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依法治村工作 推进农村法制建设——武汉市依法治村工作的现状及对策研究(论文文献综述)
李崇[1](2020)在《寓法于治:乡村治理“自治”与“法治”结合机理研究 ——以肇庆市Y村为例》文中提出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党的十九大以后,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成为我国基层社会治理重点研究方向。一直以来,由于治理主体多元、治理内容复杂、治理方式交织等因素,我国乡村治理呈现出规范性与乡土性交融,传统性与现代性共生,稳定性与变动性并存等特征,具有鲜明的区域性、地方性特点。本文以乡村治理中村民自治与乡村法治结合机制为研究方向,选取肇庆市Y村这一乡村治理典型成功案例为研究对象,通过对Y村由“乱”到“治”治理过程中各类治理主体的互动行为研究,从党建引领、依法自治、法治为民的角度,试图总结出当前乡村治理中村民自治与乡村法治结合机理的有效途径。对肇庆市Y村的案例研究发现:村民自治与乡村法治的有机结合,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通过基层党的建设推动基层政府与乡村社会实现有效衔接,把依法治村、法治为民系列制度机制等法治要素融入到乡村治理和村民日常生活中去,从乡村内部衍生出法治意识、法治行为,寓法于治最终使得法治在乡村社会落地、生根。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在于在已有的研究基础上,通过对基层政府利用乡村社会资源推进Y村由“乱”到“治”的动力与行动策略的研究,总结归纳处于转型期的乡村社会中自治与法治主体之间协调互动的关系、模型和路径,为新形势下如何推进村民自治与乡村法治有效结合提供了可行性选择。同时,也将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和新的启示。
王卿[2](2020)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村级组织治理能力建设研究 ——以J县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阶段,农村人口流动更加频繁、社会结构更加多元、组织形式更加多样、利益关系更加复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为解决新矛盾新问题,党的十九大首次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这是党和国家对未来一个时期农村工作的重要部署,影响深远、意义重大。村级组织作为直面群众的最基层组织,既是各级政府联系农村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又是落实上级政策、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组织,对我国实现乡村振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通过构建评价指标体系、评估当前现状、总结分析问题、精准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对位于山东省西南部的J县进行深入分析,在此基础上,结合党和国家有关农村政策以及村级组织建设实践,就村级组织的治理能力建设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对如何进一步增强村级组织治理能力方面的策略进行研究。本文在结构上共分为七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文章的绪论,主要讨论分析了论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路线、研究方法,以及文章的特色和创新之处;第二部分界定了村级组织治理能力建设相关的概念,对相关理论进行了梳理;第三部分运用德尔菲法对村级组织治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构建,运用层次分析法(AHP)确定指标体系权重;第四部分对J县村级组织治理能力现状进行了评价,通过调查问卷,得出治理能力六项内容的分数,并梳理出目前J县村级组织治理能力建设所取得的成绩,根据成绩总结梳理其中的经验做法。第五部分全面阐述了J县村级组织治理能力建设现存的六方面问题,以及其产生问题的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深层次原因。第六部分从四个方面对村级组织治理能力建设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对策和措施,包括优化社会环境、增强物质基础、改良政治生态和夯实组织基础等;第七部分是结语,提出了本文的研究结论和文章研究的不足,明确下一步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和今后的研究方向。
李丽[3](2020)在《新时代中国农民法治观念培育研究》文中提出法治要良好运行,健全完备的制度体系和公民深厚的法治观念是其必要条件,法治观念是推动法治发展的精神支撑和动力。新时代中国农民法治观念的培育既是农村法治社会有效建立的根本所在,也是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基础环节,更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必然要求。然而与国家法治化进程相比,农民的法治观念还明显不适应法治社会的要求,农民法治观念培育也愈显无力和低效。现实抵牾催促着我们对农民法治观念培育进行反思和检视,以实现新时代农民法治观念培育的良性质变。缺乏理论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只有明晰基本理论问题,才能进一步把握培育农民法治观念的精髓和理想进路。法治是一种成熟、多元而独特的文化品格和制度框架,作为上层建筑,根植于社会现实土壤的中国法治必然彰显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内涵。法治观念是法治的个体观念表达,是个体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现象与法治规律的主观心理感受和把握,是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能动反映和内在自觉。法治观念包含法治认知、法治情感、法治意志三个相互关联又逐层递进的结构要素。新时代中国农民的法治观念是指农民个体所具备的,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相适应的主观心理感受和内在自觉。新时代农民法治观念培育是培育者与农民的双向互动,既包括培育者的法治教育引领过程,又包括农民自主建构过程,是二者的有机统一。农民法治观念培育应包含培育主体、培育内容、培育方法、培育环境四要素,遵循法治知识的传授与教育、法治实践的体悟与认同,法治环境的联动与耦合的培育机理。我们对农民法治观念的内在结构、农民法治观念培育的要素和运行机理的理论解答,搭建起了新时代农民法治观念的培育架构和模型。新时代农民法治观念培育指向的“农民”是生活在广大农村地区的整体意义上群体,拥有广义的外延范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新判断,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的伟大战略规划,新时代背景为农民法治观念培育提供了新际遇。新时代中国农民法治观念的培育既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必然要求,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重要环节,农民法治观念的提升为现代化农业的发展提供了内生动力,也为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创造了条件。理论概括是把握事物本质规律的重要方式,任何一项研究都离不开理论的指引。新时代中国农民法治观念培育应以马克思主义的法治观、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学说、农民教育思想作为其理论成长点和根基,并提取绵延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优秀基因,借鉴西方的成熟学说。这些理论成果为新时代中国农民法治观念培育提供了强有力的学理依托。历史是真理之母。新时代农民法治观念培育研究应链接历史,感悟历史经验对现实的启迪与昭示。改革开放是我国法治发展史上的重要转折点,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起点。1978年以来,我国农民法治观念培育经历了准备阶段(1978年——1985年)、起步阶段(1986年——1996年)、展开阶段(1997年——2011年)和新时期(2012年——至今)。脉络的梳理使得培育经验愈加清晰,四十多年来,农民法治观念培育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根本遵循;采取“送法下乡”模式,将农村纳入现代法治建设的轨道;紧抓依法治村,建立村民自治制度,为农民践行民主法治观念提供制度平台;坚持德、法共治,发挥思想道德教育在农民法治观念培育的助推作用;开展农村立法、司法、执法建设,注重农村法治建设为农民法治观念培育带来的积极影响。透过历史之境,总结培育经验,为新时代中国农民法治观念培育提供历史参照与借鉴。疑乃思之始,问乃学之端。问题是创新的起点,是实践的指引,坚持问题导向是马克思主义最优良的方法论传统和最鲜明的方法论特征。新时代农民的法治观念既有积极表现,也确实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法律知识不断丰富,但法治认知模糊;法治期待产生,但司法认同度不高;守法观念形成,但依法办事观念欠缺。农民法治观念培育在新时代的开展并非一帆风顺,面临着农民主体性的缺场,“唯培育者为主体”倾向;培育内容多以法律知识为中心,忽视法治的价值内涵;培育多采用单向度灌输式方式,忽视法治实践与交往互动;各培育主体未形成有效合理,农村普法机制运行不畅;农村法治建设不完善,培育微观环境不佳等多维度困境和挑战。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层面全面、深入、辩证地挖掘问题根源,能深化我们对新时代农民法治观念培育本质和规律的认识。研究当前农民法治观念培育的现实抵牾,有利于定位化解矛盾的着力点,为构建新时代农民法治观念培育理路提供现实指引。在这样一个革故鼎新的伟大时代,我们必须顺应时代发展和社会变革的新要求,呼唤农民法治观念培育的回归和彰显,探究新时代中国农民法治观念培育的路向。理论、历史、现实像是三盏明灯,照亮了我们前进的道路。新时代中国农民法治观念培育必须坚持培育的社会主义方向、主体间性原则和本土化原则,以完善农村法治建设、促进农民全面自由发展为根本目标,以提高农民法治认知、强化法治情感体验、增强法治信任、培养法治思维为具体目标,构建多层次培育目标体系。根据农民心理发展特点,农村培育环境与资源,结合农民法治需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价值取向,培育应采用“唤起民众”式培育法、法治实践体验法、生活化培育法,重点培育农民的法律至上观念、权利保障观念、依法办事观念、权力制约观念。新时代中国农民法治观念培育可遵循以下路径开展:发挥党政的主导作用,扩大社会主体的参与范围,凸出重点农民群体的培育工作,明晰各培育主体责任,共同构建“党政、社会、农民”协同联动的培育大格局;通过完善农民法治观念培育机构设置、加紧队伍建设、强化经费保障、健全评估体系完善农村普法机制,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让农民在各类法治活动中,在依法治村的实践中,在纠纷处理解决中深化民主法治实践,提升农民法治体验;通过完善农村法治建设、推进农业现代化大发展、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构建“一核三治”的乡村治理新格局等途径优化新时代中国农民法治观念培育的乡土环境。
