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社会保险争议法律救济研究

完善我国社会保险争议法律救济研究

论文摘要

社会保险争议是社会保险主体在社会保险活动中,因依据社会保险法律形成的权利义务所发生的争议。社会保险争议具有主体多样化、内容复杂化、主体权利义务不对等特点。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尚在完善过程,社会保险争议的法律救济规定相对滞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保险争议数量日益增长,但进入法律救济程序的争议比例却偏低,各地处理社会保险争议的方式也不尽相同。原因在于法律规定不全面,行政监察不力,权利救济存在障碍。面对社会保险争议法律救济的困境,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完善:完善法律规则,使社会保险争议救济有法可依;强化行政执法,减少社会保险争议数量;明晰社保规则,排除法律救济程序障碍;健全处理方式,妥善处理社会保险争议。

论文目录

  •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社会保险争议含义、特点及类型
  • 一、社会保险争议含义
  • 二、社会保险争议特点
  • (一) 社会保险争议主体多样性
  • (二) 社会保险争议内容的复杂性
  • (三) 社会保险争议主体的权利义务不对等性
  • (四) 社会保险争议的内容与法定社会保险权利义务相关
  • 三、社会保险争议的类型
  • (一) 以社会保险争议内容为划分标准
  • (二) 以社会保险运行环节为划分标准
  • (三) 以社会保险争议性质为划分标准
  • 第二章 社会保险争议法律救济现状及成因
  • 一、社会保险争议法律救济立法现状
  • (一) 法律规定
  • (二) 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
  • (三) 最高院司法解释与地方法院文件
  • 二、社会保险争议法律救济司法现状
  • (一) 社会保险争议数量多
  • (二) 进入救济程序的争议比例低
  • (三) 争议处理方式乱
  • 三、成因
  • (一) 社会保险权利规定不全面以及违法惯性导致社会保险争议数量多
  • (二) 社会保险争议法律救济规定存在缺陷
  • (三) 社会保险争议进入救济程序存在实践障碍
  • (四) 社会保险争议处理存在行政依赖
  • 第三章 社会保险争议法律救济完善
  • 一、完善法律规定,使争议救济有法可依
  • (一) 细化公民的社会保险权利
  • (二) 理顺众多的社会保险法律关系
  • (三) 明确社会保险法定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
  • (四) 规定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方法
  • 二、强化行政执法,分流社会保险争议数量
  • (一) 强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责任
  • (二) 确定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应承担的责任
  • (三) 扩大争议受案范围
  • (四) 设定行政复议必要前置的情形
  • 三、明晰社保规则,排除法律救济程序障碍
  • (一) 合理选择社会保险争议法律救济程序
  • (二) 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及待遇规则
  • (三) 完善社会保险争议时效制度
  • 四、健全处理方式,妥善处理社会保险争议
  • (一) 社会保险缴纳争议可最优选择行政执法救济
  • (二) 部分社会保险待遇争议可考虑适用劳动争议终局裁决
  • (三) 社会保险档案记录争议可首先考虑调解处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撰写的论文
  •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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