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个人代理寿险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继续率,寿险,第一大,代理,保费规模,保险代理人,新华保险,总保费,抓手,成本费用
个人代理寿险论文文献综述
刘敬元[1](2018)在《个人代理重返寿险第一大渠道 保单继续率成业务抓手》一文中研究指出证券时报日前获悉,个人代理人渠道保费在寿险业保费中占比已接近六成,超越银保重返行业第一大渠道。在重新倚重个险渠道之时,各家公司也越发注重从规模到质量的转向,并致力于提升“保单继续率”。个险占比接近六成自2016年监管层出台一系列政(本文来源于《证券时报》期刊2018-07-06)
李一帆,肖蓉,许颖堃,吴燕[2](2017)在《互联网背景下寿险公司个人代理现状及对策研究——基于中国人寿江苏分公司的实证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本课题针对互联网+时代下,寿险公司个人代理渠道的现状和问题展开调查研究,通过对保险代理、促销方式等进行调研,减轻当下保险市场代理营销方面的压力,意在通过调查研究为当代以互联网为基础的保险服务业提出合理建议,完善保险服务业的预防和止损功能,改善其经营管理模式,最终实现创新、改善保险营销方式、保护企业财产安全,在为保险公司提供合理利润保障的同时,起到维护社会稳定运行的作用。(本文来源于《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期刊2017年12期)
靳颖[3](2017)在《S寿险公司个人代理营销模式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我国寿险行业的飞速发展,国内寿险营销模式也发生了很大程度的转变。作为我国金融业开放时间最早、开放力度最大、发展最迅速的行业,寿险业在近几年内发展迅速,同时也取得了一些成绩。过去的二十年是寿险业发展最为迅速的时期,寿险业的经营主体也从原来的几家发展为几百家,保费规模也突破了百亿大关。如今,中国寿险业的发展面临着一系列转变。经营方式由粗放转向精细化,销售方式由传统化转向专业化,专注点由产品转向客户,而作为寿险行业中的从业主体——寿险代理人,在从业过程中带来的问题更是日益凸显,寿险代理人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增员困难、留存率低、代理人短期行为严重。在这样的形势下,若要继续保持寿险业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寿险个人代理营销模式的改革与完善势在必行。个人代理营销模式作为寿险公司营销体制中最要的组成部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也依然将是寿险营销的主要模式之一,其制度是否完善,小到影响一家寿险公司的经营结果,大到关系整个寿险行业发展的前途。探索符合国内环境及市场需求的个人代理营销模式,为了促进寿险业的持续稳定发展,研究寿险营销模式就显得尤为重要。寿险行业营销模式正处于飞速发展及变革中,探索符合国内环境及市场需求的营销模式,激发保险市场的无限活力和潜力,有益于行业发展及国民保险意识的提升,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及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本文采用总-分-总的研究思路,首先对寿险营销模式的现行理论、发展历史、国内外研究现状等概括阐述,然后以S寿险公司的个人营销代理为例,结合问卷调查,分析个人营销代理模式的弊端,提出针对性建议,并对S寿险公司的个人营销代理模式创新、改革措施进行分析,讨论各种新模式的优势和弊端。(本文来源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期刊2017-11-01)
李画[4](2015)在《上半年保险业预计利润总额同比增203%》一文中研究指出7月28日,中国保监会发布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保险业延续了2014年高增长的态势。上半年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3702.53亿元,同比增长 19.27%,预计利润总额2297.84亿元,同比增长203.91%。今年上半年,保险业经营也发生了一些显着的变化(本文来源于《中国保险报》期刊2015-07-29)
李伟群,汪发洋[5](2014)在《也谈寿险个人代理销售误导现象》一文中研究指出一、前言2013年2月20日,中国保监会公布了《关于2012年保险消费者投诉情况的通报》。通报指出,2012年涉及人身险公司的保险消费者有效投诉事项共有9768个,同比增长183.71%。其中,违法违规类投诉同比增长106.81%,合同纠纷类投诉同比增长257.75%。销售误导依然是违法违规类投诉最突出的问题。2012年,在违法违规类投诉(本文来源于《上海保险》期刊2014年05期)