梁俊山[4](2020)在《农村党支部选举制度创新研究 ——以D村“两票”制为例》文中研究指明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诞生以来,先后经历革命时期、新中国建设时期、改革开放时期等重要发展阶段,各阶段都是党为实现人民利益而不断奋斗的过程。农村基层组织在党的实践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制度创新是推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的核心机制。厘清农村基层党支部制度创新的内在机理,对于实现以制度创新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农村党支部领导,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H县D村是一个位于晋、陕、蒙交界处具有悠久历史的小型村庄,其处于“鸡鸣三省”的边缘地理环境、“十年九旱”的气候条件和“民歌海洋”的艺术氛围共同作用下形成的独特时空场域中,为基层党的制度创新提供了重要的环境支撑。改革开放前中国农民经历了组织化的三个重要时期,即从分散个体到组织集体的农民协会时期,从原子化小农到合作化社员的合作化时期和从非正式合作到政权化行动的人民公社时期。组织化实践中农民的民主意识得到启蒙并对农村制度形成初步认知,为改革开放后有序参与村民自治并积极探索制度创新奠定了基础。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在全国推行村民自治的宏观背景下,由于党的制度安排尚未明确村“两委”关系,为村民自治实践预留了基层制度创新空间。D村在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演化成为干群关系紧张、基层组织涣散的矛盾复杂村,群众在坚持党的领导制度认知下提出“选书记”的制度创新诉求。地方党委基于“人民中心”的价值遵循对诉求积极回应,与人民互动中创造了“两票”制选举党支部书记的新做法,强化了农村党支部的领导权威,有效解决农村现实问题。“两票”制经验在党组织支持和实践检验下不断扩散和深化,最终演化为具有全国普适性的“两推一选”制度。D村“两票”制经验及其“跨村选人”、“一肩挑”的制度创新实践展示了完整的制度创新脉络和经验链条,形成较为丰富的研究资料。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本文试图通过对D村“两票”制创新的典型案例进行实证调研,结合渐进性制度变迁理论、场域理论对其内在规律进行剖析,形成对农村党支部选举制度创新的一般理论。研究发现党支部选举制度是在党的领导保障下、农民发展内驱力推动下,遵循理法合一的价值路线,通过内生外嵌的实现路径进行耦合创新的过程。其中制度场域是创制发生的空间环境,四维一体是制度创新的体系结构,系统协同是制度创新的合力机制,耦合创新是制度创新的实现机制。在把握党的基层制度创新逻辑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以制度创新强化党的基层领导、满足农民发展需求、引领农村“三治融合”和推进乡村振兴实现的作用,从而实现农村治理现代化的最终目标。
王世奇[5](2020)在《农村新型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法治保障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农村地区出现不少新型社会组织,在当地乡村自治、法治、德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新时代乡村治理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近些年来的发展,农村新型社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的作用日益明显,受到的法治保障也初见成效,体现为:相关性法律制度已经制定,依法治村的参与渠道逐渐增多,但依然存在法律依据不足、法律效力欠缺、法律救济缺乏、法律监督不充分等问题。究其缘由,主要是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方面的原因,法律及相关制度方面的原因,法治实践方面的原因。立足农村新型社会组织的产生背景和生存环境,应从多个方面加强法治保障,具体而言:强化农村新型社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完善法律及相关制度,健全农村新型社会组织依法治村机制,加强农村新型社会组织法律监督与权利保障。
王微[6](2020)在《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构建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运行良好的乡村治理体系对我国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演变,乡村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诸多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使乡村治理面临一系列新问题、新挑战。如何实现十九大提出的“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目标,仍需要结合乡村现实、特别是国家实施的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深入探讨。本文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宏观分析框架,研究“三治”融合的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旨在构建具有现实针对性和可行性的乡村治理体系模式,并提出具体的实践路径,以丰富关于乡村治理的研究、促进新时代乡村治理的发展。全文具体内容如下:第一部分乡村治理体系构建的理论基础与现实依据。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为理论基础,以解决乡村治理中的现实问题为目标。通过对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依托的基础进行梳理,对乡村治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从而理清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构建的理论基础和现实依据。第二部分改革开放以来乡村治理体系的演变趋势及成就。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是对新时期乡村治理的历史总结和创新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乡村治理体系经历了初始阶段、法治化和规范化建设阶段、多元主体建设阶段、“三治”融合新探索阶段。通过深入剖析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中呈现出来的历史特点以及取得的成就,揭示乡村治理体系演进的历史逻辑和发展趋势。第三部分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构建的基本要素及逻辑结构。以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为根本要求;以党的基层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基本要素;以共建共治共享为实现目标,分析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逻辑结构和三治融合的联动机制,构建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的基本框架。第四部分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面临的困境及生成原因。面对乡村社会转型,乡村治理环境的深刻变化,要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仍然面临着一系列治理困境。造成这些困境的原因集中在主体结构、国家制度、精神文化等多个方面,只有针对性地解决这些问题,才能使乡村治理体系由理论变为实际地治理效能。第五部分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构建的实现路径。针对现实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自治、德治、法治的实现路径和具体实行措施。通过完善自治制度,将多元主体有效参与纳入法治化轨道。强化法治保障,增强法治观念和制度性供给。弘扬德治,与自治、法治刚柔并济共同引领乡村新风尚。从而,“三治融合”走向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善治新格局。总之,构建现代乡村治理体系是新时代我国乡村社会的主要目标。在坚持基本制度与重要制度相结合、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相衔接,总结历史与未来、改革与创新、问题与目标相统一的多重维度下,通过自治、法治和德治相融合的有效实践路径,构建起具有中国农村特点的、充分彰显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为实现乡村振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注入强大的动力支撑和制度支持。
