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抗战时期(1931—1945年)是中美两国历史上一段比较特殊的时期,出于各种原因的考虑,当时的美国罗斯福政府对中国政府进行了一定的经济援助,这个援助在不同时期体现出不同的特点。文章从四个方面介绍了这一时期的美国对华经济政策。文章第一部分探讨了罗斯福对华经济政策的缘起,诸如罗斯福本人的中国情结,罗斯福在经济危机期间实行的新政与成效,以及当时国际形势及中国的经济状况,可以说是一个背景的梳理。第二部分是罗斯福对华经济政策的第一个阶段,即在九一八事变之后,美国采取的:不承认主义下的不公开援助(1931——1938)。美国政府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总体上是采取的中立政策,对中国的求援并不积极。但罗斯福政府此时也有对中国的棉麦借款等不公开的变相援助,这意味着中美之间经济联系桥梁的建立。第三部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全面爆发之后,罗斯福政府对华经济政策体现出两面性:有援助也有顾虑和条件(1938——1941)。这一阶段中国政府向美国进行了桐油借款、滇锡借款、钨砂借款、金属借款、平准基金借款等几次大规模借款,罗斯福政府出于对中国战场战略重要性的认识与需要,借款条件逐步优惠,金额不断增多,并且由商业借款转变为政治贷款。第四部分是罗斯福政府全面援华体系的建立(1941——1945),罗斯福政府出于对战后远东国际格局的设想,这一阶段罗斯福全面的援助体系正式建立,分为:政治援助,主要表现在中美新约的签订、排华法案的废除以及帮助中国确立四强地位;军事援助,主要为大量军事物资的提供以及派遣飞虎队来华;经济援助,主要为1942年3月31日无担保、无利息、无年限巨额贷款《中美5亿美元借款协定》的签署。最后是文章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