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案:三个制造商三种不同的作法(论文文献综述)
靳安祺[1](2019)在《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的反垄断法规制研究》文中指出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是创新药和仿制药在竞争与博弈环境下难以回避的情形,我们不能期待专利权人为了公共利益而甘愿放弃自己可以获得的垄断利益。协议出现的根本原因在于专利制度本身的缺陷,它虽发端于美国医药行业,但是却并不是只会出现于这个国家这个行业,其他国家其他行业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也会出现这样的协议。我国目前正在构建药品专利链接制度,随着世界范围内专利悬崖期的到来,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也会在我国频繁出现。专利法与反垄断法要双管齐下,共同规制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反垄断法以维护交易公平、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将反垄断法引入到反向支付协议的规制中,能更好地保证药品竞争市场的公平,保持药品价格的稳定,防止专利药企业对药品价格的垄断,这不仅维护了药品市场正常的竞争秩序,也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本文在分析境外规制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的实践的基础上,对我国如何应对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提出建议。执法层面上应确立专利诉讼和解协议备案制度,司法层面上法院在案件审理中需要首先对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涉及专利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如果专利是无效的,则运用本身违法原则来判断其是否违法,如果专利是有效的或部分无效的,则运用合理原则来判断其是否违反反垄断法,并进一步提出法院在运用合理原则时应考虑的相关因素和审理思路。
沈烨[2](2019)在《沃尔沃汽车在中国市场的品牌管理策略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M型社会经济的变迁和科技进步等因素的影响,国内汽车产业的产业结构正在发生新的变化,在豪华汽车市场,之前国外品牌汽车一统天下的局面正在改变,而国内品牌汽车的销售市场占有率从2015年开始节节攀升。这一独特的汽车消费市场现状,除了反应出独特的社会经济现象之外,也能看出国外品牌汽车如何进一步地拓展国内市场,具有一定的挑战性,而如何在中国市场进行其品牌管理,更是目前需要迫切研究的。本文以沃尔沃汽车在中国的品牌管理作为研究对象,探讨准豪华外资汽车品牌在中国市场如何进行品牌的定位、品牌营销、品牌资产与品牌跟踪。,其目标是通过探讨品牌管理策略的相关构成因素,建立一套适合的品牌管理策略架构,并以个案作为理论性架构的验证。为了达到这一研究目标,首先为了使本研究更具针对性与条理性,论文在背景分析过程中首先把拟解决的问题提出,以便围绕这些问题梳理出合理的研究脉络。并对于其论文可以运用到的品牌管理的基础理论进行了阐述;其次,本文采用定性研究中的深度访谈法来作为论文的依据,通过与沃尔沃汽车品牌管理与品牌使用者相关人士的深度访谈,辅之以次级资料的搜集,以深入探讨沃尔沃汽车目前在国内的品牌管理现状与存在的问题;最后,分析并归纳出影响企业发展品牌管理策略的决定性因素欲与步骤,以科特勒的战略品牌管理四大流程为框架,对于原有的沃尔沃汽车品牌管理进行了优化。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沃尔沃汽车目前在中国的品牌管理,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品牌定位、品牌营销等多个方面。企业缺乏体系化的品牌管理模式。沃尔沃之前的品牌定位一直以安全性为卖点,但在M型社会的今年,单纯将“安全”当成卖点已经无法在市场上成功,故此,本文建议沃尔沃汽车应以“准豪华”汽车为新的定位,在强调“安全”品牌形象的同时,也要在舒适性、功能增强等多个方面建立性价比最高的汽车,同时,还需要加大品牌营销力度,采取多种创新性品牌推广策略,并且在品牌资产管理及追踪方面下工夫。总之,在如今的汽车市场上品牌管理与策略一直都是企业所重视的,优秀的品管理与策略,除了能够使企业壮大自我,更能将其品牌价值深入企业当中,使一般社会大众认识该企业与品牌,本文的研究,可成为我国国内准豪华汽车公司可以借鉴的经验模式。
刘梦雨[3](2019)在《清代官修匠作则例所见彩画作颜料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清代匠作则例记载了种类繁多的彩画作颜料,但其中大量名目都难以索解,致使研究者对清代彩画颜料的认知长期局限于当代彩画匠师的经验性知识,而针对彩画实物的科学检测结果也无从与清代文献记载印证。在清代的匠作知识体系中,官式彩画应当使用哪些颜料?营造工程中实际使用了哪些颜料?为什么选择使用这些颜料?它们对建筑彩画的最终面貌有何影响?本文试图对上述问题作出回答。本文以清代官式彩画颜料为研究对象,以匠作则例为核心文献材料,首先考释颜料名实,在此基础上,还原清代官式建筑彩画的材料构成,并厘清每种颜料的贸易来源与应用状况,以及颜料在营造活动中的流通过程。研究基于二重证据法展开,所使用的主要实物材料,是1978-2018年间针对清代建筑彩画及相关彩绘文物的科技考古数据,共统计文物案例127个(其中笔者分析案例33个)。文献材料则以52种彩画作相关匠作则例和清代官修政书为主,同时结合海关档案、税则等中外贸易史料,解决有关进口颜料的问题。在遴选相关匠作则例并完成文献学基础工作之后,本文分别统计了清代匠作则例和清代档案史料中出现的颜料名目,以及科学检测案例所见清代彩绘颜料种类。通过比对上述两份清单,结合其他文献史料,解决了天青、梅花青、紫艳青、硇砂绿、洋青、鱼子金等20余种颜料的名实对应问题;进而对30余种颜料的性状、来源、应用范围等信息作了尽可能详实的考证,以对既有认识作出修正和补充。进口颜料在清代中国的来源、贸易与应用,是本文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利用大量贸易档案、笔记等一手材料,梳理出清代中国进出口颜料贸易的整体图景,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对smalt、人造群青、巴黎绿、普鲁士蓝等几种最重要的进口颜料展开深入研究,详细考证了每种颜料进入中国的渠道与时间,中文名称演变与确立的过程,并逐一厘清其应用范围、使用方式及贸易状况。研究发现,清代皇家营建活动中颜料的流通与使用,要依次经历采办-贮存-支领-制备-施用-奏销几个环节,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制度规范。清中期以来,进口颜料在建筑彩画中的应用不断增加,至清晚期已占据压倒性优势。以成本较低的进口颜料来替代则例规定的昂贵物料,逐渐成为普遍的变通做法,但始终未曾见载于官修则例。颜料的选择,是技术、经济、文化各方面因素博弈的结果,这一选择又会影响建筑彩画的最终样貌。因此,仅从文化角度解释建筑彩画的用色问题是不够的,颜料在物质层面的影响及其背后的经济和技术因素,同样值得研究者关注。
张贤伟[4](2018)在《商标许可质量控制制度研究》文中提出商标功能是商标法的中枢,商标许可使用的起点,是建立在对商标功能的新认识之上的。法律对商标新功能的认同与保护使商标许可使用成为了可能。商标许可的特殊性源于商标本身的特殊性。商标许可相较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许可,最显着的差异在于其质量控制制度,即本文的论题;本文试图借由对商标功能的论证,使我国的商标许可质量控制制度更加周延和完整。本文可以分为两个部分,绪论至第二章为基础理论部分,第三章至第四章为制度构造部分。绪论叙述了商标法及商标许可的基本性质、立法目的等,指出商标权的竞争政策属性构成了对商标财产权的限制,商标的功能划定了商标权的边界。在第一章中,着重就商标的质量保证功能进行了论证。首先,论述了质量保证功能的重要性。其次讨论了商标标记为什么应当得到商标法的保护,为什么这种保护与质量保证功能有关?在提及质量保证功能主要体现为商标许可中的质量控制制度后,本文第二章阐述了商标许可中的质量控制规则不同的价值取向及在相关国家的演进叙事,展现了其是如何独立于其他类型知识产权许可发展变化的。本文在第三章开始论述质量控制在商标法中作为义务的必要性及正当性。虽然质量控制义务虽然得到了法院的广泛认同,但也遭到了一些学者的质疑。批评者认为,质量控制义务使得法官陷入价值冲突的陷阱;由于“质量”与“控制”标准的模糊性,它事实上形同虚设。在更深入的考察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商业运作之后,本文认为,质量控制义务没有影响到二者的利益,即使有也是极其轻微的,是维护消费者信赖和市场机制正常功能的必要牺牲。商标法上的质量控制义务能够使商标许可人在进行推销式商标许可更加慎重,在无形中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另外,“质量”与“控制”的模糊性,恰恰提供了必要的弹性和自由裁量空间。虽然我国商标法中有明确体现出商标的质量保证功能,但却未就许可时不履行质量控制的法律后果作出更具体的规定,也未明确商标权人可能承担的产品侵权责任。本文第四章探讨了什么是“质量”及“控制”,归纳了典型判例,并就弥补我国商标法的缺漏作出了探索。