邓维[7](2020)在《我国乡村治理转型发展研究 ——从管理民主到治理有效》文中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石又是乡村治理现代化。因此,乡村治理现代化则成为我国乡村治理发展的主线。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要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二十字总要求实现乡村振兴,其中治理有效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基础。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目标都需要治理有效。目前,我国乡村治理主要依靠的是以管理民主为导向,以村民自治为载体的治理模式。在关注民主的时候,却忽视了治理的效能;在强调村民自治为载体的背景下,却忽略了其他治理主体的协同参与。乡村治理的民主建设取得了巨大的发展,而乡村治理却难以有效应对乡村社会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挑战。在新时代的背景下,乡村治理只有从强调管理民主转向治理有效,坚持民主与有效并重,才能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实现乡村振兴。基于此,本文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乡村治理进行了成效和局限性进行了回顾,发现村民自治背景下的乡村治理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旧有治理体制的局限性,而导致乡村社会秩序、乡村生产生活、治理成本等方面存在着很多不足,从“管理民主”到“治理有效”就成了时代的现实要求。在转型过程中乡村治理面临对转型存在思想认识偏差、对治理转型政策执行不力、基层组织治理能力不足、治理转型中法治德治缺位等现实困境。究其原因,是由于缺乏联系和发展的辩证思维、既得利益者和经济人思想的阻碍、基层组织建设存在缺陷、法治德治建设存在缺陷而导致。针对乡村治理转型的困境和原因,本文认为可以通过四个方面来提高治理效能。一是端正思想认识;二是完善保障治理政策严格执行的机制;三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升治理能力;四是建立健全法治德治机制,提高协同治理能力。
管文行[8](2019)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农村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不同历史发展阶段具有不同的治理主体构成。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代,乡村振兴对农村治理提出了新要求。中国共产党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不容置疑,经过近四十年的发展,农村村民自治实施之初所依赖的经济和社会条件已经逐渐消解。农村治理已经溢出农村社会场域,单纯依靠农村社会自主性调节不能解决治理过程中的全部问题,特别是在振兴乡村的大背景下,以村“两委”为主要治理主体的二元结构已经不能承担起全部农村治理的重任,需要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向以农村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多元治理主体共同参与的农村治理主体结构发展。毫无疑问,农村治理主体多元化势必为农村发展注入新的动力,然而,也在某种程度上可能造成了农村治理的无序化与治理有效性的降低。农村治理主体结构是否稳定与个体化的农民和公益性社会组织关联性不大,关键取决于主要农村治理主体——农村基层党组织、乡镇政府、村民自治组织和市场性治理主体之间的主要关系能否理顺。农村治理主体结构是国家控制与农村自主调试之间相互博弈的结果,而在农村微观场域中,不同属性的农村治理主体参与动机不同,其中,利益是影响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关键要素。乡村振兴要求改变农村治理主体结构存在的内外环境,对农村治理主体结构提出新的结构性要求和功能性诉求,但是,同时也暴露出农村治理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构成主体较为单一,很多农村地区仍然是以村“两委”为主要构成主体,甚至是“空心村”,乡镇政府角色缺位、市场性治理主体缺失,并没有形成多元治理主体协同共治的治理局面,难以承担起乡村振兴的艰巨任务;二是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主体间关系存在问题,其中,突出表现为农村基层党组织理论上的核心地位与现实存在落差、乡镇政府在治理中角色缺位、村民自治组织角色越位以及主体地位弱化等问题,市场性治理主体挤压农村基层党组织、乡镇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的活动空间等问题。农村治理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性构成,任何时候都不可能脱离于整个国家的控制而实行完全的独立自治,而国家也始终以通过各种途径或方式保持着对农村社会的控制与渗透。也正是基于这一原因,国家成为了农村治理主体结构主体缺失的重要外部诱因,即中国共产党组织建设与农村社会的“割裂”削弱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农村治理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国家控制与农村社会自主性之间张力失衡造成农村自治空间被压缩,挤压了农村多元治理主体的自治空间,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差距更是直接造成了农村治理主体的不完整,甚至是“空心村”的大量出现。但是,除了国家宏观层面的原因外,造成农村治理主体间关系问题的原因在于农村场域内,相应制度供给的缺失、结构运行机制的不完善和农村治理主体间力量的失衡。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优化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从国家和农村社会两个方面同时采取措施共同推进。从国家宏观思路方面而言,首先,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对其他治理主体的组织化嵌入,通过组织化嵌入确保党组织在农村治理主体结构中的核心方位以及对其他治理主体的领导关系;其次,妥善处理国家控制与农村社的会自我调适,赋予农村治理主体结构应有的活动空间;再次,努力缩小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差距,为不同社会治理主体参与农村治理创造必要的条件。从农村层面的微观对策来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优化首先要加强作为具体行动者的农村治理主体自身建设,从理论上明确具有不同属性和利益诉求的治理主体在结构中的位置和角色;其次,完善相关制度建设,用制度规范农村治理主体间的行为选择,理顺不同治理主体间的关系;再次,健全农村治理主体间的利益整合机制、监督机制与协同机制,提高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稳定性;此外,文化对农村治理主体的行为选择起着潜在的引领与规范作用,优化农村治理主体结构还应加强农村文化建设。
蔡雨琪[9](2019)在《“一核两委一会”村级治理模式在海口市长流镇的实践:成效、问题与对策》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13年习近平主席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随后2017年召开党的“十九大”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同时,乡村振兴战略正式宣布实施,明确了对新农村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要求。为构建和谐、兴旺、文明、生态、活力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应在乡村治理实践中探索实施现代化治理体系。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中的最基本单元,治理效果的优劣会直接影响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因此,创新乡村治理模式是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海南省为响应中央的总体部署和宏观指导,开启了全面振兴乡村运动。海南省委于2015年率先提出“一核两委一会”为载体的乡村治理结构,“一核”是指村党组织,“两委”指村委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一会”是乡贤议事会,该乡村治理模式是海南省响应国家“全面深化改革试验区”的重要举措之一,为探索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提供实践蓝本。论文从政府视角出发,首先,对“一核两委一会”模式进行概念界定,梳理“一核两委一会”模式的提出与形成,描述“一核两委一会”的运行方式和特征,分析此种管理模式下各主体间的相互关系;其次,选取海口市秀英区长流镇为田野点进行深入调查研究,追溯近年来长流镇在推进民主自治与“一核两委一会”的实践,了解长流镇农村基层自治的进程;再次,归纳总结长流镇推进“一核两委一会”治理模式的主要成效,发现长流镇“一核两委一会”推进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解剖其原因和根源;最后,对长流镇“一核两委一会”乡村治理模式的改进提出思考与对策建议。
