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平行进口,又称灰色市场,是基于知识产权地域性原则在国际贸易中产生的一种特有现象。商标平行进口是知识产权平行进口的重要类型之一。由于贸易壁垒逐渐减少、人民币汇率持续强势、国内物价攀升等原因,许多产品在我国市场的价格远高于国外市场上的价格。不同市场间的价格差异为商标平行进口提供了现实基础。解决商标平行进口问题的关键在于维持商标权保护与自由贸易间的平衡,以及协调商标权人与进口商之间的利益冲突。目前,我国商标平行进口案件时有发生,但法律规定的缺失以及立法上的回避态度使得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没有确切的法律依据。商标平行进口与一般的商标侵权行为相比具有明显的特点。首先,进口商标商品为“真品”,不存在假冒或仿造的情形;其次,进口商标商品的流通途径是合法的,并非走私或其他非法方式,且商标商品的首次出售是经过商标权人或其授权方同意的。鉴于商标平行进口的特性,实践中很难将其简单的定性为侵权行为。如何评价商标平行进口现象,并制定相应的法律规定,是我国学界及司法界所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从法学理论及司法实践两个层面对商标平行进口问题进行了分析,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章是商标平行进口的概述,简单介绍了商标平行进口的概念、特征以及理论依据。第二章是美国、日本的法律理论发展与司法实践,对美国、日本历史上的几个经典案例逐一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探讨:在商标平行进口的问题上,美国的态度经历了由“允许”到“原则禁止”的转变;而日本则恰恰相反,是从“禁止”向“有条件的允许”过度。两国司法实践中对于商标平行进口处理方式的衍变,折射出其法律态度随经济形势变化而做出的转变。第三章阐述了我国商标平行进口的立法、司法的现状与不足。第四章通过总结前文,对我国商标平行进口的法律制度提出了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