王仁尹[5](2018)在《基于双边市场理论的网络购物平台整合直销体系运行策略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电子商务出现以来,在我国得到了飞速发展,其中网络购物平台可带来极大的经济效益。本研究从双边市场观点对网络购物平台整合直销系统之商业模式进行研究,比较其与一般网络购物平台及传统直销公司各有何不同,并以开创此一商业模式的美商公司Market America/SHOP.COM作为个案,分析其平台企业本身以及相关参与者各群体间之互动行为,包括了各参与群体间以及群体内的网络效应(network effect)是否存在,参与者多处栖息(multi-homing)的现象以及平台企业将部分功能众包(crowdsourcing)的可能性。从实际数据发现,MarketAmerica/SHOP.COM所前往发展的其他国际市场中,所得较高的地区(如:澳洲与香港地区)成绩反而不如台湾地区。因此本研究以问卷调查的方式观察台湾地区Market America/SHOP.COM的消费者与直销商(共计278人),实际参与此双边市场平台生态圈的现况。由本研究结果得知,在双边市场理论中的「网络外部性」方面,Market America/SHOP.COM的消费者比直销商具有更高的网络外部性,无论是供应面的伙伴商店数量,或是需求面的直销商数量,以及其他消费者的数量,均是影响一名新的消费者是否参与此平台的重要因素。相同的三个因素对直销商考虑投入此平台则没有如此显着的影响力,因为根据研究结果,直销商最关心的仍是能否从此一平台中赚取利润,也就是业绩奖金制度的设计。需注意的是,MarketAmerica/SHOP.COM的消费者多处栖息的现象相较直销商更多,显示直销商才是Market America/SHOP.COM具有忠诚度的消费族群,而非一般性的消费者。在中国当前所主要政策走向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互联网+」、「一带一路」、及「自贸区」之下,整合网络购物平台与直销体系的商业模式具有足够的条件可以配合国家政策在中国市场发展,无论是开放外商公司进入或者直接由中国本地创业家投资设立。而大陆与台湾地区的民众间具有同文同种的紧密连结,相信此类整合直销创业精神与互联网发展趋势的双边市场平台若能跨越两岸同步发展,不但具有可观的成长潜力,更可以增进两岸之间的交流与互利。以下分别说明本研究之章节脉络。第一章为绪论,说明在全球互联网快速发展下,为何以及如何透过双边市场理论,对整合直销系统的购物网站进行研究、其完整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第二章文献回顾与相关理论概述,主要在整理双边市场理论的定义,以及基于双边市场理论的网络购物平台所具有的特性。第三章为Market America/SHOP.COM个案的详细研究,此章节从全球角度收集描述该整合网络购物与直销系统之经营模式的相关文件,分析此经营模式在双边市场架构下与其他平台之差异性。第四章概述个案公司国际化之成果,并从双边市场架构中找出其国际化成功与否的关键成功要素为何。第五章以问卷调查方式,针对台湾地区Market America/SHOP.COM网络购物平台的直销商以及消费者,分析平台生态圈内的不同参予者对平台以及对其他参与者群体之看法,进而印证第三章与第四章中的个案研究结果。第六章为网络购物平台整合直销系统之经营模式,在中国地区之发展远景,着重点在于如何让此一模式与中国目前的经济政策相结合。第七章为结论与启示。
胡晶晶[6](2018)在《德国法中的专利侵权损害赔偿计算——以德国《专利法》第139条与德国《民事诉讼法》第287条为中心》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专利法》第四次修改中,"举证难"被认为是专利保护亟待解决的问题。司法实践中,《专利法》第65条第1款所提供的三种计算方式(实际损失、侵权获利、合理许可费)的适用率远低于法定赔偿,直接原因即在于"举证难"。在德国,法官同样运用类似的三种方式来处理专利侵权案件中的损害赔偿额确定问题,但并未遭遇无法适用的困境。相反,这三种方式在德国相关实践中表现得既富弹性又不失逻辑性,主要得益于两种法技术的运用。一是广义的"法律推定"。逸失利益与侵权获利乃可推翻的法律推定,合理许可费乃不可推翻的法律推定。由此,损害事实的证明负担从专利权人转向侵权人,相当因果关系的证明得以简略。二是德国《民事诉讼法》第287条"赔偿额确定制度"。该制度旨在缓和第286条"自由心证"对损害范围所要求的证明高度。当事人对于损害范围的证明无须达到具体的程度,证明损害的发生以及大致范围即完成了证明责任,就损害范围事实形成内心确信,在此基础上法官得以行使自由裁量权确定具体的赔偿额。
管辉[7](2018)在《理想与现实:印度独立以来的中产阶级研究》文中提出1947年印度独立,宣告英国近200年殖民统治的终结。独立之后获得新生的印度,根据本国国情并借鉴他国经验,在批判地继承英帝国殖民遗产的同时,也确立起新的政治与经济体制框架。由此带来的重要影响之一是,印度社会原有的阶级阶层发生重大的变动,中产阶级的崛起尤为引人关注。为此,阐明印度独立以来中产阶级的历史演变过程,对深化印度社会的认识以及为现有的中产阶级理论或思想提供佐证或反证,无疑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和借鉴价值。中产阶级被认为是现代工业社会或后工业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他们所创造的中产阶级文化也是现代社会文化的主要内容之一。同时,他们的形成与成长也是影响社会分层形态演变趋势和社会政治转型发展的关键因素。但是,与印度中产阶级方兴未艾的发展趋势和潜力相比,目前的研究力度显然是无法匹配的。目前,虽然有关印度中产阶级的消费、娱乐、文化等领域的成果不少,但总体上说来,大多还是从单一的视角出发做相应的研究,鲜少从现代化的视角出发,对印度独立以来中产阶级的演变轨迹、结构成分、政治地位、婚姻家庭状况及对国家政策的影响等领域作系统性的研究。本文选题的出发点正基于此。以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在吸收韦伯、涂尔干等社会学家有关社会分层理论有益成分的基础上,运用马克思关于阶级划分的理论,透过历史学、社会学和政治学等学科的多维视角,本文沿如下逻辑顺序对印度独立以来的中产阶级进行了系统性考察和分析。第一章,理论溯源与概念界定。第二章、第三章及第四章,从历史的“纵轴”分时段考察印度中产阶级历史变迁过程。第五章,辨析了独立以来印度中产阶级与政治稳定间的联系。第六章,分析了印度独立以来中产阶级婚姻、生活方式与教育状况在历史“横轴”上的各个截面。最后,对印度中产阶级的近期转变、未来问题、提供的经验以及对发展中国家中产化道路等进行了总结与评论。基于以上研究,本文有如下收获。一是对南亚地区进行中产阶级的“个案研究”,结合史实,在现代化背景下考察印度中产阶级的历史变迁,厘清其60多年的兴替荣辱。二是拓展了史料的来源,使用了一些外国学者对印度部分地区所获得社会调查资料,以解决无法赴印实地调研和资料收集相对困难的问题,这为本文的写作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阐明了现代化进程对印度中产阶级变化的影响,深入探讨了中产阶级与种姓之间的关系,并从实证研究的角度出发,深入地揭示印度中产阶级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形式和途径,认为印度独立以来的社会结构变迁呈现出一个“平稳——波动——平稳”的运行轨迹。四是论证了印度中央政府主导了印度经济社会发展走向,是印度中产阶级兴衰荣辱背后的引领者和决定者,只有在国家主导下,才能逐步解决印度种姓阶级教派的纷争、社会政策与中产阶级的培育、中产阶级经济政治的功能与作用的发挥、婚姻家庭、教育投资等重要问题。此外还指出经济增长是印度中产阶级形成、发展和提升的最根本动因,中产阶级的壮大是战胜阶层与贫富分化的可行选项,也是形成强大社会凝聚力的关键,印度中产化理想与现代化目标的实现除了根据自身国情因地制宜的变通和创新之外,还需置身于开放和流变不拘的世界格局中,采用通行的准则来考量本国的中产阶级发展道路。毫无疑问,本文将澄清印度独立以来中产阶级历史演变的主要节点,展示不同时期的经济发展与国家政策对中产阶级的影响,构建超越西方经验的印度中产阶级理论分析框架。同时,为我们理解当代印度中产阶级未来的发展方向提供一种新的理解。
李珍权[8](2018)在《未注册驰名商标法律保护机制研究》文中指出商标注册主义制度是以先申请先注册为原则,而不以有使用事实为条件,然而发挥商标功能与商标注册目的不单单在于取得商标权,还必须透过实际使用商标。因为只有标示商标的商品投入市场,商标才能获得识别和区分产品来源的功能,如此商标权的意义才会产生。而从商标的法律保护维度而言,赋予对未注册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有利于填补注册取得商标权制度的不足;另一方面从商标的侵害事实维度而言,由于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价值比普通注册商标大,因此其受到滥用的风险更大,所以其理应受法律的保护。尽管我国采用经注册取得商标权的制度,然而未注册驰名商标的存在地位仍是合法的。故而对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理论基础的研究并适当地赋予其在法律上的保护机制,此不仅是因应国际公约的相关规定,同时也有利于维护消费公众的合法权益以及维护市场交易的公平竞争秩序,同时并对提升我国的国际竞争力也有极大裨益。本文注重于,本文从商标使用与注册的立法缘由到商标的使用原则的实践,进而探求商标使用与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之间的相互关系,此外也透过商标淡化理论、商标符号表彰功能理论……等对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的理论基础进行研究,最后对我国目前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不周延的问题,提出一些建议来填补这些不完善的地方。