田野[10](2019)在《改革开放以来乡村治理的工程逻辑研究 ——基于权力运行的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们国家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成就,这一成就的根基在乡村,我们党领导亿万人民群众开展四十年的乡村治理过程为我们国家整体的现代化进程打下了重要基础,并且乡村发展也成为我国未来的现代化建设的重中之重。对改革开放四十年的乡村治理过程进行反思,可以使我们更加明晰这段历史进程的发展变迁,可以使我们更加客观、理性、科学的对待乡村治理问题,从而为我们未来的乡村建设提供思路。本研究通过扣住权力的运作过程来回顾与梳理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年的乡村治理进程,通过构建“蓝图—施工—修缮”的工程框架来分析“中央—地方—农村”的权力运行过程,分阶段梳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乡村治理进程。从1978年到1990年,这一阶段是我国乡村治理工程的初兴时期。从蓝图看,我们建立起了“乡政村治”的乡村治理新格局,这一格局奠定了改革开放40年乡村治理的基本蓝图。从施工看,这一时期的治理任务有征收税费、计划生育工作和管理农村公共事务等,施工者主要由乡镇政府、村干部和普通村民构成,施工过程就体现在这几大主体之间权力的相互作用。从问题反馈与修缮来看,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农业发展问题、两委矛盾问题、乡村矛盾问题、干群矛盾问题、宗族问题和乡村伦理危机问题。从1990年到2002年,这一阶段是我国乡村治理工程的困境时期。从蓝图看,中央政府在1990年组织召开了全国村级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旨在通过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来解决乡村治理过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这一会议规划了 90年代乡村治理工程的蓝图。从施工看,这一阶段的治理任务依然是征收税费、完成计划生育指标和管理农村公共事务,此外,农村土地管理和农村维稳工作成为乡村治理新的也是突出的任务。这一阶段的施工者依然是乡镇政府、村干部与普通村民,在村干部群体中,“两委合一、交叉任职”的现象越来越明显。从问题反馈与修缮来看,尽管这一阶段村级组织建设不断完善,但是乡村治理却矛盾频出,“三农”问题逐渐引起中央和社会的关注,学者将之概括为“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从2002年到2012年,这一阶段是我国乡村治理工程的调整时期。从蓝图看,中央政府在新世纪伊始就进行了农业税费改革并最终取消了农业税,同时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这一调整为乡村治理提供了新的蓝图。从施工看,土地管理、维稳和管理农村公共事务依然是这一阶段的重要任务,此外,申请和实施项目、开展扶贫工作的重要性越来越强。这一阶段的施工者除了乡镇政府、村干部和普通村民外,县级政府和帮扶人员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从问题反馈与修缮来看,在项目制下,存在资源不合理使用和资源俘获问题;在农业发展上,依然存在政策滞后问题,并且还面临严峻的耕地面积下降的问题;农村生态环境日益恶化;乡村伦理危机进一步演进。从2012年到2018年,这一阶段是我国乡村治理工程的加速时期。从蓝图看,十八大后,我们国家开始了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深入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进程,在政策理论与实践经验积累过程中,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上对乡村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当前和今后的乡村建设规划了宏伟蓝图。从施工看,土地管理、精准扶贫、环境治理和管理农村公共事务是这一阶段的重要任务,施工者除了县乡政府、村干部和普通村民外,帮扶人员数量在增加,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从问题反馈与修缮来看,这一时期农业发展存在供给过剩与供给不足的双重矛盾,农业现代化水平依然较低,在我国经济发展放缓的大形势下,农民增收也开始放缓。基层干部在精准扶贫的过程中存在普遍的形式主义问题,驻村工作队也面临资源能力有限、乡村排斥等帮扶困境,村级组织建设面临了一系列的新问题,生态与社会问题依然困扰着乡村发展。四十年来,乡村地区不仅为国家整体的现代化进程贡献了巨大的资金、人力资源和土地资源,同时乡村地区本身的现代化进程,包括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也成为我国整体的现代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取得这种成就,与我们在设计乡村治理蓝图上坚持中央政策与地方经验、工业与农业、区域与整体发展、城市与乡村几个方面的互相协调,在施工上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组织建设,加强对乡村地区的财政支持,发动体制内外人力资源对乡村发展进行帮扶,在问题反馈与修缮上不断加强对施工过程的审查与考核,为施工者畅通反馈渠道,坚持“小修小补”与“大刀阔斧”并行等等分不开。当然,在这些方面也还存在诸多问题,在未来的乡村治理过程中,我们需要继续从蓝图、施工、修缮几个方面不断进行完善。
二、加强依法治村工作 推进农村法制建设——武汉市依法治村工作的现状及对策研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加强依法治村工作 推进农村法制建设——武汉市依法治村工作的现状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寓法于治:乡村治理“自治”与“法治”结合机理研究 ——以肇庆市Y村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述评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3.3 研究述评 |
1.4 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案例呈现:肇庆市Y村自治与法治互动的过程与成效 |
2.1 案例发展的时间线 |
2.2 Y村由“乱”到“治”的过程中自治与法治的互动过程 |
2.2.1 乱象纷呈阶段(2009-2016):陷入混乱的Y村 |
2.2.2 被动应对阶段(2016-2018):动态博弈的时期 |
2.2.3 主动出击阶段(2018-至今):综合运用的实践 |
2.3 Y村自治与法治有机结合后的治理成效 |
第三章 Y村自治与法治结合的要素与困境 |
3.1 自治与法治的行动者角色 |
3.1.1 村民自治内容及其角色概述 |
3.1.2 乡村法治内容及其角色概述 |
3.2 自治与法治互动的困境 |
3.2.1 涉农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 |
3.2.2 村民自治主体治理能力不足 |
3.2.3 乡村法治主体功能缺位 |
3.2.4 乡村社会法律认同度不高 |
3.3 Y村打破自治与法治结合困境的关键要素 |
3.3.1 上级政府资源的支持 |
3.3.2 扫黑除恶行动的开展 |
3.3.3 村中党建工作的整顿 |
3.3.4 村“两委”权力监督体系的建立 |
3.3.5 技术性治理运用的重要性 |
第四章 寓法于治:乡村治理中自治与法治结合的方式 |
4.1 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中自治与法治结合的保障 |
4.1.1 党建筑牢基层治理基础 |
4.1.2 党建促进依法行政实施 |
4.1.3 党建转变乡村社会风气 |
4.2 依法自治:村民自治的法治化建设 |
4.2.1 明确集体决策议事规则 |
4.2.2 规范村级管理运行机制 |
4.2.3 强化决策执行过程监督 |
4.2.4 重塑村规民约现代法治价值 |
4.3 法治为民:法治为自治良性运行提供基础保障 |
4.3.1 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
4.3.2 加强村民正确维权方式引导 |
4.3.3 提升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
4.3.4 推动乡贤带动作用发挥 |
第五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5.1 研究结论 |
5.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访谈提纲 |
一、访谈提纲A(编号:TU-20171010) |
二、访谈提纲B(编号:FR-20180309) |
三、访谈提纲C(编号:WE-20190320) |
肇庆市B镇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小微权力监督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
一、总体要求 |
二、建设内容 |
三、工作要求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2)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村级组织治理能力建设研究 ——以J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1、理论意义 |
2、现实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1、国外研究现状 |
2、国内研究现状 |
3、研究趋势 |
(四)研究路线与研究方法 |
1、研究路线 |
2、研究方法 |
(五)特色和创新之处 |
一、村级组织治理能力建设的理论阐释 |
(一)村级组织治理能力建设相关核心概念界定 |
1、村级组织的内涵 |
2、治理能力的内涵 |
3、村级组织治理能力建设的内涵 |
(二)村级组织治理能力建设的理论基础 |
1、乡村治理理论 |
2、善治理论 |
二、村级组织治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一)村级组织治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 |
1、一致性原则 |
2、客观性原则 |
3、整体性原则 |
4、可测性原则 |
(二)村级组织治理能力评价指标选取的思路及方法 |
1、指标选取的思路 |
2、指标体系构建方法 |
(三)村级组织治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选取的过程 |
1、村级组织治理能力初期评价指标的整合 |
2、德尔菲法对初期评价指标的筛选 |
3、运用层次分析法(AHP)确定评价指标体系权重 |
三、J县村级组织治理能力的现状评价 |
(一)J县综合分析 |
1、J县基本情况 |
2、调查问卷的设计 |
3、信度分析、效度检验及因子分析 |
4、研究样本的筛选 |
