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为了要降低公司并购成本,以符合公司竞争和发展的需要,特别放宽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形式,除了明文规定了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这几种出资形式外,对于非货币财产出资仅规定其应该具备的要件,即可以用货币估价、可以依法转让、及没有其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这三个成立要件,并将出资形式的认定日后委由司法解释,而学者通说认为股权符合上述法定要件,可以作为股东出资的形式之一。从实践层面来看,股权出资在中国早已出现在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和资产重组,以及境外上市的实践过程中,而且将来势必会成为国内公司于其外部从事企业并购,或于其内部进行企业组织重组可资运用的一项工具。本文研究的目的,在希望能够从理论层面,充实公司法关于股权出资的相关理论基础;从实践层面,参酌和援引国外立法适合中国现代化发展、促进产业整合及强化企业竞争力的股权出资制度和运用模式,来作为构建中国股权出资法律制度的设计规划基础,以期将来能够提供一个具有国内外市场竞争力的公司法机制和环境,加速中国现代化建设的脚步,并使中国企业朝世界一流企业发展的方向迈进。
论文目录
第一章 导论第一节 序言一、股权出资的适法性第二节 研究动机和主题一、研究背景与动机二、研究主题第三节 研究目的第四节 研究领域第五节 研究方法及限制第六节 论文的创新性第七节 论文在理论上和实践上的重要意义─对中国法制建设具有的重大实践意义第二章 公司资本理论第一节 公司制度和公司法理论一、前沿问题二、公司制度的发展三、传统公司法理论的现代新思维四、现代公司法的导向与功能五、公司法下股东出资形式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联性六、中国公司发展和公司法的现代思维第二节 资本理论一、前沿问题二、传统法学意义下的资本性质与功能(一) 资本性质与功能(二) 资本信用理论于现代适用的局限性(三) 传统物的概念解释现代出资形式的局限性第三节 资本三原则的意义与价值一、资本三原则(一) 资本确定原则(二) 资本维持原则(三) 资本不变原则(四) 资本三原则适应于现代经济环境的局限性第四节 资本形成制度一、法定资本制、授权资本制和折衷资本制(一) 法定资本制(二) 授权资本制(三) 折衷资本制二、中国的公司资本形成制度三、资本形成制度下的资本特征与含义(一) 资本的法律特征(二) 资本类型与含义第五节 股权出资在公司资本理论下的意义与价值第三章 出资形式制度第一节 出资形式的意义与价值一、出资形式的功能(一) 授权资本制下的出资形式(二) 法定资本制下的出资形式二、出资形式的现代意义与价值第二节 出资形式制度一、出资形式(一) 货币出资(二) 非货币财产出资二、非货币财产出资的法律性质三、非货币财产出资的适格性第三节 新公司法下的出资制度一、新公司法关于出资形式的规定二、新公司法下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形式第四节 出资的法律制度一、出资的意义与特征(一) 出资的意义(二) 出资的法律特征二、出资义务与责任(一) 股东出资义务的履行(二) 股东的出资责任第四章 股权出资的法律理论结构第一节 股权出资的法律意义一、前沿问题二、股权出资的实践场合三、股权出资的适格性四、股权出资的立法五、新公司法关于股权出资的规定第二节 股权出资的组成架构一、股权出资的主体(一) 股权出资的权利主体(二) 股权出资的义务主体二、股权出资的客体(一) 股权的意义(二) 股权的性质(三) 股权与资本的关系(四) 股权与股东权(五) 股权与股东权益(六) 出资额和股份在公司法上代表股权的含义三、股权出资的法律行为四、股权出资的法律程序(一) 股权出资的合意(二) 股权的评估作价(三) 股权转让第五章 以股权出资为本质的股权置换制度第一节 前沿问题第二节 股权置换的目的一、外部并购二、内部组织重组第三节 股权置换制度一、任意性与强制性股权置换制度二、任意性与强制性股权置换制度的比较(一) 法律行为的性质(二) 股权置换协议的当事人(三) 股权置换的效果三、强制性股权置换与合并的比较(一) 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二) 三角合并和逆三角合并(三) 股权置换和合并的区别第四节 小结一、股权置换已经成为合并、分立以外的主要资本运作工具二、股权置换可以达到企业整合和创设控股公司的目的三、合并的相关法规可以援用于股权置换第六章 完善中国股权出资法律制度的建议第一节 中国股权出资制度的法律根据一、新公司法关于出资形式的规定二、新公司法关于股权出资的规定第二节 完善中国股权出资制度的检讨与建议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适用新公司法股权出资规定的问题二、股权出资不实的相关法律问题三、强制性股权置换制度在中国实施的可行性四、股权置换适用异议股东股权收买请求权的问题五、股权置换衍生的问题和法律适用(一) 一人公司(二) 企业集团与公司关联化六、股权置换造成的公司间互相持股的法律问题七、跨境换股的相关问题和法律适用第三节 小结第七章 结论第一节 股权出资在现代公司法下的意义与价值一、现代公司法导向对于股权出资制度影响深远二、资本三原则适用于现代公司法已产生局限性三、物的概念已经被重新诠释和修正四、股权出资是新公司法朝向现代公司法发展的一大创举第二节 股权出资的理论和实践一、股权性质二、股权出资的适格性三、股权出资的本质四、股权出资的实践场合五、股权出资的实践程序(一) 股权出资的合意(二) 股权评估作价(三) 股权转让六、任意性与强制性股权置换(一) 任意性股权置换(二) 强制性股权置换第三节 构建中国股权出资法律制度的检讨与建议一、建立股权出资法律制度有其必要性二、关于构建股权出资法律制度的建议(一) 外商投资企业适用股权出资规定的问题(二) 应增设股权鉴价和验资的相关具体规则和程序规定(三) 评估立法增订强制性股权置换制度以符现实需要(四) 股权置换效果衍生的法律问题应予重视(五) 股权出资造成的相互持股应该限期转让(六) 红筹上市的跨境换股应该适用新公司法相关规定(七) 应该及早订定股权出资相关补充性的规定第四节 结语论文参考资料致谢中文详细摘要英文详细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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