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2005年以来,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基本完成,我国证券市场迎来了大牛市。在此背景下,上市公司高管亲属炒股、基金“老鼠仓”、“妖股”、“牛股”频现,内幕交易违法犯罪活动和疑似内幕交易行为在我国日益严重,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内幕交易者的刑事、行政责任已有法可依、有案可循,但其民事责任如何承担依然处于困境,对内幕交易的规制依然存在诸多不足。有鉴于此,本文试从内幕交易相关概念着手,结合我国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状况,从实证分析的角度指出内幕交易的新动向,分析现行内幕交易法律规制的缺陷。继而,笔者试图找出内幕交易新动向与立法、监管、维权的相关联系,提出解决内幕交易新动向的若干法律对策。全文共分三章:第一章通过比较我国证券市场已被查处的18起内幕交易案例,总结出内幕交易的状况,并运用实证分析法归纳了我国当前证券市场及审判实践中出现的内幕交易的新动向,即内幕人员主体范围多元化、内幕信息窃取手段科技化、内幕交易行为方式复杂化、内幕交易案件类型新型化、内幕交易违法数额高额化、内幕交易地域场所扩大化等六类。第二章从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层面分析,指出了当前应对内幕交易新动向存在内幕人员主体范围规定狭窄、内幕信息层次来源界定不深、内幕交易规制地域场所偏少、内幕交易行为查处方式单一、内幕交易新型案件监管脱节、内幕交易法律责任过于宽松等缺陷。第三章针对上述缺陷,从三个方面给出了解决内幕交易新动向的法律对策即:完善内幕交易的法律规范体系,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内幕交易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内幕交易的维权体系,以便从理论上、实际中更好地解决内幕交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