(二)J县村级组织治理能力的发展状况 |
1、J县村级组织治理能力各层级指标现状 |
2、J县村级组织治理能力的整体评估 |
(三)J县村级组织治理能力的评价 |
1、基层治理体系不断完善 |
2、基层党建水平不断提高 |
3、基层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升 |
4、基层基础得到不断夯实 |
四、J县村级组织治理能力建设现存问题及原因 |
(一)J县村级组织治理能力建设现存问题 |
1、组织动员能力:调动村民参与村内事务积极性不高 |
2、依法治村能力:村干部法治意识薄弱 |
3、带动致富能力: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不高 |
4、公共产品供给能力:在部分服务项目上工作不到位 |
5、矛盾预防化解能力:在处理邻里关系上介入不深 |
6、精神文明建设能力:忽视保护传统文化和帮扶弱势群体 |
(二)J县村级组织治理能力建设现存问题的原因 |
1、乡村社会的多元化影响了社会环境 |
2、乡村经济的去集体化降低了物质保障 |
3、乡村治理的去政治化破坏了政治生态 |
4、农村党建的虚化削弱了组织基础 |
五、村级组织治理能力建设的路径选择 |
(一)优化村级组织治理能力建设的社会环境 |
1、推进乡村社会整合 |
2、强化思想政治教育 |
3、发挥村“两委”以外的其他组织作用 |
(二)增强村级组织治理能力建设的物质保障 |
1、加大各级财政支持力度 |
2、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
3、增加基层组织财务透明度 |
(三)改良村级组织治理能力建设的政治生态 |
1、提高普通村民政治参与度 |
2、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
(四)夯实村级组织治理能力建设的组织基础 |
1、建设过硬干部队伍 |
2、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
3、强化村“两委”权威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3)新时代中国农民法治观念培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之处 |
第2章 新时代中国农民法治观念培育的基本问题概说 |
2.1 法治观念的透析 |
2.1.1 法治观念的界定 |
2.1.2 法治观念的结构 |
2.2 新时代农民法治观念培育的界定 |
2.2.1 农民法治观念培育的含义 |
2.2.2 农民法治观念培育的要素 |
2.2.3 农民法治观念培育的机理 |
2.2.4 农民法治观念培育的新时代际遇 |
2.3 新时代农民法治观念培育的思想溯源 |
2.3.1 理论根基:马克思主义的相关理论 |
2.3.2 文化基因:中国农民培育的相关理论 |
2.3.3 西学借鉴:西方法治教育的相关理论 |
第3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民法治观念培育的历史回溯 |
3.1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民法治观念培育的历史进程 |
3.1.1 农民法治观念培育的准备阶段(1978 年——1985 年) |
3.1.2 农民法治观念培育的起步阶段(1986 年——1996 年) |
3.1.3 农民法治观念培育的展开阶段(1997 年——2011 年) |
3.1.4 农民法治观念培育的新时期(2012 年——至今) |
3.2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民法治观念培育的经验总结 |
3.2.1 党的领导是农民法治观念培育的根本遵循 |
3.2.2 “送法下乡”是农民法治观念培育的主要模式 |
3.2.3 村民自治为农民践行民主法治观念提供了制度平台 |
3.2.4 思想道德教育是农民法治观念培育的助推器 |
3.2.5 注重农村法治建设为农民法治观念培育带来的积极影响 |
第4章 新时代中国农民法治观念培育的现实检视 |
4.1 新时代中国农民法治观念培育的实效 |
4.1.1 法律知识不断丰富,但法治认知模糊 |
4.1.2 法治期待产生,但基层司法认同度不高 |
4.1.3 守法观念形成,但依法办事观念欠缺 |
4.2 新时代中国农民法治观念培育中存在的问题 |
4.2.1 农民法治观念培育呈现“唯培育者主体”倾向,农民主体性缺场 |
4.2.2 农民法治观念的培育以法律知识为中心,忽视了法治的价值内涵 |
4.2.3 农民法治观念多采用单向度灌输式培育,法治实践与交往互动重视不足 |
4.2.4 农民法治观念培育未形成有效合力,农村普法机制运行不畅 |
4.2.5 农村法治建设不完善,农民法治观念培育的微观环境不佳 |
4.3 新时代中国农民法治观念培育困境的根源剖析 |
4.3.1 社会层面:“半熟人社会”的乡土社会结构 |
4.3.2 经济层面:“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利弊考量 |
4.3.3 政治层面:“非利益捆绑”的村镇关系 |
4.3.4 文化层面:传统乡土法文化的掣肘 |
第5章 新时代中国农民法治观念培育的基本对策 |
5.1 新时代中国农民法治观念培育的原则 |
5.1.1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
5.1.2 坚持主体间性原则,凸显农民主体地位 |
5.1.3 坚持法治观念培育与乡村“本土资源”相结合 |
5.2 新时代中国农民法治观念培育的目标 |
5.2.1 全局性的根本培育目标安排 |
5.2.2 系统性的具体培育目标设定 |
5.3 新时代中国农民法治观念培育的内容 |
5.3.1 以农民需求为导向的法律法规普及 |
5.3.2 凸出对法治价值内容的教育与引导 |
5.4 新时代中国农民法治观念培育的方法 |
5.4.1 “唤起民众”式培育法 |
5.4.2 法治实践体验法 |
5.4.3 生活化培育法 |
5.5 新时代中国农民法治观念培育的具体路径 |
5.5.1 明晰培育主体,推进党政、社会、农民协同联动 |
5.5.2 完善农村普法机制,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
5.5.3 深化农民法治实践,提升农民法治体验 |
5.5.4 优化农民法治观念培育环境,营造良好氛围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附录一:新时代农民法治观念状况调查问卷 |
附录二:新时代农民法治观念培育访谈提纲 |
(4)农村党支部选举制度创新研究 ——以D村“两票”制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缘起:基本问题与反思 |
(一)选题缘由 |
(二)选题意义 |
二、研究基础:文献综述与问题提出 |
(一)文献综述 |
(二)问题提出 |
三、研究进路:视角选择与理论假设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四)理论视角 |
四、研究样本:村庄选取与典型特征 |
(一)样本选取原则 |
(二)样本基本概况 |
(三)样本典型特征 |
第一章 地理交汇与文化交融:“两票”制探索的时空场域 |
1.1 “鸡鸣三省”之边缘地理 |
1.1.1 H县沿革与县域区位 |
1.1.2 D村由来与村庄区位 |
1.1.3 边缘地理的交集与自立 |
1.2 “十年九旱”之古渡经济 |
1.2.1 天与地:传统农业根基薄弱 |
1.2.2 福与祸:黄河泊来利弊 |
1.2.3 破与立:挣扎的渡口经济 |
1.3 “民歌海洋”之艺术之乡 |
1.3.1 “二人台”:艺术的地域根基 |
1.3.2 民风活跃:曲艺塑造下的地方文化 |
1.3.3 走西口:艺术与社会的互动 |
1.4 “自治示范”之民主金石 |
1.4.1 《村组法》试行与H县试点 |
1.4.2 《村组法》落实与H县示范 |
1.4.3 突破:自治精神萌动农民诉求 |
第二章 民主启蒙与制度认知:“两票”制探索前的民主习得 |
2.1 农民协会时期:从分散个体到组织化集体 |
2.1.1 清末的农会组织 |
2.1.2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农民组织 |
2.1.3 解放区的农民协会重建 |
2.2 合作化时期:从分散小农到合作化社员 |
2.2.1 农民所有制下的个体经营尝试与缺陷 |
2.2.2 传统变工下的互助生产 |
2.2.3 初级合作社下合作意识的萌动 |
2.3 人民公社时期:从非正式合作到政权化行动 |
2.3.1 高级合作社:从自发合作到集体行动 |
2.3.2 集体化社员:从生产社员到政治成员 |
2.3.3 运动化社员:从政治参与到群体乱序 |
2.4 包产到户:从秩序缺位到民主自治 |
2.4.1 退潮与反思:农民乱序参与的折返 |
2.4.2 探索与首创:包产到户的农民实践 |
2.4.3 民主与权利:村民自治的制度构建 |
第三章 民主探索与制度创新:“两票”制产生与实践的内在动因 |
3.1 “村民自治”:两票制创新的制度前提 |
3.1.1 村民自治顶层设计为制度创新提供机制保障 |
3.1.2 村民自治实践开启制度创新窗口 |
3.1.3 村民自治使农村基层党建产生新“需求” |
3.2 “为利抗争”:两票制创新的工具理性 |
3.2.1 依法举揭:政治认同下农民维权的路径选择 |
3.2.2 创制扩权:农民诉求表达的行动策略 |
3.2.3 以势易权:农民诉求实现的精神取向 |
3.3 “人民中心”:两票制创新的价值回应 |
3.3.1 诉求回应:加强农村基层党建的必然要求 |
3.3.2 互动创制:两票制创新的实践路径 |
3.3.3 农民中心:两票制的价值遵循 |
3.4 “政治实验”:两票制创新的探索路径 |
3.4.1 政治实验与政治学实验 |
3.4.2 中国的“政治实验”范式 |
3.4.3 两票制:政治实验的基层实践 |
第四章 民主落实与制度拓展:“两票”制发展与深化的路径选择 |
4.1 实践检验与制度成型:D村试选到W镇推行 |
4.1.1 制度诉求:“信任票”的产生缘由 |
4.1.2 制度供给:实践检验下的诉求回应 |
4.1.3 创制成效:制度创新绩效的现实反映 |
4.2 经验推广与制度发展:从X地区现场会到山西培训班 |
4.2.1 组织领导:制度创新发展的根本保障 |
4.2.2 农民实践:制度创新发展的驱动力量 |
4.2.3 制度风险:制度创新的宏观考量 |
4.3 全国借鉴与制度变体:从“两票”制到“两推一选” |
4.3.1 有限效度:“两票”制昙现与折返 |
4.3.2 水波效应:“两票”制的后创制时代 |
4.3.3 制度变体:“两推一选”创制与全国落地 |
4.4 民主深化与制度超越:从村支部选举到乡镇直选 |
4.4.1 民主上升:公推直选由乡村走向乡镇 |
4.4.2 民主拓展:由村内选举走向多村联选 |
4.4.3 民主深化:制度创新的持续动力 |
第五章 耦合创新:农村党支部选举制度创新的内在机理 |
5.1 党的领导:制度创新的组织保障 |
5.1.1 农村党建催生制度创新需求 |
5.1.2 地方党组织推动制度创新实践 |
5.1.3 党中央确认制度创新结果 |