岳泓[6](2014)在《我国寿险个人代理营销模式及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寿险公司通过挖掘潜在顾客对风险转嫁的需求,以人身险这一特殊的商品为客体,运用各种手段策划、组织、和实现人身险产品的销售,将人身险产品提供给消费者,同时满足消费者转嫁风险的需求以及寿险公司实现长远经营的需求。这一过程即为寿险营销。如今,中国寿险业的发展面临着一系列转变。经营方式由粗放转向精细化,销售方式由传统化转向专业化,专注点由产品转向客户。这一系列的转变和变化,对于整个中国寿险业未来发展起着重要的起承转合作用。1992年,个人代理人制度由美国友邦引入中国,宣告了我国寿险业的蓬勃开始,也是我国个人寿险营销制度的真正起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个人寿险营销机制作为寿险营销的主要方法,为我国寿险业务的扩大以及寿险公司的盈利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但时至今日,个人代理人制度已不复往日荣光,先进灵活、代理人收入高的特质逐渐淡化,取而代之的是一个面临着全面挑战的局面,营销队伍整体素质下滑、队伍发展阻滞、增员难、留存低、销售误导等形式的服务水平的下降都是目前个人代理人制度持续良性发展的障碍和壁垒。然而无论是从保险业的发展历程或者是保险商品的特殊性要求来看,个人代理人制度还将长期存在下去。在新的形势下,外有异业的激烈竞争,内有保险行业经营水平本身的不足与限制,若要继续保持寿险业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寿险个人代理人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势在必行。个人代理人制度作为保险公司营销体制中最要的组成部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也依然将是寿险营销的主要模式之一,其制度是否完善,小到影响一家寿险公司的经营结果,大到关系整个寿险行业发展的前途。本文基于这样的目的,从我国寿险市场出发,描述目前我国寿险公司寿险个人代理营销模式的经营现状,指出寿险个人代理人制度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主要是营销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增员困难、留存率低、代理人短期行为严重,并对这些问题的产生进行分析,提出寿险营销方式创新的意义以及一系列完善个人代理人制度的建议。本文的主要结构如下:第一章是导言。这一章主要陈述了选题的背景与意义、文献综述及评述、研究框架、本文的主要观点与不足;第二章是寿险个人代理营销模式的理论分析。本章描述了个人代理营销模式的定义及其特点、阐述了有效的个人代理营销模式的构成要素应包含高素质的营销队伍、高成长性的行业背景以及有效的激励机制;第叁章是我国寿险个人代理营销模式的实证分析。本章在肯定了我国个人代理营销模式的积极效应,以及个人代理人作为主导营销模式的必然性,详细阐述了我国寿险个人代理营销模式的现状,指出了个人代理营销模式存在的问题,并深入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第四章是完善寿险个人代理营销模式的建议。(本文来源于《山东大学》期刊2014-05-20)
邹茵[7](2013)在《我国寿险个人代理营销制反思与重构》一文中研究指出美国友邦代理营销制在冲击我国寿险业传统直销方式的同时,也因其在我国寿险市场实践进程中的不适应、不成熟与不规范而渐渐步入困局。在对寿险代理营销制发展状况分析、检视与反思的基础上,将寿险代理营销制纳入发展的正轨,已成为推动我国寿险营销策略步向个性化、多元化的重要因素。研究发现,寿险代理营销制重塑的取向是:完善个人代理制度;创建和谐生态环境;借鉴国外成熟的代理营销模式;组建新型寿险代理人管理模式。(本文来源于《西南金融》期刊2013年07期)
王秋生[8](2011)在《中国寿险个人代理(管理)体制改革与转型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自1980年恢复办理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保险业的发展已经凸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并呈现出跨越式的发展态势。我国个人代理(管理)体制是1992年由美国友邦保险引入,并迅速被各寿险公司应用,成为寿险销售的主渠道,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逐步增强以及观念的不断进步,为个人提供全面保障的寿险业也越来越多的拥有了巨大的市场虽然寿险个人代理(管理)体制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已有上百年的历史,引入这种体制对我国的寿险业发展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由于我国起步较晚,又恰处在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初期,各种经济和市场环境等不成熟,各种因素都对这种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产生负面影响。