本文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为“商标使用与注册的法律意义辨析”。本章内容主要介绍商标的起源及功能、商标使用与注册、商标权的取得之立法缘由与原则,以建立商标理论的基本概念,进而比较各国商标使用与注册的制度规范。第二部分为“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的正当性分析”。本章内容主要介绍以商标符号学理论检视未注册驰名商标之商标符号表彰的正当性,并从商标混淆理论及商标淡化理论探求未注册驰名商标的属性,并研究如何防止未注册驰名商标淡化的显着性或声誉受减损及其应当受到保护的内涵及意义。第三部分为“域外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机制的比较与借鉴”。本章内容,首先从观察《巴黎公约》、《TRIPs协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联合建议》与相关的知识产权多边贸易协定、《欧盟商标法》其对未注册驰名商标规范。其次,研究主要知识产权国家,例如英、美、德、法、日等五国,其对未注册驰名商标的立法规范。最后,研究以上各国商标的侵权保护制度。第四部分为“中国大陆与中国台湾地区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机制比较研究究”。本章内容乃针对我国大陆地区及我国台湾地区两地对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的司法实践来观察其实行、认定审查与救济的相关问题;并以两地的司法案例分析其侵权态样,最后比较海峡两岸在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制度差异的地方。第五部分为“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的完善”。本章内容,首先依据前面各章所分析的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的结果来探讨我国目前在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其次,归纳各项国际协定、域外主要各国在未注册驰名商标法律保护的立法的要件、范围和限制来分析我国的问题与争点未来解决问题的方向。再则,梳理我国为来实行法律保护的界限与相应救济手段的问题。最后,本文对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机制提出检讨、建议与相应的解决对策,并揭示未来的研究方向。
谭方方[9](2016)在《汉英转折范畴比较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以“转折”为汉英共有的语义范畴,从系统上、概念上、理论上、个案上全方位对汉英两种语言双向展开比较研究。系统上主要是从句法-语义-语用三层面综合探讨汉英转折标记的异同点;专论上主要选取了确信转折、更正转折、意外转折几个专题与个案予以讨论;概念上主要对“转折”与其相关概念的关系与区别作了有效梳理,并对“转折”广义概念的范围予以重新分类和全方位的界定与验证;理论上主要将现今热门的一些理论,如语法化、主观化、构式理论、话语标记理论、语义镜子理论等运用到跨语言的对比研究中来,并结合类型学上的语义地图理论讨论转折标记的多义多功能现象与蕴涵假设,以期为对比语言学提供新的研究视角,为探求人类语言的共同规律与不同特点作出贡献。通过系统的综合研究与细致的专案研究,我们希望为二语习得、英汉互译与双语词典编撰提供指导。该博士论文分为上篇总论与下篇专论两部分,具体如下:第1章:绪论包括选题意义、前人研究综述与研究思路与方法的概述。上篇:总论第2章:在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基础上,我们对“转折”与“对比”、“转折”与“让步”、“转折”与“反预期”几个概念之间的关系与区别作系统梳理,为相关研究提供概念支持。第3章:从句法角度来探析汉英转折标记的句法表现形式、与让步标记的搭配使用情况和转折标记共现时的语序考察。其中,汉英转折标记在小句内部的共现顺序是本章的研究重点,我们归纳了相关规律并总结了规律背后的三个原则,即辖域原则、主观性原则、凸显原则。第4章:从语义上探讨汉英转折关系的语义新分类,并提出了新的验证机制。将转折语义关系重新分为典型对比、因果违逆、内容更正、论点争论、情状意外与限制补充六类,并提出了结合句法验证、“逻辑-心理-事理”三维验证的新界定机制,总结了汉英两种语言在跨句法-语义-语用三层面的新机制中的互动规律。第5章:首先讨论六类转折语义关系在汉英两种语言当中的表现形式,并通过类型上的语义地图来解释汉英转折标记的多义多功能现象,同时通过例证来验证该语义地图在类型学上的蕴涵规律。第6章:从语用角度讨论汉英转折标记的异同点,主要包括其反预期语用特点、委婉礼貌、主观评注的情态功能与其话语标记功能。下篇:专论第7章:从句法、语义与语用三个维度对“其实”与actually这对确信转折关联副词进行汉英对比研究,并将语法化、主观化相关理论运用到其历时研究中来,从而解释其共时层面的异同点。第8章:从句法、语义、语用三个维度对“当然”与of course这对确信转折关联副词(性短语)进行全方位对比研究,并结合语法化、主观化相关理论讨论两者在“确信—转折”历时演变过程中的语法化机制与其“客观性—主观性—互动主观性”的主观性发展规律。第9章:“不是A而是B”结构与“not A but B”结构是汉英典型的更正型转折结构。我们从句法、语义与语用三个维度系统探讨了汉英这对正反浓缩更正型结构的异同点,借助构式语法理论分析两者从语义更正到语用更正/元语否定的构式演变与压制作用。同时,通过世界语言的相关调查,验证其蕴涵规律,即更正标记如果能同时表达转折功能或添加功能则一定能表达对比功能。第10章:利用语义镜子理论,借助翻译平行语料库,考察了英汉主要更正转折表达的翻译对应情况。在语义上,我们讨论了语义更正与语用更正在英汉两种语言中的表现形式。在语用上,我们探讨了汉英更正标记的反预期语用特点与其话语标记功能。第11章:在Peterson总结的类型学意外转折范畴框架下探讨汉英寄生性意外转折的表现形式,在寄生命题义下括充了结果与限止范畴,将示证范畴细分为间接示证标记、完成体标记,将寄生结构分为疑问词感叹句式与其他特殊结构两方面,既借鉴了原有类型学框架,又对其进行了扩充与重组。第12章:以Peterson总结的类型学非寄生性意外转折范畴的类型学框架为基础,充分探讨汉英非寄生性意外转折的表现形式,在言外层面上补充了汉英非寄生性固定结构,对原有框架进行了括充。同时,对“谁知(道)”与who knows进行历时与共时的对比研究分析,并探讨了英语相对于汉语缺乏独立的“疑问词+动词”衍生出反预期意外标记的历时演变原因。第13章:总结全文,提出重要结论,并谈及本研究的不足与后续研究潜力。
李煜[10](2016)在《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法规制研究》文中认为鉴于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相融合产生的强大能量,在高科技市场的竞争中,对标准必要专利争夺的重要性远超出对产品市场、地域市场的简单占有。当专利与必要技术标准结合后,市场经营者要实施技术标准,必然以获取某项专利技术为前提。技术标准的融入使得专利突破了私权的界限进而对公共利益产生重大影响,专利许可行为变成标准使用的前提。如何有效协调标准开放性和专利私权属性的冲突?如何构建一个公平、合理的冲突协调机制,保障专利权人的私人利益与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同步增长?这些是各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和司法机关重点予以考虑的内容。标准必要专利有效性、不可替代性和互补性的特点,使其对市场竞争既有正面作用:如有利于提高经营者的经济效益,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维护,促进技术进步和提升竞争水平;也有负面影响:可能损害市场的公平竞争,并损害消费者的权益,乃至成为国际贸易的技术壁垒。较之一般专利而言,标准必要专利对于市场竞争更是一把锋利的“双刃剑”。传统的禁止权利滥用、利益平衡、效率与公平等理论,难以解决专利垄断性私权与必要标准公共利益属性之间的冲突,因而需要借助反垄断法原理实现对标准必要专利的有效规制,本文将分别从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经营者集中三个方面探讨标准必要专利的反垄断规制。在垄断协议方面,涉及标准必要专利的垄断协议适用本身违法规则还是合理规则,并不能一言以蔽之。总体上而言认定标准必要专利是否构成应受规制的垄断协议之判断标准为反竞争效果,当标准必要专利持有人之间或者持有人与专利实施者之间达成固定许可费或专利产品价格、限制专利产品的数量或者销售数量、分割专利产品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等协议时,只要能举证证明协议并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就不应被认定为垄断协议。同时,标准必要专利持有人还可以利用豁免条款,来维护自己作为市场竞争者的合法权益。但是垄断协议的豁免制度,也必须与“是否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认定结合起来,这就需要结合标准必要专利的特点加以具体分析。作为典型的垄断协议,不论是与标准必要专利有关的专利联营还是联合抵制,都需要从行为、竞争效果等多个因素判定其是否违法,由于我国反垄断法相关规定简单,可操作性不强,具体执法标准上,更多需要借鉴欧美国家的反垄断法规制的有益经验。