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鲜见于各国民法典,但在民法理论中却一直是一个争论不休的话题,它牵涉到人格、权利能力、行为能力、过错、公平责任、替代责任、归责、损害赔偿等方方面面的问题,可谓侵权法上的一个精灵。本文从民事责任能力在各国立法中的规定方式入手,提出责任能力概念存在的必要性问题。本文讨论了民事责任能力的各种称谓以及对民事立法的影响,重点阐述了民事责任能力的性质问题,并详细讨论了民事责任能力的功能问题。本文也深入分析了在未成年人侵权案件中应如何平衡三方利益以及责任能力的认定标准和认定方法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