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长久以来,客观性一直是困扰社会科学领域的难题之一,客观性不仅关涉到人之外部世界的实在性这一基本哲学命题,也关涉到社会科学知识的可靠性这一知识社会学的基本命题。本文对社会科学的客观性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以经典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的社会科学方法论为例,讨论了近代社会科学领域实证主义与诠释学两者之间的激流交汇,以及韦伯在强烈的学术使命感之下对二者之间的客观性基础的调和尝试,以此来找到社会科学知识客观性的坚实基础。本文对韦伯方法论中的关键概念进行了详细解剖和解释,对其中的逻辑关系进行了梳理和澄清。韦伯对传统的实在概念以及社会行动概念进行了重新定义,因此,韦伯的社会科学客观性同时接纳了事实和价值两个概念,这不仅取决于研究目的和研究对象的特质,也取决于韦伯本人的价值关联。韦伯的社会科学客观性蕴含在价值关联、逻辑分析和实践操作三个层面上,其对客观性的界定正是韦伯本人的著名概念“理想类型”的一种,是一种根据研究对象和研究目的而为理论研究提供的自我约束形式,这也为评价社会研究工作树立了新的合法化标准。由于作者不仅在科学层面上,也是在价值关联下阐述客观性的基础原则,因此,这些社会科学的客观性赖以产生的原则不仅是技术上的要求,也是身为公众角色的社会科学道德层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