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方面,如果一个利用标准必要专利生产的技术产品只能由该专利实现,没有竞争性技术,那么该标准必要专利构成一个单独的相关技术市场;如果技术产品的生产还可以借助其他的标准必要专利,那么它们共同构成一个相关技术市场。即便《反垄断法》市场支配地位的推定制度可以化繁为简,节约行政司法救济成本,但认定市场支配地位需要考虑分析的因素繁复,相应的标准必要专利的相关市场界定亦很复杂。标准必要专利持有人在相关产品市场或相关技术市场中持有份额一般较高,是否都能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呢?答案是否定的,只要有相反证明,其仍不被认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同样,标准必要专利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其拒绝许可、搭售行为或是采取差别的许可费率,也不一定就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不能因为标准必要专利的特殊性,就不进行反竞争效果与竞争效率的权衡,直接断定行为的违法。随着《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的实施,以及更清晰的一系列反垄断执法规则,这一结论将更加确定。在经营者集中方面,需要讨论结构性条件中的标准必要专利和行为性条件中的标准必要专利。剥离资产是结构性条件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减少经营者集中排除、限制竞争影响的最有效方式。尤其当参与合并的企业是横向重合关系并且拥有生产所需的替代性专利时,商务部反垄断局往往会要求交易方剥离包括标准必要专利在内的特定的知识产权。与结构性条件的单一性和封闭性不同,行为性条件种类繁多,难以列举,具有多样性和开放性,我们可以从不同国家的分类方法来进行种类的综合。运用透明度条款、非歧视条款、防火墙条款、反报复条款、终止排他性协议条款以及开放承诺条款等承诺开放标准必要专利,可以最大化地降低经营者集中可能给市场竞争带来的反竞争效果。运用反垄断法规制与标准必要专利有关的市场竞争行为,并不仅仅由于标准必要专利引发垄断问题在理论上的特殊性,更是因为随着标准的推广、标准必要专利的普遍化,越来越多相关案件出现后,反垄断执法和司法活动的现实需求。不论是国外的微软诉摩托罗拉案、摩托罗拉与苹果公司系列案、苹果公司与三星公司系列案等,还是国内的华为诉交互数字公司(IDC)案、高通公司反垄断执法案等,各国的反垄断执法、司法机构在案件调查、审理以及裁判中,都对涉及标准必要专利竞争行为的规制方法和路径给予有益的论述。欧美国家作为反垄断执法发达的司法辖区,更多的是依靠反垄断执法机构制定的条例、指南等去指引、规制标准必要专利。对于我国更为复杂的反垄断形势而言,需要对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等反垄断执法机构具体规则的明确、细化。通过这一系列的制度构建,更好地发挥标准必要专利对市场竞争的积极效果,最大程度地限制其可能产生的反竞争影响,这一定是反垄断法对标准化社会的有益回馈。
二、个案:三个制造商三种不同的作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个案:三个制造商三种不同的作法(论文提纲范文)
(1)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的反垄断法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
(一)目的 |
(二)理论与现实意义 |
三、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现状综述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五、重难点及创新点 |
(一)研究重点 |
(二)研究难点 |
(三)研究创新点 |
第一章 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概述 |
一、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的内涵 |
(一)含义 |
(二)性质 |
(三)表现形式 |
二、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的合理性与弊端 |
(一)合理性 |
(三)弊端 |
三、国内药品领域反向支付协议的发展态势 |
(一)从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产生的根本原因的角度 |
(二)世界范围专利悬崖期的影响 |
(三)我国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的现状 |
(四)我国正在构建的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影响 |
第二章 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反垄断法审查的必要性 |
一、专利法规制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的局限性 |
二、反垄断法规制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的必要性与理论基础 |
(一)必要性 |
(二)理论基础 |
三、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专利法与反垄断法规制的协调 |
第三章 境外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反垄断法规制的司法实践 |
一、境外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的反垄断审查原则 |
(一)本身违法原则 |
(二)专利排他测试原则 |
(三)合理原则 |
(四)小结 |
二、境外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的违法性认定 |
(一)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的相关市场界定 |
(二)隐蔽性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的认定步骤 |
(三)境外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违反反垄断法的考量因素 |
第四章 我国应对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的建议 |
一、我国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违法性认定的基本原则 |
二、我国对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认定时的法律依据和考量的特殊因素. |
(一)法律依据 |
(二)考量的特殊因素 |
三、我国反垄断法规制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的完善措施 |
(一)建立专利诉讼和解协议备案制度 |
(二)法院在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垄断纠纷中可采用的审理思路 |
(三)将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的审查规则纳入知识产权的反垄断指南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2)沃尔沃汽车在中国市场的品牌管理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关于品牌管理策略方面的研究 |
1.2.2 关于汽车品牌管理策略方面的研究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本文研究内容 |
1.3.2 本文的研究方法 |
第二章 品牌管理相关概念及理论 |
2.1 品牌的定义与类型 |
2.1.1 品牌的起源 |
2.1.2 品牌的定义 |
2.1.3 品牌的类型 |
2.2 战略品牌管理 |
2.2.1 品牌定位 |
2.2.2 品牌营销推广 |
2.2.3 品牌权益管理 |
2.2.4 品牌成长及品牌权益的持续 |
2.3 品牌全球化理论 |
第三章 沃尔沃汽车中国市场品牌管理现状分析 |
3.1 外资品牌汽车市场现状分析 |
3.1.1 国内汽车行业的总体概况 |
3.1.2 外资品牌汽车市场发展面临的挑战 |
3.2 沃尔沃汽车中国市场品牌管理现状分析 |
3.2.1 沃尔沃汽车品牌介绍 |
3.2.2 沃尔沃汽车在中国的市场定位与品牌管理现状 |
3.3 沃尔沃汽车品牌管理存在问题与解决对策的深度访谈 |
3.3.1 缺乏精准的品牌定位 |
3.3.2 缺乏有力的品牌推广策略 |
3.3.3 缺乏成熟的品牌权益与品牌可持续性成长机制 |
3.4 沃尔沃汽车品牌管理问题解决对策的基本思路 |
第四章 沃尔沃汽车中国市场的品牌定位与品牌推广优化策略 |
4.1 沃尔沃汽车中国市场的品牌定位优化策略 |
4.1.1 品牌定位管理工具的选用 |
4.1.2 沃尔沃汽车中国市场核心品牌联想措施 |
4.1.3 沃尔沃汽车品牌在中国市场的重新定位 |
4.2 沃尔沃汽车中国市场的品牌推广优化策略 |
4.2.1 沃尔沃汽车品牌元素与杠杆联想策略 |
4.2.2 网络新媒体推广方式的导入 |
4.2.3 体验品牌推广方式的导入 |
第五章 沃尔沃汽车中国市场的品牌权益与品牌持续成长优化策略 |
5.1 沃尔沃汽车中国市场的品牌权益管理优化策略 |
5.1.1 提升品牌忠诚度 |
5.1.2 提高品牌知名度 |
