理权制度才能成为股东公司治理的有效武器。第四部分通过梳理我国现行立法涉及投票委托制度的法律规范,主要有《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指引(试行)》,分别分析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进步的一面和不足的一面。第五部分通过论及投票权的性质,揭示了股东投票代理权有偿征集的本质,提出在我国应该禁止投票代理权有偿征集,并对有偿征集的法律效力作了辨析。第六部分是本文的重点,通过前面几部分对股东投票代理权征集制度的论述和分析,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作者认为应适时引入该制度,但应通过对征集人的资格、代理权征集的信息披露、股东投票代理权征集的基本原则、受托表决权的限制、委托书的内容和格式、征集费用的负担、受害小股东权利的救济、违反股东投票代理权征集制度规范的法律责任做出规制,来完善我国的股东投票代理权征集制度。结论部分是对全篇的一个小结,提出一方面适时引进,一方面严格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