5.2 农民发展:制度创新的内在动力 |
5.2.1 农民逐利:制度创新的经济动因 |
5.2.2 农民维权:制度创新的政治追求 |
5.2.3 农民参与:制度创新的文化场域 |
5.2.4 农民发展:制度创新的核心动力 |
5.3 理法合一:制度创新的价值遵循 |
5.3.1 合法性:制度创新的外部边界 |
5.3.2 合理性:制度创新的内在准绳 |
5.3.3 人民性:理法合一的创制精神 |
5.4 内生外嵌:制度创新的路径依赖 |
5.4.1 诉求萌发:制度创新的起点 |
5.4.2 以势抗争:制度议程的设置 |
5.4.3 价值嵌入:制度创新的实现 |
5.4.4 党的引领:制度创新的扩散 |
5.5 耦合效应:制度创新的协同机制 |
5.5.1 制度场域:创制发生的空间环境 |
5.5.2 四维一体:制度创新的体系结构 |
5.5.3 系统协同:制度创新的合力机制 |
5.5.4 耦合机制:制度创新的实现机理 |
第六章 党的制度创新引领农村发展的未来走向 |
6.1 以制度创新强化党的基层领导 |
6.1.1 跨村选人:创新党的基层选举制度 |
6.1.2 跨级用人:创新党员干部管理制度 |
6.1.3 跨委育人:创新党员人才培养制度 |
6.2 以制度创新满足农民发展需求 |
6.2.1 问题:农民需求的现状分析 |
6.2.2 归因:农民需求的制度成因 |
6.2.3 策略:农民需求的制度供给 |
6.3 以制度创新引领农村“三治融合” |
6.3.1 党的领导制度创新:三治融合的基本前提 |
6.3.2 农村制度耦合创新:三治融合的协同机制 |
6.3.3 党领民治体制创新:三治融合下的农村善治 |
6.4 以制度创新推进乡村振兴 |
6.4.1 创新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助推产业兴旺 |
6.4.2 创新农村生态保护制度,建设宜居乡村 |
6.4.3 创新村规民约惯习制度,培育文明乡风 |
6.4.4 创新农村社区治理制度,实现农村善治 |
6.4.5 创新农民收入分配制度,创造富裕生活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5)农村新型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法治保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序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内容与目标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目标 |
第一章 农村新型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概述 |
第一节 农村新型社会组织的产生背景与基本内涵 |
一、农村新型社会组织的产生背景 |
二、农村新型社会组织的基本内涵 |
第二节 农村新型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理论依据 |
一、全面依法治国理论 |
二、乡村振兴战略理论 |
三、基层民主协商理论 |
第三节 农村新型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核心价值与重要意义 |
一、农村新型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核心价值 |
二、农村新型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重要意义 |
第二章 农村新型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法治保障现状 |
第一节 农村新型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法治保障成效 |
一、相关性法律制度已经制定 |
二、依法治村的参与渠道逐渐增多 |
第二节 农村新型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法治保障不足 |
一、农村新型社会组织参与治村的法律依据不足 |
二、农村新型社会组织纠纷解决的法律效力欠缺 |
三、农村新型社会组织参与治村的法律救济缺乏 |
四、农村新型社会组织参与治村的法律监督不充分 |
第三章 农村新型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法治保障不足的原因 |
第一节 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方面的原因 |
一、组织成员的法治思维培育机制欠缺 |
二、组织治村的法治方式引导不足 |
第二节 法律及相关制度方面的原因 |
一、法律制度不完善 |
二、村规民约不健全 |
三、组织内部章程不完备 |
第三节 法治实践方面的原因 |
一、农村新型社会组织依法治村受黑恶势力干预 |
二、农村新型社会组织的权利救济机制不健全 |
第四章 完善农村新型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法治保障的建议 |
第一节 提升组织成员的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 |
一、增强组织成员的法治思维 |
二、提升组织成员治理乡村的法治方式 |
第二节 完善法律及相关制度 |
一、完善相关配套法律制度 |
二、加强村规民约体系建设 |
三、健全组织内部规章制度 |
第三节 健全农村新型社会组织依法治村机制 |
一、健全农村新型社会组织为依托的纠纷解决机制 |
二、构建农村新型社会组织为辅助的公共法律服务机制 |
第四节 加强农村新型社会组织的法律监督与权利保障 |
一、完善登记制度健全监管体系 |
二、优化组织内部监督机制 |
三、加强组织外部监督力度 |
四、拓宽农村新型社会组织的权利救济渠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硕士期间已发表的学位论文目录 |
(6)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四、研究的创新点 |
第一章 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构建的理论基础与现实依据 |
一、核心概念及分析框架 |
(一)治理 |
(二)乡村治理 |
(三)国家治理分析框架下的乡村治理体系 |
二、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构建的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 |
(二)中国共产党的基层治理理论 |
(三)中华传统政治文化中蕴含的乡村治理基因 |
(四)现代治理理论的借鉴 |
三、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构建的现实依据 |
(一)新时代乡村社会矛盾转化的迫切需要 |
(二)基层社会民主政治建设的制度化要求 |
(三)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内在要求 |
(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步骤 |
第二章 改革开放以来乡村治理体系的演变趋势及成就 |
一、乡村治理体系的历史演进 |
(一)乡村治理体系的初始阶段(1978—1988) |
(二)乡村治理体系法治化、规范化发展阶段(1988-2006) |
(三)乡村治理主体能力的建设阶段(2006—2012) |
(四)乡村“三治结合”新体系的探索阶段(2012至今) |
二、乡村治理体系的发展趋势 |
(一)在治理方式上由“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 |
(二)在治理主体上从一元向多元转变 |
(三)在制度上从路径依赖向不断创新转变 |
三、乡村治理体系实施取得的成就 |
(一)国家治理体系与乡村治理体系有机结合 |
(二)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机制不断推进 |
(三)精准扶贫体系日益完善 |
(四)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稳步实施 |
第三章 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构建的基本要素及逻辑结构 |
一、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构建的基本要素及目标 |
(一)党的基层组织 |
(二)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
(三)以广大村民为主体的自治组织 |
(四)共建共治共享的目标 |
二、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构建的逻辑结构 |
(一)以自治为基,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核心内容 |
(二)以法治为本,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重要保障 |
(三)以德治为先,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精神引领 |
(四)理顺自治、法治、德治三者之间的内在关系 |
三、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的运行机制 |
(一)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中的双向互动机制 |
(二)三治融合的内在联动机制 |
(三)多元主体的协同参与机制 |
第四章 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构建面临的困境及成因 |
一、新时代乡村治理环境的复杂性与多样性 |
(一)乡村治理现实环境的复杂性 |
(二)乡村治理现实环境的多样性 |
二、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构建面临的困境 |
(一)乡村多元主体发育不成熟 |
(二)乡村自治机制不健全 |
(三)乡村法治规范不到位 |
(四)乡村道德文化引领作用不强 |
三、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困境生成的原因 |
(一)乡村多元治理格局尚未建立 |
(二)乡村自治有效制度供给不足 |
(三)乡村法治保障机制相对缺乏 |
(四)乡村精神文化建设相对薄弱 |
第五章 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构建的实践路径 |
一、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乡村自治 |