5.1.3 提高品牌知觉质量 |
5.1.4 重视品牌的资产产权管理 |
5.2 沃尔沃汽车中国市场的可持续性品牌成长优化策略 |
5.2.1 进行品牌的适当延伸 |
5.2.2 进行品牌的有效维护 |
5.2.3 持续性品牌经营 |
5.2.4 品牌的复兴策略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主要结论 |
6.2 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清代官修匠作则例所见彩画作颜料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引言:为什么研究颜料史 |
1.2 研究对象与范围 |
1.3 研究现状综述 |
1.3.1 清代匠作则例相关研究 |
1.3.2 清代官式彩画相关研究 |
1.3.3 中国古代颜料史相关研究 |
1.3.4 西方古代颜料史相关研究 |
1.3.5 其他相关研究 |
1.4 研究意义与创新点 |
1.4.1 建立文献与实证相结合的颜料史研究框架 |
1.4.2 考释匠作知识体系下清代彩画颜料的名实问题 |
1.4.3 弥补清代官式彩画材料及工艺的认识之不足 |
1.4.4 揭示西方进口颜料进入中国的传播过程 |
1.4.5 推进清代匠作则例的文献学研究 |
1.5 研究方法与材料 |
1.5.1 “纸上之材料”:彩画颜料相关文献 |
1.5.2 “地下之材料”:清代彩画及彩绘文物中的颜料遗存 |
1.6 研究框架 |
第2章 彩画作相关匠作则例的文献学研究 |
2.1 彩画作相关匠作则例文献述要 |
2.1.1 对“匠作则例”与“营造则例”概念的再反思 |
2.1.2 文献学基础工作之一:整理与汇释 |
2.1.3 文献学基础工作之二:编目与提要 |
2.2 彩画作相关匠作则例的编纂体例与编修方式 |
2.2.1 画作工料类 |
2.2.2 物料价值类 |
2.2.3 具体工程类 |
2.3 几种重要则例的衍生源流辨析 |
2.3.1 工程做法/内庭工程做法 |
2.3.2 九卿议定物料价值 |
2.3.3 工部现行则例四种 |
2.3.4 圆明园、万寿山、内庭三处汇同则例 |
2.4 清代彩画作相关文献中的颜料名目 |
2.4.1 彩画作相关匠作则例中的颜料名目统计 |
2.4.2 清代档案史料中的彩画颜料名目统计 |
2.4.3 彩画作颜料名目的年代分布状况 |
2.5 小结 |
第3章 现代科学视野中的清代彩画颜料 |
3.1 古代颜料的科学分析:方法、意义及局限性 |
3.1.1 古代颜料的实验室分析方法 |
3.1.2 对实验室工作的反思:数据的意义与局限性 |
3.2 名与实:东西方颜料命名体系及其对接 |
3.2.1 颜料的命名方式及其意义 |
3.2.2 东西方颜料命名体系的沟通 |
3.3 科学分析所见清代彩绘颜料数据统计:1978-2018 |
3.3.1 蓝色系颜料 |
3.3.2 绿色系颜料 |
3.3.3 红色系颜料 |
3.3.4 黄色系颜料 |
3.3.5 白色系颜料 |
3.3.6 黑色系颜料 |
3.3.7 金属质颜料 |
3.3.8 胶料及辅料 |
3.4 小结 |
第4章 清代官式彩画颜料:基于双重证据的颜料名实考 |
4.1 天然矿物颜料 |
4.1.1 石青/天青 |
4.1.2 梅花青/南梅花青 |
4.1.3 青金石/天然群青/紫艳青 |
4.1.4 朱砂/银朱 |
4.1.5 箭头砂/箭头朱砂 |
4.1.6 马牙砂/马齿砂 |
4.1.7 水花朱 |
4.1.8 红土/片红土/南片红土/铁红 |
4.1.9 陀僧/密陀僧 |
4.1.10 包金土/土黄/黄土 |
4.1.11 无名异/土子 |
4.1.12 云母 |
4.2 有机质颜料 |
4.2.1 靛蓝/广靛花/靛水/煮蓝/蓝靛 |
4.2.2 洋蓝 |
4.2.3 黄栌木/黄芦木/黄卢木 |
4.2.4 烟子/南烟子/松烟/烟炱 |
4.2.5 墨/香墨/徽墨/松墨 |
4.2.6 紫胶/紫矿/胭脂虫红 |
4.2.7 五倍子/五棓子/乌棓子 |
4.2.8 紫粉 |
4.3 合成颜料 |
4.3.1 铜绿/锅巴绿/氯铜矿 |
4.3.2 铜青 |
4.3.3 硇砂大绿/硇砂二绿/硇砂三绿/硇砂枝条绿 |
4.3.4 西绿 |
4.3.5 黄丹/漳丹/淘丹/铅丹 |
4.3.6 定粉/官粉/铅粉/铅白 |
4.3.7 洋青/大青 |
4.3.8 人造群青/佛头青/人造绀青 |
4.3.9 普鲁士蓝/洋靛 |
4.3.10 巴黎绿/漆绿 |
4.4 金属质颜料 |
4.4.1 黄金/红金/赤金/大赤金/大赤/田赤 |
4.4.2 黄飞金/红飞金 |
4.4.3 黄泥金/红泥金 |
4.4.4 鱼子金 |
4.4.5 银箔/银粉 |
4.5 胶料和辅料 |
4.5.1 水胶/广胶 |
4.5.2 贴金油 |
4.5.3 青粉/土粉 |
4.5.4 轻粉 |
4.5.5 松香 |
4.5.6 硇砂/硵砂/黑卤砂 |
4.5.7 剉草/锉草 |
4.5.8 油艌灰 |
4.6 小结 |
第5章 彩画颜料的生产与贸易版图:1644-1902 |
5.1 从胭脂红到洋青:西方颜料进入中国 |
5.1.1 贸易档案中的颜料进口数据 |
5.1.2 宫廷与民间对西洋颜料的接纳 |
5.2 清前期的颜料贸易:以广州和东印度公司为中心 |
5.2.1 粤海关、十三行与西洋颜料 |
5.2.2 广州外销画中的颜料 |
5.2.3 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对华颜料贸易(1635-1834) |
5.3 1840年以来的颜料贸易:通商条约、海关与沿岸贸易 |
5.3.1 19世纪欧洲的对华颜料贸易 |
5.3.2 19世纪美国的对华颜料贸易 |
5.3.3 近代进出口颜料贸易路线与重要集散地 |
5.4 几种重要的进口颜料:来源、贸易与应用 |
5.4.1“取彼水晶,和以回青”:Smalt |
5.4.2 再造青金石:人造群青(Synthetic Ultramarine) |
5.4.3 来自德国的“中国蓝”:普鲁士蓝(Prussian Blue) |
5.4.4 危险的绿色:巴黎绿(Emerald Green) |
5.4.5 从“各作泥腊”到“呀囒米”:胭脂虫红(Cochineal) |
5.5 清朝与亚洲国家之间的颜料贸易 |
5.5.1 与日本间的颜料贸易 |
5.5.2 与朝鲜间的颜料贸易 |
5.5.3 与琉球间的颜料贸易 |
5.5.4 与东南亚诸国间的颜料贸易 |
5.6 小结 |
第6章 清代营造活动中彩画颜料的流通与使用 |
6.1 彩画颜料的流通 |
6.1.1 颜料的采买 |
6.1.2 颜料的贮存 |
6.1.3 颜料的支取与奏销 |
6.2 彩画颜料的制备 |
6.2.1 天然矿物颜料 |
6.2.2 人工合成颜料 |
6.3 彩画颜料的施用 |
6.3.1 单色做法 |
6.3.2 调色做法 |
6.3.3 混色做法 |
6.3.4 衬色做法 |
6.4 小结 |
第7章 结论 |
7.1 清代官式彩画颜料使用状况:历时性综述 |
7.2 颜料对建筑彩画及营建活动的影响 |
7.3 匠作则例对清代建筑史研究的意义 |
7.4 结语:颜料的身份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A 与彩画作颜料相关的匠作则例目录(52 种) |
附录B 清代匠作则例所见建筑彩画颜料名目统计 |
附录C 清代档案史料所见建筑彩画颜料名目统计 |
附录D 实物分析检测所见清代彩绘颜料统计(1978-2018) |
附录E 清代物料价值则例中所见颜料价值统计 |
附录F 清代彩画作未刊则例补遗 |
F-1 内庭大木石瓦搭土油裱画作现行则例 |
F-2 工部现行用工料则例 |
F-3 工部核定则例 |
F-4 钦定工部续增则例 |
F-5 崇陵工程做法册 |
附录G 工部与内廷画作则例用料对比 |
附录H 清代贸易文献中颜料类商品税则辑录 |
H-1 酌定奉天通省粮货价值册 |
H-2 1858 年中英协定税则 |
H-3 1902 年中英协定税则 |
H-4 1844 年中美协定税则 |
H-5 1844 年中法协定税则 |
H-6 1858 年中法协定税则 |
H-7 1903 年厦门内地税关税目 |
H-8 1903 年重订苏省水卡捐章 |
H-9 《粤海关志》税则 |
H-10 常税则例 |
附录I 《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1635-1834)》中颜料贸易信息辑录 |
附录J 《中国旧海关档案》中进出口颜料贸易信息辑录(1859-1871) |
附录K 几种重要进口颜料的海关贸易数据统计 |
K-1 Smalt进出口贸易数据统计(1859-1902) |
K-2 人造群青进出口贸易数据统计(1859-1902) |
K-3 普鲁士蓝进出口贸易数据统计(1859-1902) |
K-4 胭脂红进出口贸易数据统计(1859-1902) |
K-5 巴黎绿进出口贸易数据统计(1894-1902) |
附录L Winterthur馆藏中国清代外销画的颜料XRF分析数据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4)商标许可质量控制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与质量控制有关的商标法基本理论 |
二、质量控制义务的存废 |
三、质量控制与推销式商标许可 |
四、现有研究评价 |
第三节 研究的目的及结构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第五节 创新之处 |
第六节 本文涉及的基本概念 |
一、商标 |
二、商标功能 |
三、商标权 |
四、商标许可 |
五、本文中互用的同义术语 |
第一章 商标的质量保证功能 |
第一节 概述 |
第二节 标记的来源指示及质量保证 |
第三节 质量保证功能的发展 |
一、质量保证功能的前提:来源指示的扩大解释 |
二、以质量保证为中心的商标许可 |
第四节 作为法律功能的质量保证 |
一、商标法的宗旨 |
二、商标保护的正当性基础 |
三、质量保证功能的作用 |
四、质量保证功能的要素 |
五、质量保证的运行机制 |
