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在城市化、工业化的阶段,经济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土地资源由农业用途流向工商业用途。在这过程中,具体是通过什么方式使得土地的使用者或所有者由农民或农村集体转变为工商企业或城镇呢?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和经济发展阶段的特征,我国实行的是首先通过政府以定价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将完整的所有权转变为国有后,再由政府在土地市场上把土地出卖给需要用地的工商企业。而在这个过程中就出现了这样一个问题:政府应该以何种价格收购农民的土地?本文首先介绍了在该领域国内外的研究动向和研究的方法角度,并以此为理论支持和基础,把研究的着力点定在如何在农民和政府之间合理的分土地增值收益(政府在市场上出售土地的收益和从农民手中征地的成本之间的差异)问题上。然后,考虑到农地非农化时产生的各种外溢的成本和收益,假定政府是社会公共利益代表者,于是本文将这些诸多因素都内化到政府的供给土地的成本中。继而利用经济学的供需模型,分析了政府在经济发展不同阶段所具有的不同的供给曲线,再由供需曲线共同得到政府在市场上出售土地的收益,最后结合政府的土地收购价,我们从模型中得到政府在介入农地非农化市场时所得到的土地增值收益。在利用经济学模型分析出增值收益的基础上,文章的焦点就转为如何在政府和农民之间分配土地增值收益的问题。为了确定土地征收双方均能接受的合理的价格,建立了双方分享征地溢价的模型和计算方法。基于效用最大化的原则,把土地征收双方讨价还价的过程理解为双方的博弈;认为各自对风险抵御的能力、在征地过程中的讨价还价能力直接影响到最终达至交易的价格。将该模型应用于高速公路工程征地的案例,案例研究的结果表明:征地方的风险规避值越高、讨价还价能力越强,土地价格就越低,并结合案例对相关参数的敏感性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通过对比中外关于土地征收以及相应补偿的法律制度,同时深入分析国内相关法律制度的缺陷所在,文章对影响农地增值收益分配的制度因素进行了分析和讨论。针对如何在农地非农化过程中合理分配土地增值收益主要提出了两方面的政策建议:第一,建立科学的政府行为激励机制,强化对政府行为的监督约束机制;第二,完善征地纠纷解决机制以增强农民在增值收益分配中的话语权,加强农民合理收益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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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ABSTRACT第1章 引言1.1 研究的现实背景和理论意义1.1.1 现实背景1.1.2 理论意义1.2 文献综述1.2.1 国内研究现状1.2.2 国外研究现状1.2.3 研究现状的简要评述1.3 相关概念界定和假设前提1.4 研究目标与研究方法以及技术路线1.4.1 研究目标1.4.2 研究方法1.4.3 技术路线第2章 政府与农地市场关系概述2.1 我国土农地征收补偿情况概述2.2 政府介入土地市场的合理性分析2.3 无政府参与的农地买卖市场2.4 政府征税对农地市场影响分析第3章 政府“代理”农民参与土地买卖市场的经济学分析3.1 政府“代理”农民参与市场的经济学模型框架3.2 政府供给成本的增加项3.2.1 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保的支出3.2.2 资源、生态环境保护费用3.2.3 基于粮食安全考虑的支出3.3 政府供给成本的减少项3.3.1 买方收益的社会化3.3.2 交易成本的节约3.3.3 规模效应的产生3.4 所有因素综合考虑的结果3.5 政府“代理”农民参与土地市场的社会总福利分析3.6 增值收益的产生第4章 用讨价还价模型分析增值收益分配4.1 中国政府在土地市场的增值收益4.2 建立增值收益分配的讨价还价模型4.2.1 模型构建4.2.2 参数讨论第5章 案例分析和对国内征地补偿制度的思考5.1 资料来源和案例思路介绍5.1.1 案例概况5.1.2 经济效益5.2 案例分析5.2.1 农民能够接受的最低补偿费用的计算5.2.2 双方讨价还击能力指标的求解5.3 相关参数的敏感性分析5.3.1 风险规避指标的敏感性分析5.3.2 谈判能力指标的敏感性分析5.4 关于我国政府征地补偿制度的分析5.4.1 国外征地补偿制度比较分析5.4.2 国外征地补偿制度的简要评述和启示5.4.3 目前国内有关征地补偿的法律法规分析5.4.4 垄断专买专卖与政府利益分割5.5 制度变迁与征地补偿制度变革5.5.1 征地补偿制度变革的必要性5.5.2 征地补偿制度变革思路第6章 政策建议6.1 建立科学的政府行为激励机制6.2 强化对政府行为的监督约束机制6.3 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6.4 完善征地纠纷解决机制6.4.1 扩大争议案件的受理范围6.4.2 建立征地司法审查机制参考文献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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