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释明权制度源于大陆法系的民事诉讼,它是大陆法系国家反思当事人主义的结果,具有保证实体公正、提高诉讼效率、发现案件真实、防止突袭裁判、增进判决说服力等作用,因此被称为是辩论主义的“修正器”、“补丁”,甚至是“维护当事人权利的大宪章”。释明权又是富有理论性的制度,它与诉讼模式、诉讼指挥权、当事人攻击防御平衡、诉讼价值等理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进程中,释明权也越来越受到民事诉讼法学界和实务界的关注,并且在实践上有了尝试。因此,对释明权及其相关问题的研究既有理论价值又有现实意义。本文以释明权为选题,采用法理学、比较法学、历史法学等方法介绍了释明权制度及其理论基础,并结合我国司法改革的进程提出了我国构建释明权制度的建议。第一章为释明权之概述。本文从“释明”之涵义入手,介绍了释明权及其与相关概念如释明处分、诉讼告知、法官依职权询问、法的观点指出义务等的联系和区别,还以大陆法系为考查对象,介绍了释明权的诞生和历史发展状况,另外还简单介绍了释明权的几种基本分类。第二章为释明权之理论依据。本文选取了民事诉讼模式理论、当事人攻击防御平衡理论、实体公正与诉讼效率平衡理论三个角度来分析,阐述了释明权存在之理论依据。第三章为释明权之比较研究。本文比较的范围涉及释明权的性质、主体、行使方式、行使范围以及法律效力,在每一小部分的立法例介绍之后,均有概括式的归纳总结和比较分析。第四章为我国释明权制度之构建。本文先概述了我国释明权立法和实践的现状,即我国的司法解释中已经存在了释明权的雏形,然后从制度基础和现实需要进行了可行性分析,最后对我国释明权制度的构建提出了具体的设想,构建的内容包括立法例、行使原则、行使阶段、行使范围、救济和保障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