第二章 商标许可中的质量控制路径 |
第一节 商标功能与商标许可的关系 |
第二节 质量控制路径的价值取向 |
第三节 基于事前预防的“注册使用人”制度 |
一、“注册使用人”制度的产生 |
二、“注册使用人”制度的相关问题 |
三、兰哈姆法中的相关公司条款 |
第四节 基于事后救济的商标失权制度 |
一、质量控制义务概述 |
二、质量控制义务的认定因素 |
三、质量控制义务的例外 |
四、商标失权的典型案例 |
第五节 作为权利的质量控制条款 |
一、被许可人的合同义务 |
二、许可登记焦点的转型 |
第三章 质量控制义务的理论证成 |
第一节 商标许可的制度观 |
一、商标许可中的“公共利益” |
二、商标许可中的信息资源 |
三、基于资源配置的商标许可 |
第二节 商标许可的政策目标 |
一、商标许可的处分对象——商标权 |
二、商标权的政策属性 |
三、商标许可的秩序价值 |
四、商标许可的公平价值 |
第三节 对质量控制义务的质疑 |
一、实践中的问题 |
二、基础理论上的矛盾 |
第四节 质量控制义务的正当性 |
第四章 中国商标许可质量控制制度的重构 |
第一节 制度现状 |
一、规则沿革 |
二、执法及司法实践 |
三、现有制度评价 |
第二节 质量控制的标准及后果构建 |
一、商标许可中的“监督”与“控制” |
二、商标许可中的“质量” |
三、未履行质量控制义务的责任后果 |
四、商标权人在非许可情境下的质量控制义务 |
第三节 商标许可中的产品责任 |
一、商标法与消费者保护法的关系 |
二、产品责任的理论基础及归责标准 |
第四节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成果 |
致谢 |
(5)基于双边市场理论的网络购物平台整合直销体系运行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 研究架构与内容 |
第二章 文献回顾与相关理论 |
2.1 双边市场的内涵 |
2.2 双边市场理论下网络购物平台所之特性 |
2.3 网络购物平台整合直销系统之经营模式 |
第三章 网络购物平台整合直销体系之个案研究 |
3.1 全球网络购物平台产业发展趋势与现状 |
3.2 全球直销产业发展趋势与现状 |
3.3 个案企业发展历史与平台建构过程 |
3.3.1 产业环境与市场定位 |
3.3.2 个案企业业务制度与传统多层次直销(MLM)之差异分析 |
3.3.3 建立虚拟购物平台吸引直销商与供货商 |
3.3.4 架设网购平台并建立互联网策略联盟 |
3.3.5 购并SHOP.COM取得比价购物与结账关键技术 |
3.4 与一般网络购物平台之经营模式比较分析 |
3.5 与一般直销企业之经营模式比较分析 |
第四章 个案企业国际化模式分析 |
4.1 个案企业国际化历程概述 |
4.2 网购与直销整合平台与一般网购平台跨国经营模式之差异 |
4.3 因应台湾地区市场需求之创举---实体伙伴商店计划 |
第五章 个案企业在台湾地区的经营现状分析 |
5.1 调查研究之目的 |
5.2 调查研究之对象 |
5.3 调查研究之架构 |
5.4 调查研究之结果与讨论 |
第六章 网络购物平台整合直销体系在中国市场的发展前景 |
6.1 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之现状与展望 |
6.2 中国直销市场之现状与展望 |
6.3 网络购物平台整合直销模式于中国市场之竞争力分析 |
6.4 现行政策对网络购物平台整合直销模式之影响 |
第七章 结论与启示 |
7.1 结论 |
7.2 启示 |
参考文献 |
附件 |
致谢 |
(6)德国法中的专利侵权损害赔偿计算——以德国《专利法》第139条与德国《民事诉讼法》第287条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一、德国三种计算方式之制度发展历程 |
二、德国专利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之举证容易化 |
(一) 通过“法律推定”简化“过错”与“因果关系”证明 |
(二) 通过ZPO第287条简化“损害范围”证明 |
三、德国三种计算方式之司法实践:具体与抽象双重思路 |
(一) 逸失利益 (Lost Profits) |
(二) 侵权获利 |
1. 营业额 |
2. 可扣除成本 |
3. 权重 |
(三) 合理许可费 |
1. 参考基准 (Bezugsgr9βsse) |
2. 费率 (Lizenzsatz) |
结论 |
(7)理想与现实:印度独立以来的中产阶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既有的印度中产阶级研究回顾 |
三、研究目的、研究方法、主要内容、创新及局限 |
第一章 理论溯源与概念界定 |
第一节 理论溯源 |
一﹑社会不平等与分层 |
二、社会分层研究的价值取向 |
三、社会分层常用的基本概念 |
四、社会分层理论分析 |
五、本文的研究策略——现代化视角下的印度中产阶级 |
第二节 概念界定 |
一、阶级、阶层与群体 |
二、与“中产”相关的类似概念 |
三、谁是中产阶级?——中产阶级的界定 |
第二章 殖民地时期的印度中产阶级 |
第一节 印度传统社会的群体与分层 |
一、印度社会中的群体 |
二、阶级、社群还是种姓?——“印度化”的阶级分析 |
第二节 印度中产阶级产生的历史背景 |
一、古代印度社会专制的基础 |
二、莫卧儿时期——中产阶级的萌芽 |
第三节 英国殖民统治下印度中产阶级的形成 |
一、印度中产阶级的形成 |
二、殖民地时期印度中产阶级的构成 |
三、殖民地时期印度中产阶级的特点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经济改革前印度经济发展与中产阶级的变迁 |
第一节 印度现代化的开启与中产阶级结构的变动 |
一、尼赫鲁时期:现代化的开启 |
二、经济计划的执行与中产阶级结构的变动 |
第二节 印度城市中产阶级的基本状况 |
一、一项意义深远的调查——印度城市中产阶级的画像 |
二、数据得出的结论 |
第三节 印度农村经济发展与中产阶级的变动 |
一、印度土地改革及其影响 |
二、绿色革命与农村中产阶级的发展 |
第四节 经济改革前印度中产阶级变迁的原因 |
一、国家主导下的发展政策 |
二、经济结构调整 |
三、城乡结构变化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经济改革以来印度中产阶级的壮大 |
第一节 1990年以来的印度“新”中产阶级 |
一、“旧”中产阶级:殖民地时期至20世纪80年代 |
二、新中产阶级:20世纪90年代自由化改革以来 |
第二节 经济改革以来印度中产阶级的状况 |
一、经济改革过程简述 |
二、印度中产阶级的壮大 |
第三节 “新”中产阶级的典型:印度IT业的从业者 |
一、印度IT业状况 |
二、IT从业人员的描画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独立以来的印度中产阶级与政治稳定 |
第一节 中产阶级的政治意识 |
一、变化无常,随波逐流 |
二、冷漠疏离,令人失望 |
三、从认同政教分离到支持印度教复兴 |
第二节 中产阶级的政治参与 |
一、“强权”抑或“自由”:20世纪70年代的激进运动 |
二、从“世俗”转向“神圣”: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中产阶级 |
三、融合与重塑:印度教特性对中产阶级的影响 |
第三节 中产阶级的思想困惑及其政治惰性 |
一、思想困惑 |
二、政治惰性及其消极影响 |
第四节 政治稳定的挑战 |
一、国大党势力的衰弱 |
二、印度教的复兴 |
三、现代化与传统的冲突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印度独立以来中产阶级的婚姻、生活方式及教育状况 |
第一节 印度独立以来的中产阶级婚姻 |
一、历史背景述论 |
二、印度独立后妇女地位的提高 |
三、择偶标准 |
四、夫妻关系 |
第二节 印度独立以来的中产阶级生活方式 |
一、现代化的日常生活方式 |
二、多元化的饮食 |
三、时尚化的休闲 |
四、精致化的文化 |
第三节 印度独立以来的中产阶级教育状况 |
一、独立以来印度教育的发展 |
二、文化资本:一种理论 |
三、教育与中产阶级知识精英的官僚化 |
四、中产阶级知识精英:文化资本积累机制的表现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未注册驰名商标法律保护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
三、总体框架与研究内容 |
四、主要研究方法与学术创新 |
第一章 商标使用与注册的法律意义辨析 |
第一节 商标使用的意涵与价值 |
一、商标使用的定义 |
二、商标使用的类型 |
三、商标使用的表现形式 |
四、商标使用与商标功能 |
第二节 商标专用权取得制度的划分与兼合 |
一、商标注册使用的任意性与兼合性 |
二、商标权取得制度的比较与兼容 |
第三节 商标使用对未注册商标的意义 |
一、在商标注册主义下未注册商标的先使用保护 |
二、商标使用主义下对未注册商标保护的意义 |
三、商标使用在商标取得制度中的根本作用 |
第四节 商标使用对判定商标侵权的影响 |
一、未注册商标的在先使用须具备一定市场的影响力 |
二、侵害商标专用权的判定 |
三、侵权行为类型 |
第二章 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的理论基础研究 |
第一节 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的符号学分析 |
一、未注册驰名商标具有显着性和识别功能 |
二、未注册驰名商标具有符号表彰功能 |
三、制止对未注册驰名商标寄生性侵害具有正当性 |
四、符号商标的意指作为体现未注册驰名商标 |
第二节 未注册驰名商标信誉的经济价值 |
一、未注册驰名商标承载商标使用者的信誉 |
二、未注册驰名商标标示商品或服务的优良质量 |
三、制止对未注册驰名商标的“搭便车”有利于市场公平、正当竞争 |
