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人权论文-杨健

和谐人权论文-杨健

导读:本文包含了和谐人权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和谐,发展,妇女权益,人权保护

和谐人权论文文献综述

杨健[1](2014)在《和谐与发展理念下的当代妇女权益保护——一个国际人权法与劳动法的考量》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倡导和谐的现代社会,女性在法律地位上与男性是平等的。但忽视妇女人权、家庭暴力、用工性别歧视、妇女政治经济地位"被低下"等现象却充当着不和谐的角色,这使妇女权益严重被践踏。我国的法律体现了对妇女权益的特殊保护并且与国际人权法的要求相一致,但须进一步完善。祛除性别歧视、维护妇女权益是国际人权法的应然要求,也是劳动法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和谐与发展语境下当代妇女权益保护的理念,必须建立"以人为中心"的新发展观。(本文来源于《现代妇女(下旬)》期刊2014年12期)

刘哲[2](2014)在《公信先行和谐执法——从个案的处理谈检察机关落实“尊重与保障人权”》一文中研究指出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尊重与保障人权"写入总则,并在多项具体制度中予以贯彻,突出了人权保障在刑事司法领域中的重要性。"尊重与保障人权"是检察机关提升案件质量的基本要求,是树立公信力的必然选择,更是提高检察干警专业素养的有效途径。检察机关在处理个案过程中,一要转变执法理念,夯实理论基础;二要加强证据审查,打牢证据基础;叁要创新办案机制,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中旬刊)》期刊2014年05期)

彭荆轩[3](2013)在《人权教育与边疆民族地区和谐发展》一文中研究指出边疆民族地区有其特殊性,人权教育有重要意义。应加强边疆民族地区的人权教育:树立全面、正确的人权观念;开展针对性的人权教育;及时公布人权保障实施状况。(本文来源于《思想战线》期刊2013年S2期)

刘源源[4](2013)在《建构和谐社会的人权保障机制》一文中研究指出当前,我国在人权保护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从历史原因、认识因素以及社会现实叁方面分析现阶段人权保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构和谐社会的人权保障机制,即建立利益的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公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合理的开放性的社会流动机制、建立事前预防和事后救济机制。(本文来源于《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期刊2013年05期)

黄鹏,朱光泽[5](2013)在《“法治”新办法 基层干部如何用好?》一文中研究指出主讲嘉宾 夏良田 省社科院研究生院院长,硕士研究生导师,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省政府政策研究室特聘研究员,主要从事诉讼法、行政法、刑法和知识产权等领域的研究。 按照全市重点专题培训计划安排,9月17日,以“坚持依法行政,提升基(本文来源于《成都日报》期刊2013-09-30)

陈秀平,阿荣[6](2013)在《和谐社会视域下人权入宪再解读》一文中研究指出和谐社会必然建立在尊重和保障人权基础之上,人权得不到真正的保障就无社会的和谐可言,人权入宪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重要意义。一旦人权知识得以普及,将对以往不适应和谐社会构建的因素进行清扫;人权入宪是对人的科学发展的法治化诉求,是和谐社会权利的具体言说和生动体现;人权入宪将人权作为中国宪法的核心价值,是法治社会的价值基点;人权入宪与中国提出努力创造一个和谐世界的价值内涵之间存在着内在逻辑关联,强调国内人权保障、维护国家主权的同时,更是向国际和谐人权关系靠拢的体现。(本文来源于《求索》期刊2013年05期)

胡玉鸿[7](2013)在《和谐社会视域下的弱者人权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创造活力,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如果说"和谐"是相对于"不和谐"而言的话,那么,弱者(本文来源于《现代法学》期刊2013年02期)

宋成凤,杜吉泽[8](2013)在《论人权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与人权保障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两者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和谐社会是个体自由全面发展的社会,是建立在尊重和保障人权之上的社会。以人为本是人权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共同本质;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和重要组成部分;以人为本,平等地保障每个个人、每个社会群体的人权,才能保障我国社会和谐、平稳和健康发展。(本文来源于《山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3年01期)

刘礼元[9](2012)在《人权视域下中国体育和谐发展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建国60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我国不断向现代化迈进的过程中,伴随着民主和法治的不断完善与发展,我国的人权事业以及人权法治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体育事业作为我国现代化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样置身于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权法治加强的这样一个大环境,也正逐步形成了凸现体育人权保护这样一种法治化格局。体育权已经进入了中国的官方话语,因而成为我国人权整体发展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构成。在目前我国向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迈进的进程中最大限度地实现广大群众在法治保障下应有的体育权利,将是我国体育和谐发展的历史选择与必然要求。(本文来源于《青春岁月》期刊2012年18期)

段凡,马赫[10](2012)在《和谐指向下的人权入宪之解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人权入宪更多的是针对国家而言,辨析的是公权力和私权利之间的关系,对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重要意义。人权入宪对以往存在的不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地方性知识"进行清扫,是将"以人为本"法治化的一种表达。人权入宪将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以及任务进行总体布局与深度考量,将法治社会的核心价值彰显。在国家价值观上树立了一个可以与最大范围内的世界各国进行协商、对话和交流的概念性平台,使得中国加入各种人权国际公约有了明确的宪法依据,在和谐世界的创造与本国人权保护之间,寻找着内在合力的关联。(本文来源于《理论探讨》期刊2012年03期)

和谐人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尊重与保障人权"写入总则,并在多项具体制度中予以贯彻,突出了人权保障在刑事司法领域中的重要性。"尊重与保障人权"是检察机关提升案件质量的基本要求,是树立公信力的必然选择,更是提高检察干警专业素养的有效途径。检察机关在处理个案过程中,一要转变执法理念,夯实理论基础;二要加强证据审查,打牢证据基础;叁要创新办案机制,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和谐人权论文参考文献

[1].杨健.和谐与发展理念下的当代妇女权益保护——一个国际人权法与劳动法的考量[J].现代妇女(下旬).2014

[2].刘哲.公信先行和谐执法——从个案的处理谈检察机关落实“尊重与保障人权”[J].法制博览(中旬刊).2014

[3].彭荆轩.人权教育与边疆民族地区和谐发展[J].思想战线.2013

[4].刘源源.建构和谐社会的人权保障机制[J].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13

[5].黄鹏,朱光泽.“法治”新办法基层干部如何用好?[N].成都日报.2013

[6].陈秀平,阿荣.和谐社会视域下人权入宪再解读[J].求索.2013

[7].胡玉鸿.和谐社会视域下的弱者人权保护[J].现代法学.2013

[8].宋成凤,杜吉泽.论人权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J].山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

[9].刘礼元.人权视域下中国体育和谐发展探究[J].青春岁月.2012

[10].段凡,马赫.和谐指向下的人权入宪之解析[J].理论探讨.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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