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互联网是人类在20世纪创造的科技神话。它的出现不仅给人类的学习、生活、工作、娱乐带来了全新的方式,也以其自由、平等、便捷、隐匿等特性为公众提供了新的民意环境和表达渠道。随着互联网的兴起与迅速发展,网络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网络的虚拟世界与现实的真实生活形成了前所未有的紧密关联。网络不仅影响着人们的生活习惯与生活方式,也深刻影响着人们的思维习惯与思维方式;不仅改变着私人领域,也逐步改变着社会公共领域的基本结构。网络民意的兴起正是这一影响力的重要表现。在中国,网民人数已4.5亿左右,网民们交换信息、发表意见,已成为一股不容忽视的公共舆论势力。这股特殊的舆论势力渐渐影响着当代社会的政治、法治等方方面面,网民们在网络这个隐形的舞台上直抒己见,献计献策,对于政府和司法的监督,对于我国法律的修改,甚至是在国家治理方面都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对我国今后民主法治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利用价值和潜力。从某种程度上说,许多网民已经习惯了使用网络来表达自己对事件的观点和意见,决策者也能通过网络更直接更客观地了解民意,这将对人类的生活产生深刻的影响。网民们要参政议政的欲望是如此强烈,当然,他们的意见在推动法治进程中也起着不容小觑的作用。本文认为,网络民意是我国法治进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自身的特征及内在的发生逻辑;既要重视其法理价值,又要面对其失范的一面。网络民意是一把双刃剑,它的出现对法治的影响是双重的,它既为法治的发展提供了无尽的动力和前所未有的机遇,推动我国民主法治进程的发展和进步;同时,也使社会转型期的社会管理面临着巨大的挑战,网民的道德素质参差不齐,动机和目的的不一,网络管理制度方面还不健全等诸多方面的因素,导致我国网络民意并不能很好发挥它的作用。为此,我们既要利用网络技术的先进性推动法治的进步,也要重视网上一些虚假信息和非理性情绪等负面因素给人类生活带来的危害。从法理角度来看,网络民意是个法学命题,因为它的产生和运作涉及到了法律与道德,权利与权力,舆论与司法等多方面法学理论问题的研究,其本身的价值与失范应对可以从法理学的视角来把握与思考,网络民意的巨大冲击力必然影响到法律运行,而法律运行过程中必然要考虑到网络民意,两者之间如何形成良性互动关系是法治进程中不可忽视的问题。本文就是在这一背景下探求网络民意的定义、特性、正负效应等诸多面向及其形成和发展的基本规律,并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论述网络民意在法治体系构建中的作用以及在舆论监督中的作用,以展开对网络民意与民主法治关系的梳理,试图回答如何实现网上舆论监督的法制化、制度化、科学化,如何正确对待网络民意,趋利避害、因势利导等问题,悉数网络民意的消极影响并提出相应防范对策,以便能更好的利用网络民意推进民主法治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