四、反不正当竞争法在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之适用 |
五、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有商标私权兼具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
第三节 混淆理论对未注册驰名商标的适用 |
一、商标混淆理论的概述 |
二、运用商标混淆理论解释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 |
第四节 商标反淡化理论在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的运用 |
一、商标反淡化理论的提出 |
二、美国商标反淡化立法对商标反淡化理论的收纳 |
三、我国对商标淡化理论的态度 |
四、适用商标淡化理论保护未注册驰名商标的思考 |
第三章 域外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机制的比较与借鉴 |
第一节 国际协定中关于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的规定 |
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未注册弛名商标的保护机制 |
二、多边贸易协定框架下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机制 |
三、《欧盟商标法》 |
第二节 外国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的立法与实践 |
一、美国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 |
二、德国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 |
三、日本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 |
四、英国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 |
五、法国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 |
第三节 国际条约规定及外国立法实践的评价与借鉴 |
一、国际条约规定的评价与借鉴 |
二、关于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的规范与性质 |
三、外国立法实践的评价与借鉴 |
第四章 中国大陆与中国台湾地区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机制比较研究 |
第一节 中国大陆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的立法与实务 |
一、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的立法架构及发展 |
二、未注册驰名商标在法律保护制度的构成 |
三、未注册驰名商标行政与司法实践案例及法律适用和解释 |
第二节 中国台湾地区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的立法与实务 |
一、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的立法架构及发展 |
二、未注册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的法律规范 |
三、未注册驰名商标司法实践的法律适用与解释 |
第三节 两岸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机制的比较 |
一、两岸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的共识 |
二、两岸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的分歧 |
第五章 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的完善 |
第一节 我国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实践存在的问题 |
一、法律实践中存在保护不足的问题 |
二、侵害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的态样 |
第二节 完善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的建议 |
一、建构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机制设计与思路 |
二、相关立法条文的具体完善建议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汉英转折范畴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有关“转折”的定义、范围与分类的研究综述 |
1.2.1.1 有关转折的定义研究综述 |
1.2.1.2 有关“转折分类”的研究综述 |
1.2.2 汉英两大学界有关转折范畴的综合与个案研究 |
1.2.2.1 汉语学界有关“转折”的研究综述 |
1.2.2.2 英语界有关“转折”的研究综述 |
1.2.2.3 转折范畴英汉对比角度的研究综述 |
1.2.3 国内外“意外”转折范畴研究评述与问题探讨 |
1.2.3.1 意外的概念特点与范围 |
1.2.3.2 意外范畴的独立性问题 |
1.2.3.3 意外范畴研究的类型学研究 |
1.2.3.4 意外范畴的个案研究 |
1.2.3.5 意外范畴的研究现状总结、研究不足与趋势 |
1.2.4 小结 |
1.3 研究内容 |
1.3.1 研究对象 |
1.4 研究目的、框架、理论与方法 |
1.4.1 研究目的 |
1.4.2 思路方法 |
1.4.2.1 理论支持 |
1.4.2.2 基本思路 |
1.4.2.3 研究方法 |
1.4.2.4 语料说明 |
上篇 总论 |
第2章 “转折”与相关概念的梳理 |
2.1 “转折”与“让步”的关系与区别 |
2.1.1 研究综述与关系梳理 |
2.1.2 句法验证 |
2.1.2.1 转折句向让步句转换的合格性 |
2.1.2.2 让步复句蕴涵转折关系的句法验证 |
2.1.3 典型转折与典型让步的差异 |
2.1.3.1 认知心理上的差异 |
2.1.3.2 语用上的差异 |
2.1.3.2.1 认知努力 |
2.1.3.2.2 语用效果 |
2.1.3.2.3 复句归属上的差异 |
2.1.4 小结 |
2.2 “转折”与“反预期”的关系与区别 |
2.2.1 反预期的分类 |
2.2.2 概念区别与关系梳理 |
2.2.3 小结 |
2.3 “转折”与“对比”的关系与区别 |
2.3.1 转折与对比的概念范围研究综述 |
2.3.2 概念范围总结与概念关系梳理 |
2.3.3 小结 |
第3章 汉英转折标记的句法特点 |
3.1 句法表现形式 |
3.2 与让步标记搭配使用情况 |
3.3 转折标记小句内连用时的共现语序考察 |
3.3.1 常见转折连词与常用转折副词的连用情况 |
3.3.2 常用转折连词与对比转折标记连用考察 |
3.3.3 常见转折连词与确信类转折副词(短语)连用考察 |
3.3.4 常用转折连词与意外转折表达连用考察 |
3.3.5 共现语序的规律原则 |
3.3.6 结论 |
3.4 小结 |
第4章 汉英广义转折关系的语义新分类与验证 |
4.1 前人研究评述与问题探讨 |
4.2 转折关系的重新分类与三维界定 |
4.3 广义转折语义分类的句法验证 |
4.3.1 典型对比型 |
4.3.2 因果违逆型 |
4.3.3 内容更正型 |
4.3.4 论点争论型 |
4.3.5 限制补充型 |
4.3.6 情状意外型 |
4.4 小结 |
第5章 汉英转折标记的多义多功能现象与语义地图解释 |
5.1 多义多功能现象与其语义地图解释 |
5.1.1 语义地图义项间的关系与区别 |
5.1.1.1 典型转折与典型对比 |
5.1.1.2 情状意外与因果违逆 |
5.1.1.3 情状意外与承接关系 |
5.1.1.4 承接关系与添加关系 |
5.1.1.5 添加关系与对比关系 |
5.1.1.6 因果违逆与论点争论 |
5.1.1.7 典型对比与内容更正 |
5.1.1.8 限制补充与因果违逆 |
5.1.1.9 限制补充与添加关系 |
5.1.2 语义地图蕴涵假设的汉英语验证 |
5.2 小结 |
第6章 汉英转折标记的语用功能 |
6.1 反预期的语用功能 |
6.2 主观评注的情态功能 |
6.3 礼貌委婉的语用功能 |
6.4 话语标记功能 |
6.4.1 有关话题与话轮方面的话语组织功能 |
6.4.2 信息功能 |
6.5 小结 |
下篇 专论 |
第7章 “其实”与actually的多维比较 |
7.1 句法特点 |
7.1.1 句法位置 |
7.1.2 句法环境与语义解释 |
7.1.3 连用情况 |
7.1.3.1 与语气词和叹词连用 |
7.1.3.2 与转折标记连用 |
7.1.3.3 与否定词连用 |
7.2 语义特点 |
7.2.1 语义共性 |
7.2.2 语义倾向 |
7.3 语用功能与语篇功能 |
7.3.1 语用功能 |
7.3.1.1 强调功能 |
7.3.1.2 人际功能 |
7.3.2 语篇功能 |
7.3.2.1 衔接功能 |
7.3.2.2 话语组织功能 |
7.3.2.3 信息功能 |
7.4 共时现象的历时解释 |
7.5 二语习得与翻译上的应用 |
7.6 小结 |
第8章 “当然”与of course的多维比较 |
8.1 句法方面 |
8.1.1 句法位置 |
8.1.2 连用情况 |
8.2 语义方面 |
8.3 语用与语篇功能 |
8.3.1 语用功能 |
