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作为先秦最后一位儒学宗师,荀子其人与《荀子》其文因思想的博大与深邃,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文尝试从美学的角度全面、深入地解读荀子“乐论”思想,对其“乐论”美学的渊源、理论基础以及审美特征进行深入发掘和系统性整理。全文共分六部分,主要内容如下:导论主要对四个问题予以说明:一是荀子的生平及其著作;二是本文的选题依据;三是关于荀子及其“乐论”美学的研究现状;四为本文的研究思路和方法。荀子生平及著作无疑是研究其思想的基本材料,但相关的历史学争议使得这些基本材料也充满了不确定性,这对于研究其乐论美学思想无疑会产生一定的障碍,为避免因此所造成的误读和误解,本文力求在信史的基础上进行分析和表述。若要考察中国古代社会的审美关系,尤其是探讨荀子的乐论美学思想,首先当然要从中国古代的“乐”谈起。“乐”因其本身内涵的丰富性,与社会各方面的联系性以及现行学说的纷繁性而呈现出一种复杂的性状。但作为本文的着眼点,我们还是在美学的框架下对其本身以定性的分析,并进而将其与乐论思想建立关联。现今的学术界对于荀子的研究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或是从整体性上予以评价,或是从哲学概念和范畴上进行研究,或是在这两方面的基础上进行比较,而从艺术审美的角度对其进行集中探讨至今仍是薄弱环节。即便是九十年代以后关于荀子的硕、博士论文对于其乐论美学思想的探讨也多限于某方面的问题。因此,本文试图在“乐论”的整理审美研究方面能有所贡献,通过纵向的历时研究、横向的平行研究,具体的内部研究和外在的比较研究,从中国古代乐文化历史的宏观视角中对“乐论”进行历时性把握和对相关美学范畴的关联性研究,运用文化人类学、社会学的方法,多角度、全方位地审视荀子的“乐论”美学思想。第一章着重探讨荀子“乐论”美学思想的理论渊源。荀子的思想产生于战国末期,从历史的角度而言,上古及先秦诸典都可能成为培养它的土壤。而百家争鸣的学术环境,也使得荀子集诸子之大成成为可能。《尚书》、《周礼》、《左传》、《国语》等先秦典籍是中国历史文化的祖典,在我国思想史、文化史、以及美学史上都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历史上所流传下来的重要文化思想几乎都可以在它们身上找到或多或少、或清晰或隐晦的线索,荀子的乐论思想自然也不会是个例外。虽然上述典籍对于“乐”只有间接的片断记述,但我们在抽丝剥茧的过程中也不难发现其中所蕴含的对于“乐”的起源、结构、功能等各方面深刻的理解以及与荀子“乐论”思想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与之相比,荀子“乐论”思想与孔孟儒家乐论思想的渊源则显得直接而明确。对孔子乐论思想的系统总结和发展,对孟子乐论思想批判性的扬弃构成了其荀子“乐论”美学思想的主体,也成为荀子虽博收诸家学说但终归宗于儒家的佐证。尽管道、墨、法诸家学说不同,但在批判先王乐教这一点上却是相当一致的,而诸子“非乐”思想的出现则成为荀子“乐论”思想产生的直接动因。其《乐论》篇以墨子“非乐”为批判的标靶,既是对先秦儒家乐论思想的总结,同时也是对其他各家乐论思想的集中整合。此外,作为考古学重要发现的郭店楚简,其中所记录的思想内容与荀子“乐论”思想有着一脉相承的关系,这无疑进一步丰富了对于荀子“乐论”美学思想渊源及其流变的考证。第二章主要分析了荀子“乐论”美学思想的理论背景,即《荀子》一书的基本思想,这是荀子“乐论”美学的思想基础,并对其基本思想与乐论思想的关系作了概括性的分析。首先是“天人之分”的天道观。在对“天人关系”这一先秦哲学的基本命题的阐释中,荀子提出了“明于天人之分”以及“制天命而用之”的哲学思想,这对当时以及后世的天命神学观念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其朴素唯物主义的解说,突出地强调了人之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与此同时,也形成了其礼乐教化的理论前提,为其“乐论”美学思想做了铺垫。而作为荀子社会思想基石的,也是后世争议最大的是其“化性起伪”的性恶论。“伪者,为也”,即“人为”的意思。荀子“化性起伪”的性恶论就是要人通过后天的有意识的自觉努力之“伪”改造人先天的自然本性之“恶”,以培养出符合社会利益规范的“礼义”、“辞让”、“忠信”等品性之“善”,从而使自然的人成为道德之人、社会之人、审美之人。这是荀子的政治伦理思想、文化教育思想的出发点,同时也是荀子整个“乐论”美学思想的理论出发点。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性伪合”思想,更是确立了荀子“乐论”美学思想的理论原则。