(一)加强与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 |
(二)培育充满活力的民间自治组织 |
(三)创建多方参与的协调协商机制 |
(四)提高现代农民的民主意识和能力 |
(五)尊重广大农民的首创精神 |
二、权利保障与权力制约的乡村法治 |
(一)推进政府涉农法律法规实施 |
(二)增强基层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法治观念 |
(三)构建农村法律公共服务体系 |
(四)健全乡村法治化监督和保障体系 |
三、传统与现代文明相结合的乡村德治 |
(一)传承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 |
(二)强化乡村思想道德与公共文化建设 |
(三)注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 |
(四)发挥习俗和村规民约的独特治理功能 |
(五)建设村民认同的乡村“精神共同体” |
(六)充分调动“新乡贤”的人才支撑作用 |
四、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善治新格局 |
(一)政府、市场、社会多元协同的乡村共建平台 |
(二)依靠群众化解基层矛盾的乡村共治机制 |
(三)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的乡村共享分配制度 |
(四)“三治融合”的乡村善治新篇章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情况 |
(7)我国乡村治理转型发展研究 ——从管理民主到治理有效(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选题背景、目的和意义 |
(一)选题背景及目的 |
(二)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的主要内容、重难点和创新点 |
(一)研究的主要内容 |
(二)研究的重点和难点 |
(三)研究的主要创新点 |
四、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比较分析法 |
(三)案例分析法 |
第二章 乡村有效治理概述 |
一、基本概念 |
(一)乡村治理 |
(二)村民自治 |
(三)管理民主 |
(四)治理有效 |
二、乡村有效治理的理论依据 |
(一)人民民主理论 |
(二)协同治理理论 |
(三)成本效益理论 |
(四)治理效能理论 |
三、乡村治理有效的基本结构 |
(一)体制机制完善 |
(二)社会和谐有序 |
(三)充满发展活力 |
第三章 乡村治理的历史与现状考察 |
一、建国以来乡村治理的历史回顾 |
(一)人民公社时期的乡村治理 |
(二)村民自治时期的乡村治理 |
二、“管理民主”的局限性 |
(一)程序民主与实质民主之间存在差距 |
(二)实际绩效与理想绩效之间存在差距 |
三、“管理民主”与“治理有效”的联系与区别 |
(一)“管理民主”和“治理有效”的联系 |
(二)“管理民主”和“治理有效”的区别 |
四、从“管理民主”向“治理有效”转型的必然性 |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 |
(二)乡村和谐秩序受到挑战 |
(三)促进生产生活发展不够 |
(四)乡村治理投入大效能低 |
五、转型中的主要做法与成效 |
第四章 转型面临的主要困难及其原因分析 |
一、转型面临的主要困难 |
(一)对治理转型存在认识偏差 |
(二)对治理转型政策执行不力 |
(三)基层组织治理能力不足 |
(四)治理转型中法治德治缺位 |
二、转型困难的原因分析 |
(一)缺乏联系和发展的辩证思维 |
(二)既得利益者和经济人思想的阻碍 |
(三)基层组织建设存在缺陷 |
(四)法治德治建设存在缺陷 |
第五章 实现顺利转型的路径 |
一、端正思想认识,明确治理转型方向 |
(一)正确解读治理有效 |
(二)提高干部和群众对治理转型的认知水平 |
二、完善相关机制,推动治理政策严格执行 |
(一)完善对村干部的监督机制 |
(二)完善对村干部的奖惩机制 |
(三)建构乡村社会共同体机制 |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升治理能力 |
(一)狠抓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党的领导能力 |
(二)深化乡镇体制改革,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
(三)激发村民自治活力,增强村民参与能力 |
(四)提升社会组织参与水平,提高社会组织参与能力 |
四、建立健全法治德治机制,提高协同治理能力 |
(一)提高乡村法治水平,加强法治保障能力 |
(二)加强乡村德治建设,提升德治教化能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的科研情况 |
(8)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评述 |
三、研究目标与重点难点 |
(一)研究目标 |
(二)重点与难点 |
四、研究方法 |
(一)系统分析法 |
(二)历史分析法 |
(三)案例分析法 |
(四)逻辑归纳法 |
五、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一)可能的创新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研究的核心概念、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研究的核心概念 |
(一)农村治理 |
(二)农村治理主体 |
(三)农村治理主体结构 |
二、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结构功能理论 |
(二)协同治理理论 |
(三)多中心治理理论 |
三、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研究的分析框架 |
(一)“国家——社会”分析框架 |
(二)“行动者——结构”分析框架 |
第二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演进历程与启示 |
一、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演进历程 |
(一)人民公社的形成到解体(1949—1978) |
(二)人民公社解体到村“两委”二元结构初步形成(1978—1987) |
(三)村“两委”二元结构建立到多元治理主体共同参与(1988—2012) |
(四)以农村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初步形成(2013—2019) |
二、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治理主体结构演进的典型特点 |
(一)结构主体构成日益多元化 |
(二)结构主体间互动日趋协同 |
(三)结构主体间关系日益复杂 |
(四)结构的功能越来越多样化 |
三、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治理主体结构演进的启示 |
(一)坚持党组织在结构中的领导核心地位 |
(二)坚持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
(三)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理念 |
(四)坚持结构调整与系统内外环境的变化相适应 |
第三章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基本要求 |
一、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中行动者的位置与角色 |
(一)政治性行动者——农村基层党组织 |
(二)行政性行动者——乡镇政府 |
(三)社会性行动者——村民自治委员会 |
(四)市场性行动者——企业等经济组织 |
二、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的结构性要求 |
(一)治理主体位置与角色的合理 |
(二)结构主体权力的制约与平衡 |
(三)结构主体治理过程中的协同 |
(四)结构主体间权责关系的一致 |
三、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功能性诉求 |
(一)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经济适应功能 |
(二)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目标达成功能 |
(三)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整合功能 |
(四)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维持功能 |
第四章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存在的问题与生成逻辑 |
一、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农村基层党组织核心地位与现实存在落差 |
(二)乡镇政府在治理结构中存在角色缺位与越位 |
(三)农村村民自治委员会主体地位存在弱化 |
(四)市场性治理主体侵占其他治理主体的活动空间 |
二、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问题的宏观诱因 |
(一)中国共产党组织建设与农村社会的“割裂” |
(二)国家控制与农村社会自主性间的张力失衡 |
(三)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造成治理主体缺失 |
三、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问题的微观原因 |
(一)制度供给滞后使治理主体偏离既定的位置与角色 |
(二)结构运行机制不完善导致主体间矛盾冲突不断 |
(三)治理主体间治理权力失衡冲击了结构的稳定性 |
第五章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优化的思路与对策 |
一、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优化的宏观思路 |
(一)加强党组织对农村治理的结构性嵌入 |
(二)平衡国家控制与农村自主性之间的关系 |
(三)加快城乡融合发展优化治理主体结构的外部环境 |
二、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优化的微观对策 |
(一)明确治理主体在结构中的位置与角色 |