8.3.1.1 强调功能 |
8.3.1.2 礼貌委婉功能 |
8.3.1.3 应答功能 |
8.3.2 语篇功能 |
8.3.2.1 语篇衔接功能 |
8.3.2.2 话语组织功能 |
8.4 语法化与主观化解释 |
8.5 小结 |
第9章 “不是A而是B”结构与“not A but B”结构多维比较 |
9.1 句法特点 |
9.1.1 构成特点 |
9.1.2 句法分布 |
9.1.3 A与B的句法特点 |
9.2 语义方面 |
9.2.1 A与B的语义关系 |
9.2.2 整体句式语义 |
9.2.2.1 语义构式化程度比较 |
9.2.2.2 语义更正 |
9.2.2.3 语用更正 |
9.3 构式语法解析 |
9.3.1 构式意义与构式压制作用 |
9.3.2 构式演变 |
9.4 语用特点 |
9.4.1 简洁凝炼的修辞效果 |
9.4.2 排比的修辞效果 |
9.4.3 反预期的语用特点 |
9.5 类型学上的调查 |
9.6 小结 |
第10章 汉英更正型转折表达与功能比较研究 |
10.1 英汉更正型表达形式对比 |
10.2 英汉典型更正表达在翻译平行语料库中的对应情况 |
10.3 语义更正与元语更正 |
10.3.1 语义更正 |
10.3.2 元语更正 |
10.4 更正标记的语用功能 |
10.4.1 反预期的特点 |
10.4.2 话语标记功能 |
10.4.2.1 面子缓和标记(face mitigator) |
10.4.2.2 会话修正标记 |
10.4.2.3 话语组织功能 |
10.5 小结 |
第11章 汉英寄生性意外转折范畴比较研究 |
11.1 寄生于意义的意外表达 |
11.1.1 寄生于命题意义的意外表达 |
11.1.1.1 寄生于示证范畴的意外标记 |
11.1.1.1.1 寄生于间接示证范畴的意外标记 |
11.1.1.1.2 寄生于完成体过去时态标记的意外标记 |
11.1.1.2 寄生于控制范畴的意外标记 |
11.1.2 寄生于非命题意义的意外表达 |
11.1.2.1 寄生于间接言语行为 |
11.1.2.2 寄生于传情表达 |
11.2 寄生于结构的意外表达 |
11.2.1 寄生于疑问词感叹句式 |
11.2.2 汉语无生命主语被动式表意外 |
11.2.3 汉语的“把个”句表意外 |
11.3 几点补充 |
11.3.1 寄生于限制范围范畴的意外表达 |
11.3.2 寄生于“结果”的意外表达 |
11.4 小结 |
第12章 汉英非寄生性意外转折比较研究 |
12.1 言内语义层面 |
12.2 言外行为层面 |
12.2.1 表主观评注意外义的叹词、形容词、评注性副词(性短语) |
12.2.2 “谁知(道)”与who knows比较研究 |
12.3 几点补充 |
12.3.1 英语的“S,only to+V”结构表意外 |
12.3.2 汉语的“怎么”感叹句式与英语的how come感叹句表意外 |
12.3.3 英汉极性触发结构表意外 |
12.3.3.1 英汉极性触发结构 |
12.3.3.2 “还”与still比较研究 |
12.4 小结 |
第13章 结语与展望 |
13.1 结论 |
13.2 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10)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法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 |
四、本文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反垄断法规制标准必要专利的基本理论 |
第一节 范畴解析 |
一、标准的内涵和外延 |
二、标准与专利 |
第二节 标准必要专利与市场竞争 |
一、标准必要专利的概念界定 |
二、标准必要专利对市场竞争的正面作用 |
三、标准必要专利对市场竞争的负面作用 |
第三节 标准必要专利法律规制的法理依据 |
一、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
二、利益平衡原则 |
三、效率与公平原则 |
第四节 反垄断法规制标准必要专利的实然性与应然性 |
一、反垄断法规制标准必要专利的实然性 |
二、反垄断法规制标准必要专利的应然性 |
第二章 垄断协议中的标准必要专利 |
第一节 垄断协议的认定与豁免 |
一、垄断协议的反竞争效果 |
二、涉及标准必要专利的垄断协议类型 |
三、涉及标准必要专利的垄断协议的认定规则 |
四、涉及标准必要专利的垄断协议的豁免制度 |
第二节 标准必要专利联营的反垄断法规制 |
一、专利联营类型与标准必要专利联营 |
二、欧美对标准必要专利联营的反垄断法规制 |
三、我国对标准必要专利联营的反垄断法规制 |
第三节 涉及标准必要专利联合抵制的反垄断法规制 |
一、涉及标准必要专利的联合抵制 |
二、欧美涉及标准必要专利联合抵制的反垄断法规制 |
三、我国对涉及标准必要专利联合抵制的反垄断法规制 |
第三章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中的标准必要专利 |
第一节 市场支配地位认定与滥用 |
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反竞争效果 |
二、涉及标准必要专利的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 |
三、标准必要专利持有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具体表现 |
第二节 标准必要专利中拒绝许可的反垄断法规制 |
一、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与拒绝许可 |
二、欧美对标准必要专利拒绝许可的反垄断法规制 |
三、我国对标准必要专利拒绝许可的反垄断法规制 |
第三节 标准必要专利中搭售的反垄断法规制 |
一、标准必要专利中的搭售 |
二、欧美对标准必要专利搭售的反垄断法规制 |
三、我国对标准必要专利中搭售的反垄断法规制 |
第四节 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中价格歧视的反垄断法规制 |
一、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中的价格歧视 |
二、欧美对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中价格歧视的反垄断法规制 |
三、我国对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中价格歧视的反垄断法规制 |
第四章 经营者集中与标准必要专利 |
第一节 经营者集中与救济制度 |
一、经营者集中的反竞争效果 |
二、经营者集中的救济制度 |
三、我国附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制度 |
第二节 结构性条件中的标准必要专利 |
一、典型的结构性条件:剥离资产 |
二、我国经营者集中制度中结构性救济的实践情况 |
第三节 行为性条件中的标准必要专利 |
一、行为性条件的分类方法 |
二、行为性条件的典型种类与知识产权的许可 |
三、我国经营者集中制度中行为性救济的实践情况 |
第五章 对我国反垄断法规制标准必要专利的思考 |
第一节 我国反垄断法规制标准必要专利的制度模式 |
一、美国反垄断法规制标准必要专利的制度模式 |
二、欧盟反垄断法规制标准必要专利的制度模式 |
三、欧美反垄断法规制标准必要专利制度模式的比较及刊对我国的借鉴 |
第二节 我国标准必要专利案件的执法实践 |
一、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诉美国交互数字公司(IDC)案 |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查IDC价格垄断案 |
三、高通公司反垄断执法案 |
第三节 我国反垄断法规制标准必要专利的立法完善 |
一、《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 |
二、《滥用知识产权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 |
三、《关于滥用知识产权的反垄断执法指南》第六稿和第七稿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个案:三个制造商三种不同的作法(论文参考文献)
- [1]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的反垄断法规制研究[D]. 靳安祺. 华中科技大学, 2019(03)
- [2]沃尔沃汽车在中国市场的品牌管理策略研究[D]. 沈烨. 河北工业大学, 2019(06)
- [3]清代官修匠作则例所见彩画作颜料研究[D]. 刘梦雨. 清华大学, 2019(02)
- [4]商标许可质量控制制度研究[D]. 张贤伟. 厦门大学, 2018(12)
- [5]基于双边市场理论的网络购物平台整合直销体系运行策略研究[D]. 王仁尹. 厦门大学, 2018(02)
- [6]德国法中的专利侵权损害赔偿计算——以德国《专利法》第139条与德国《民事诉讼法》第287条为中心[J]. 胡晶晶.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8(04)
- [7]理想与现实:印度独立以来的中产阶级研究[D]. 管辉. 云南大学, 2018(12)
- [8]未注册驰名商标法律保护机制研究[D]. 李珍权. 厦门大学, 2018(06)
- [9]汉英转折范畴比较研究[D]. 谭方方. 上海师范大学, 2016(06)
- [10]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法规制研究[D]. 李煜. 南京大学, 20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