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亚军
安徽雨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230000
摘要:本文就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以及水利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和效益等方面进行了探索,说明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完善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建设监理制、严格合同和进度管理是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关键词: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模式;
前言
由于水利工程规模大、耗资多,因此每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极大浪费,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如何使水利工程更好地为农业增产服务,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
1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
1.1规范组建项目法人
一是明确项目法人组建范围。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均应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二是明确项目法人组建方式。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组建的相关规定,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建项目法人,任命法人代表。三是合理划分事权。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支持和指导项目法人工作,确保项目法人权责统一,充分发挥项目法人在项目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四是创新建设管理模式。按照精简、高效、统一、规范和实行专业化管理的原则,推行“建管合一”的建管体制。
1.2健全项目法人机构
一是人员配备应满足工程建设实际需要。项目法人要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满足建设管理的实际需要,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一般不少于总人数的一半,其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应为专职人员,具备工程建设相应的履职能力和理论、业务水平等。二是健全机构设置。项目法人应根据工程建设规模、重要性和技术复杂程度等设立相适应的内部组织机构,并明确各部门职责。三是完善规章制度。项目法人应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并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认真执行。
1.3明确项目法人职责
项目法人是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负责,对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资金管理负总责。项目法人要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落实前期工作、施工准备、建设实施、验收等各阶段的工作职责。
2完善招标投标监督管理
2.1依法依规招标
项目在满足招标人已依法成立、前期工作已完成、资金已到位或资金来源已落实等招标条件后,应及时开展招投标。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及所在地方政府关于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法律法规,对凡是达到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均应实行公开招标,对于邀请招标和不招标项目要按照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2.2规范招标投标程序管理
一是实行招标备案管理。应严格按照当地水利部门下发的关于水利工程建设招标备案实行分级管理的有关通知和精神,对项目招标备案实行分级管理。二是严格招投标流程管理。应严格执行地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流程。招标前,招标人要按权限在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招标报告备案手续,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交易;评标结束后及时公示,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2.3强化行业监管
切实履行好对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职能,加强对地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管以及本辖区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管。一是加强招投标过程监管。根据地方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的有关规定,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和职责分工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备案、开标评标、履约实施等过程进行行业监管。二是规范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招标文件范本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制。评标方法应科学合理,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禁止设置不合理的招标条件。三是加强评标专家管理。完善地方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库,做好评标专家考核、培训等管理工作,建立评标专家的进入和退出机制。地方对评标专家违法违纪行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四是做好项目进场交易。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中央和地方相关规定,凡是核准公开招标的水利工程必须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进行招标。五是健全举报投诉处理机制。进一步健全举报投诉处理机构,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六是加快推进电子招投标。
3严格落实建设监理制
3.1认真履行监理职责
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监理合同督促监理单位依法依规履行监理职责。一是落实责任。监理单位应落实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严格履行“合同管理,投资、进度、质量控制及协调管理”等职责。二是健全机构及人员。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合同要求,选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建项目监理机构,进驻现场开展监理工作,保证监理人员专业配套、人员到位。三是按规定开展监理工作。监理单位要按照监理规范和合同要求,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和监理报告,监理业务完成后向项目法人提交监理工作报告、移交档案资料。
3.2加强对监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项目法人要依据监理合同加强对监理单位执行监理制活动的检查,对不履行义务的监理单位采取通报批评、列入黑名单并公开曝光等措施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内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对建设监理制执行是否到位、项目法人对监理单位的检查是否到位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应当责令纠正,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4严格合同和进度管理
4.1严格合同管理
工程参建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水利工程合同范本依法及时签订合同,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标的、数量、价款、质量、安全、进度、工期等要求,全面履行各自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合同签订和履行的监督,加大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4.2加强工程进度管理
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要按照国家及省上加快水利建设的决策部署,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统筹安排各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进度,提高审查、审批工作效率。要加快投资计划下达力度,根据年度建设计划和资金需求,明确资金来源和组成,及早落实年度配套资金。逐个项目细化落实年度建设计划,注重加快中央和省级投资计划完成率和资金支付率,实行进度会商制度,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控制关键节点,倒排工期,统筹各方关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狠抓投资计划执行,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5工程管理
5.1加强设计变更管理
加强对水利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实施的监督管理,按照国家水利部设计变更有关文件进一步规范设计变更审批程序,合理控制工程投资,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经批准的初步设计,不得肢解设计变更规避审批。
5.2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水利工程建设要建立健全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质量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切实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一是落实质量责任;二是加强质量管理;三是强化质量检测。严格按照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强化质量检测工作,积极推行工程重点部位的强制性第三方检测和质量“飞检”。
5.3强化工程验收管理
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单位要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等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及时规范开展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工作,按照工程建设进程制订验收计划。项目法人在项目完工后应及时开展项目合同结算、资料整编、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等工作,对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要及时向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报送申请验收报告。
5.4加快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按照水利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完善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进信用评价及应用,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结束语
水利工程施工建设与管理是一项长期、系统、复杂而又重要的任务。尤其是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水利施工企業必须不断加强施工管理,全面提高施工质量和管理水平,使水利工程创造出更高的综合效益,不断提高企业自身的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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