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春秋决狱”作为始于西汉的一件对于中国法制史有重要意义的历史事件,对于中华法系的形成产生过重要的影响。“春秋决狱”,即以《春秋》等儒家经典的“微言大义”作为分析案情、认定罪责、适用刑罚的一种司法活动。在处理疑难案件时,法律没有规定的,就直接按照儒家经义来裁决;法律有规定的,但是规定与儒家经义冲突时,要优先适用儒家经义。“五经”--诗、书、易、礼、春秋,正是当时经常被引用的著作,其中又以《春秋》为主,这种用儒家经义来指导司法实践的一种断案模式,史称“春秋决狱”。因为“春秋决狱”开启了法律儒家化的进程,进而影响了中华法系的形成,因此法史学者对此研究较多,但对其大都持有否定的态度。本文从“春秋决狱’的产生原因、内涵、积极影响和弊端等角度出发,深入了解“春秋决狱”这一司法活动,目的在于以史为鉴,以期我国在法制建设中能够对这一法律文化遗产进行合理的扬弃。本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论述“春秋决狱”产生的历史背景和成因。秦代二世而亡的历史教训使得汉初统治者开始改变统治方针,以求长治久安。在采取了黄老“无为而治”的治国思想之后,汉王朝社会趋于稳定,经济上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到了武帝时期,汉王朝开始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国策。而随着儒家道德思想扩展到法制的领域,“春秋决狱”也就随着产生了。第二部分论述“春秋决狱”的实质内涵。儒家思想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重视礼的作用与规范,当包含了礼的道德规范被运用于指导司法实践时,就行成了“春秋决狱”的基本指导思想—“原心定罪”。第二、“春秋决狱”在考察行为人主观动机来定罪的指导思想下,推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符合“尊尊、亲亲”原则,合之而违于法者,免;违之而合于法者,诛。第三部分论述“春秋决狱”与法律的儒家化。法律儒家化是中国古代法律发展的一个重要过程,也是中华法系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儒家思想向法律的渗透影响着整个中国占代法律的走向。而正是“存秋决狱”推开了中国法律儒家化的大门。第四部分论述对“春秋决狱”的评价。“春秋决狱”是中国古代法制史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大事件,我们要向看待其他的历史文化遗产一样,正反两面公正的审视“春秋决狱”,才能做出中肯的认识和评价。第五部分论述“春秋决狱”对当代社会的借鉴意义。“春秋决狱”制度是将道德的精髓变成具体的社会存在的一种非常值得借鉴与继承的制度。我们将“春秋决狱”中的“以德治国”融入到现代法制建设中来,对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