(二)完善治理主体结构的制度建设 |
(三)健全治理主体结构运行的相关机制 |
(四)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发挥文化引领作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校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9)“一核两委一会”村级治理模式在海口市长流镇的实践:成效、问题与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思路 |
1.3.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重点、难点与创新点 |
1.4.1 研究的重点 |
1.4.2 研究的难点 |
1.4.3 研究的创新点 |
2 “一核两委一会”村级治理模式内涵、形成及其适用性 |
2.1 “一核两委一会”村级治理模式的内涵 |
2.1.1 “一核”:村党组织 |
2.1.2 “两委之一”:村委会 |
2.1.3 “两委之二”:村务监督委员会 |
2.1.4 “一会”:乡贤议事会 |
2.2 “一核两委一会”村级治理模式的形成 |
2.2.1 建省初建立“村两委”模式 |
2.2.2 2013年实施“村两委”+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三委”模式 |
2.2.3 2016年启动“一核两委一会”模式 |
2.3 “一核两委一会”村级治理模式的运行及特征 |
2.3.1 “一核两委一会”村级治理模式的运行机制 |
2.3.2 “一核两委一会”村级治理模式的特征 |
2.4 “一核两委一会”村级治理模式的适用性分析 |
2.4.1 “一核两委一会”模式下农村公共产品(服务)的决策 |
2.4.2 “一核两委一会”模式下农村公共产品(服务)的供给 |
2.4.3 “一核两委一会”模式下农村公共产品(服务)的监督 |
3 长流镇实施“一核两委一会”村级治理模式的背景、现状与成效 |
3.1 长流镇实施“一核两委一会”村级治理模式的背景 |
3.1.1 长流镇的基本情况 |
3.1.2 长流镇推行“一核两委一会”村级治理模式的背景 |
3.2 长流镇实施“一核两委一会”村级治理模式的现状 |
3.2.1 长流镇村级基层领导班子配备情况 |
3.2.2 长流镇乡贤议事会运行情况 |
3.2.3 长流镇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
3.3 长流镇推行“一核两委一会”村级管理模式取得的成效 |
3.3.1 组织机构更加完善、运行更加合理 |
3.3.2 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强化 |
3.3.3 弥补了基层人才短缺局面 |
3.3.4 有利于建立和谐社会 |
3.3.5 推动农村乡风文明 |
3.3.6 助推农村小康进程 |
4 “一核两委一会”村级治理模式在长流镇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原因 |
4.1 长流镇推行“一核两委一会”村级管理模式存在的困境与问题 |
4.1.1 现有的村民自治制度弊端显现 |
4.1.2 农村社会活力不足 |
4.1.3 经济基础差,集体经济薄弱 |
4.1.4 村民政治参与的渠道和途径尚未健全完善,乡村矛盾激发 |
4.2 长流镇“一核两委一会”村级治理模式实践存在困境的原因分析 |
4.2.1 传统计划经济思想的惯性制约 |
4.2.2 宗族文化的影响 |
4.2.3 心理方面:因认知偏差所产生的心理负担 |
4.2.4 民主意识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 |
4.2.5 村民整体素质不高 |
4.3 长流镇“一核两委一会”村级管理模式实践的评价 |
4.3.1 总体来说对于基层治理结构有一定程度的改善 |
4.3.2 形势艰巨,乡村治理任重道远 |
4.3.3 乡村振兴前景未来可期 |
5 完善海口市长流镇“一核两委一会”村级治理模式的对策建议 |
5.1 巩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地位,村两委依法履行职能 |
5.1.1 树立党支部的威信 |
5.1.2 善于用改革创新的办法破解农村基层党建中的难题 |
5.2 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党组织领导下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
5.2.1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
5.2.2 从监督机制入手确保村级民主监督的监督成效 |
5.2.3 从日常管理入手加强村务监督 |
5.3 探索建立中国社会主义特色乡贤议事会组织 |
5.3.1 营造良好环境,发掘和培育乡贤 |
5.3.2 打铁还需自身硬,全面提升乡贤议事能力 |
5.4 从切实为民入手,引导提升村民自治 |
5.5 完善“一核两委一会”的运行机制 |
5.6 制定乡村产业政策,促进长流镇外出劳动力回流 |
6 研究结论与展望 |
6.1 全文总结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长流镇XX村乡贤议事会章程 |
附录2: 调研访谈提纲 |
附录3 |
致谢 |
(10)改革开放以来乡村治理的工程逻辑研究 ——基于权力运行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选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分析 |
三、分析框架:乡村治理的工程逻辑 |
四、研究方法、创新点与难点 |
第二章 工程初兴:村民自治与乡村治理体系的变革1978-1990 |
第一节 蓝图:乡政村治格局的初步建立 |
―、自下而上的生成逻辑:村民自治的发生及其案例 |
二、自上而下的推动逻辑:国家的视角与髙层政治精英的推动 |
第二节 施工:乡政村治格局与乡村权力结构变迁 |
一、乡政村治格局下的治理任务与施工者 |
二、乡政村治格局下的乡村治理工程的施工过程 |
第三节 问题反馈与修缮 |
一、农村经济发展问题 |
二、两委矛盾问题 |
三、乡村矛盾问题 |
四、干群矛盾问题 |
五、宗族的复兴 |
六、伦理危机初显 |
第四节 小结 |
第三章 工程困境:“三农”问题与乡村治理的徘徊1990-2002 |
第一节 蓝图:莱西会议与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目标确立 |
一、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
二、通过树立“先进典型”推动村民自治深化发展 |
第二节 施工:乡村权利结构的进一步变迁 |
一、治理任务及其施工者 |
二、施工过程:乡村权利主体的互动 |
第三节 问题反馈与修缮 |
一、“农业真危险”:农业经济发展困境 |
二、“农民真苦”:税费增长与农民抗争 |
三、“农村真穷”:城市化进程、农地征用与乡村利益共同体的形成 |
四、乡村治理内卷化 |
五、宗族问题的消长 |
六、乡村伦理危机加剧 |
第四节 小结 |
第四章 工程调整:新农村建设与乡村治理的逻辑转换2002-2012 |
第一节 蓝图:由税费改革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
一、税费改革与农业税的废除 |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兴起 |
三、后税费时代的乡村治理政策 |
第二节 施工:后税费时代的乡村权力结构与乡村治理 |
一、后税费时代的乡村治理任务及其施工者 |
二、后税费时代乡村治理工程的施工过程 |
第三节 问题反馈与修缮 |
一、项目制下的治理困境 |
二、农业发展若干问题 |
三、农村生态环境问题 |
四、乡村伦理危机的演进 |
第四节 小结 |
第五章 工程加速: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与现代乡村治理体系的构建2012-2018 |
第一节 蓝图:由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到乡村振兴战略 |
一、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 |
二、乡村振兴战略与现代乡村治理体系的构建 |
第二节 施工:新时代的乡村权力结构与乡村治理 |
一、新时代的乡村治理任务及其施工者 |
二、新时代乡村治理工程的施工过程 |
第三节 问题反馈与修缮 |
一、精准扶贫下的治理困境 |
二、村级组织建设困境 |
三、农业发展若干问题 |
第四节 小结 |
第六章 结论 |
一、40年乡村治理取得的成就、经验与存在的不足之处 |
二、工程分析框架对于农村研究的必然性与可行性 |
三、乡村治理的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加强依法治村工作 推进农村法制建设——武汉市依法治村工作的现状及对策研究(论文参考文献)
- [1]寓法于治:乡村治理“自治”与“法治”结合机理研究 ——以肇庆市Y村为例[D]. 李崇.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2]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村级组织治理能力建设研究 ——以J县为例[D]. 王卿. 长安大学, 2020(06)
- [3]新时代中国农民法治观念培育研究[D]. 李丽. 武汉理工大学, 2020(01)
- [4]农村党支部选举制度创新研究 ——以D村“两票”制为例[D]. 梁俊山. 山西大学, 2020(07)
- [5]农村新型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法治保障研究[D]. 王世奇. 广西民族大学, 2020(05)
- [6]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构建研究[D]. 王微.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7]我国乡村治理转型发展研究 ——从管理民主到治理有效[D]. 邓维. 西华师范大学, 2020(01)
- [8]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研究[D]. 管文行.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4)
- [9]“一核两委一会”村级治理模式在海口市长流镇的实践:成效、问题与对策[D]. 蔡雨琪. 海南大学, 2019(05)
- [10]改革开放以来乡村治理的工程逻辑研究 ——基于权力运行的视角[D]. 田野.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