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个人所得税是我国的主要税种之一,作为政府调节经济的手段,在实现收入分配与二次分配、调节贫富差距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我国个人所得税法采用的是分类课税模式下的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存的税率形式。结合我国个人所得税环境分析,如此征税虽然表面看似公平,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税收形式公平,但现如今收入差距不断拉大、收入形式不断多样化,使得个人所得税调节经济的职能无法得到有效的发挥,税收实质公平缺失,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迫在眉睫。税率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核心部分,应当成为个人所得税法改革的重要环节。针对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应适用综合课税模式下的超额累进税率形式来计算税收额数,考虑地区间差异设定起征点衡量纳税人的实际税负能力,并结合相应的配套措施实现税收政策的有效实施。本文通过三章的内容来探讨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的法律问题:第一章介绍了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理论基础;第二章对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中税率计算方式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第三章是个人所得税税率的完善,分为两节内容,也是本文的重点章节。其中第一节专门针对美国与德国个人所得税税率的特点进行了分析,第二节是我国个人所得税法采用综合课税模式的可行性分析,又分别通过三个方面进行了具体的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