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新四军各级党政领导在安徽敌后抗日民主根据地的政权建设中,既严格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华中局的指示精神,又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虽然因各种主客观原因起步较晚,但发展却较快,而且独具特色。安徽抗日民主根据地的政权基本结构主要由参议会、政府和法院三部分组成,为团结各阶层人民共同抗日,从1940年起,在各级政权建设中贯彻“三三制”原则。安徽抗日根据地还在基层政权实行了以乡选为主要形式的民主选举,从根本上改变了地主、士绅控制基层政权的状况。针对抗战进入相持阶段,根据地出现严重困难的局面,根据地党委坚决执行中央指示,实行精兵简政政策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同时,为消除党政机关中出现的腐败现象,根据地各级党委和政府厉行廉洁政治,从思想、立法、制度和民主监督机制等方面大力加强廉政建设,以刘少奇、彭雪枫等为代表的党员领导干部更是以身作则,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大力开展政权建设,根据地以民主、廉洁的政治形象与国统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广大工农群众也在其中得到锻炼,提高了自身的民主政治觉悟,增强了参政议政意识,从而变动了农村的社会政治秩序。政权建设也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抗日根据地,为争取抗战乃至整个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准备了重要条件。更重要的是,作为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政治的实践,它为新中国政权和中共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奠定了雏形。政权是一个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核心问题,如何建设好国家政权,关系到执政党的地位和国家的兴衰成败。回顾历史是为了更好地展望未来,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根据地政权建设方面探索出一系列宝贵的经验,值得我们去研究、探讨。本文通过对安徽抗日民主根据地政权建设这一个案的研究分析,总结其得失,为今天的民主政治建设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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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新四军论文; 安徽抗日民主根据地论文; 政权建设论文; 特点论文; 历史地位与作用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