而正是由于制度本身不够完善导致在实践中产生了诸多问题。本文从“个人代理(管理)体制存在的法律问题、个人代理(管理)体制在公司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个人代理()体制在外部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寻找代理人体制存在问题的根源所在;同时参考美国的个人代理人营销制度、日本的保险营销管理,提出了国外个人代理管理体制对我国个人代理(管理)体制的启示;结合我国的国情,对我国寿险个人代理(管理)体制转型的进行思考,本文从“完善法律制度、体制转型方向、行业及寿险公司加强管理”方面提出了体制转型的观点;特别在转型方向中提出了“引入职员制、成立专业代理公司、成立个人代理公司”进行了详细阐述。通过本文的阐述也希望引起社会对个人代理(管理)体制引发更深层次的思考。但因本人理论水平有限,对于个人代理(管理)体制转型的研究还不够深入,需要不断的学习实践,希望能够提出更为符合中国个人代理(管理)体制改革与转型的观点,为中国寿险业发展贡献微薄力量。(本文来源于《西南财经大学》期刊2011-06-01)
王艳红[9](2009)在《寿险个人代理激励机制设计完善的对策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由于国内现行的寿险个人代理激励机制的设计具有"强规模、弱声誉"激励的特点,显然存在激励与约束不足的问题,导致业务高速增长难掩品质下降之忧;寿险个人代理队伍迅速扩张但综合素质显着下降,难以担当知识含量大幅提高的寿险产品的销售重任,整个寿险(本文来源于《中国经贸导刊》期刊2009年13期)
王艳红[10](2009)在《境外寿险个人代理激励机制设计对我国的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非对称信息下寿险个人代理风险的激励设计是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一个难题,但由于各国法律制度、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道德伦理观念、信用环境、监管力度等条件的差异,其防范寿险个人代理风险的激励机制在设计时的侧重点有所不同。本文拟对境外发达国家和地区防范寿险个人代理风险的激励机制设计方案进行论述,从中找出完善我国现行方案的有益启示。(本文来源于《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期刊2009年03期)
个人代理寿险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课题针对互联网+时代下,寿险公司个人代理渠道的现状和问题展开调查研究,通过对保险代理、促销方式等进行调研,减轻当下保险市场代理营销方面的压力,意在通过调查研究为当代以互联网为基础的保险服务业提出合理建议,完善保险服务业的预防和止损功能,改善其经营管理模式,最终实现创新、改善保险营销方式、保护企业财产安全,在为保险公司提供合理利润保障的同时,起到维护社会稳定运行的作用。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个人代理寿险论文参考文献
[1].刘敬元.个人代理重返寿险第一大渠道保单继续率成业务抓手[N].证券时报.2018
[2].李一帆,肖蓉,许颖堃,吴燕.互联网背景下寿险公司个人代理现状及对策研究——基于中国人寿江苏分公司的实证分析[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7
[3].靳颖.S寿险公司个人代理营销模式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7
[4].李画.上半年保险业预计利润总额同比增203%[N].中国保险报.2015
[5].李伟群,汪发洋.也谈寿险个人代理销售误导现象[J].上海保险.2014
[6].岳泓.我国寿险个人代理营销模式及完善[D].山东大学.2014
[7].邹茵.我国寿险个人代理营销制反思与重构[J].西南金融.2013
[8].王秋生.中国寿险个人代理(管理)体制改革与转型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1
[9].王艳红.寿险个人代理激励机制设计完善的对策研究[J].中国经贸导刊.2009
[10].王艳红.境外寿险个人代理激励机制设计对我国的启示[J].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