至于荀子的礼法观,其思想基础虽是性恶论,但“礼”在荀学中占有极为特殊且重要的地位,是荀子对儒家思想的突出贡献,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可以说是荀学的标志,因此将其作为荀子的基本思想应该是没有争议的。尤其从社会学的角度分析,更有研究价值和现实意义。此外,荀子思想中“礼乐”是相辅相成的两种手段,对于儒家治世的目的而言颇有殊途同归的意味。通过对荀子思想的分析可以明显的感觉到其思想体系的逻辑性:天道观明确了“天人之分”,且以论“天”为主;人性论承接了天道观未详加阐释的论“人”的部分,明确地提出了“性伪之分”,且以论“性”为主;礼法观则又承接了人性论中“伪”的部分,提出了以“礼”为基础的“隆礼重法”的治世原则。其思想体系文理连贯,条理分明。先秦诸子的文章可以说是各具特色,仅就逻辑性而言,荀子无疑是个中翘楚。第三章阐释了荀子“乐论”美学思想的理论内容。荀子“乐论”美学思想尽管并非其基本思想,但却是其基本思想的集中体现。首先是在“性恶论”的基础上阐释了“乐”的产生机制,并指出乐是情的载体,情感愉悦是乐的本质特征。这一论述奠定了荀子“乐论”美学的理论基点,同时也是荀子论乐之审美教化和审美实现功能的理论前提。在乐的审美教化实现途径上,荀子提出了“乐合同、礼别异”的主张。“礼”作为荀子思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其“分”与“养”的功能一方面“制礼义以分之”以维护等级有序的社会群体秩序,另一方面又在“度量分界”的前提下使个体的欲求和审美需要得到充分、合理的尊重和满足。与“礼”相对,“乐”则承担着“养情”、“导欲”的功能,对人的自然性情加以引导、陶冶,由内到外的使之自然而然的与“礼义文理”相融合,这样二者结合,共同实现“和亲”、“和敬”、“和顺”的“天下之大齐,中和之纪”的目的。在乐之审美教化的实现功能上,荀子从个体人格修身和社会教化两个方面提出了美善的要求。人一方面具有先天禀赋的自然情性,通过“化性起伪”的途径,充分发挥心智的自觉能动性,就能够通过“礼义文理”的引导和教化,使得人的自然情性走向“乐行而志清,礼修而形成,耳聪目明,血气和平”,走向“积善成德”,实现内外一致、知行合一的“全”“粹”的成人美,这也是荀子“化性起伪”在人格修养上的最终目的。这一点不同于孔孟,但与儒家修身的境界要求是统一的。另一方面在社会审美教化上,荀子深化和发展了周代以来多侧重道德、伦理等层面的乐教传统,但荀子不仅仅局限于政治、伦理的教化,而是实现了超越政治、伦理以致达到更高层次的审美愉悦的和谐的理想境界。荀子在更高层次上追求“乐”,以“审一以定和”的标准极力推崇符合儒家标准的“雅乐”、“正声”,也就是“和乐”,把“先王立乐之术”发展提高为“莫不和敬”、“莫不和亲”、“莫不和顺”的“中和之纪”,这样就自然的促进社会从上而下各个阶层在情感上逐渐趋向和谐一致,“天下皆宁,美善相乐”,从而最终实现美学意义上的“中和”的审美境界。荀子“乐论”美学思想集中体现在其《乐论》专篇中,同时也贯穿《荀子》全书。荀子所作《乐论》篇是儒家乐论思想的第一篇专门性的理论文献,其“乐论”美学思想是中国乐论美学传统与荀子美学思想的交叉,是对先秦儒家乐论美学思想的系统化、理论化的继承和总结,并为后世乐论思想的传承铺平了道路,因而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第四章重点说明荀子“乐论”美学思想的历史影响和地位。荀子“乐论”美学思想最直接同时也是最重要的影响就是催生了汉代的《乐记》。《乐记》一书是中国古代美学史上最为系统的乐论美学著作,是对孔子以来儒家乐论美学思想的系统总结,着重继承和发展了荀子的“乐论”美学思想,围绕着“乐和同,礼别异”的命题,将以“乐”为主题的礼乐置于“天地之道”的崇高地位,代表了儒家乐论美学思想的最高成就。《乐记》在整体上超越了荀子的《乐论》,虽然学术界对其作者尚存争议,但这一代表儒家乐论思想最高峰的经典之作是汉代儒家乐论美学的集中体现,无疑是孕育于荀子《乐论》之中的。荀子的《乐论》及其“乐论”美学思想,对汉代乐论思想的影响是直接且深入的,正如汪中《荀卿子通论》所言:“六艺之传赖以不绝者,荀卿也。”而且伴随着《乐记》的广泛影响,荀子“乐论”思想在中国美学史,尤其是中国音乐美学史上占据了重要的地位,并具有深远的意义。荀子对于“乐”所做的基础性的贡献对后世儒家而言几乎是不可超越的。此外,荀子的“乐论”美学思想奠定了“中和论美育观”这一儒家以至中国古代美育观的基础。尽管随着时代的不同,文学艺术不断发展,审美趣味不断变化,但“中和论美育观”的基本观念是贯穿整个中国古代审美文化的思想传统。荀子从价值层面肯定了人们对美的追求,肯定了美感的存在,并把乐教作为教育内容之一,彰显出其在后世艺术美学的发展中所起到的基础性和导向性作用。这对具有不可估量的现实意义。全文的第六部分,在全文思想的基础上,力图阐释荀子“乐论”美学思想对我们当代的审美教育建设,以及对完善当代审美教育体系所具有的不可估量的启示作用和现实意义,并以此作为本文的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