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行政调查是行政机关在依法作出行政决定之前,向有关对象收集信息、查清事实的活动。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合法合理的行政决定必须以全面而细致的信息调查为基础,“信息之于规制,犹如血液之于生命(Information is the life’s blood of the regulatoryprocess)。”因此,行政调查制度在法治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在我国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相关法制逐步建立健全,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已大幅提升的背景下,对行政机关应如何进行行政调查及其应遵循的法治原则与程序,至今仍未有总则性的行政调查立法加以规定。行政调查相关规定多散落于各单行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并且多数比较模糊,缺乏可操作性,也不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基于上述分析,本文将重点对行政调查的法治原则与程序进行研究,并对行政调查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出若干建议。本文的文章结构框架制定如下:第一章,行政调查概述。首先将通过国内外有关行政调查概念的分析对比,厘清行政调查的内涵。然后在对行政调查进行分类研究的基础上,探讨行政调查的法律性质。最后通过与几个相关概念的比较,进一步廓清行政调查的外延。第二章,行政调查的理论基础。首先将分析行政调查与公民基本权利的关系,从宪法的角度考察行政调查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影响。然后确定行政调查所应遵循的一般法律原则,并分别对相关法律原则进行阐述。第三章,行政调查的方法与程序。行政调查的方法多种多样,难以一一展开论述。因此,本文仅针对行政调查的常用方法进行重点解释说明。在此基础上,探讨行政调查所应遵循的正当法律程序,研究行政调查的一般及特殊程序规则,并分析行政调查程序的相关问题。如何对行政调查进行程序控制,是行政调查制度的核心问题,也是本文研究的重点所在。第四章,行政调查的瑕疵与救济。首先对行政调查的瑕疵进行了类型分析。在此基础上,分别探讨针对不当行政调查和违法行政调查的救济方式。第五章,我国行政调查制度的完善与建议。在考察我国行政调查制度现状与问题的基础上,探讨我国行政调查制度的立法方式,并对进一步完善我国行政调查制度提出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