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国际税收是一国对纳税人的跨境所得和交易活动课税的法律、法规的总称,一个国家的国际税法有两方面的内容,既包括对居民个人和居民公司来源于国外的所得征税,又包括对非居民来源于国内的所得征税。①2008年我国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在引入非居民企业概念的同时,也带来了国际税收政策的一系列变化: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合并,终结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国内的超国民待遇;对非居民企业在我国取得的利息收入由原来的20%减按10%征收,并且对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我国居民企业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进行征税。相应地,对我国国际税收问题的研究重点也由外资企业转移到非居民企业。我国税务部门根据新政策制定了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制度和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为非居民企业管理确定了方向,但由于实行新政策时间短、具体管理措施不明朗等因素,这些制度和模式并不能满足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发展逐渐增多的国际化贸易合作的需求。特别是实行源泉扣缴的非居民企业,税务部门对其征收的内容涉及范围广泛,既包括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又包括租金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其他所得,管理内容十分复杂。一方面,非居民企业源泉扣缴管理的实施有效地监控了稳定税源,提高了非居民企业的税收遵从度,使追缴税款更易于操作,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国家的税源。另一方面,目前非居民企业源泉扣缴管理也存在困境,涉税信息难以掌握、缺乏具体政策和制度指导、专业性人才缺乏等问题使得非居民企业能够轻易地规避税收,尤其是零散税源流失严重。针对以上问题我们需要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提高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质量。本文立足于我国非居民企业源泉扣缴管理的现状,介绍了目前非居民企业管理的主要做法,如通过手工建立监控台帐并对进行跟踪管理,结合日常开展的专项评估来对非居民企业税源进行管理。在分析源泉扣缴管理的手段、内容、特点的基础上,对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的困境进行了具体的分析。结合发达国家的先进管理经验提出了加强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的具体建议,以期为税务部门以后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提供有用的建议。在税收政策方面,应健全政策体系的同时积极向居民企业宣传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政策,增强代扣代缴企业的主动扣缴意识;在制度方面,首先要强化代扣代缴管理制度,提高扣缴企业的主动性;其次要实行重点企业监控制度,实现对非居民企业的高质量监控;第三是建立国际信息交换与合作制度,最大程度地获取非居民企业信息。具体操作方面,首先要提高税务工作者对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的认识;其次拓宽源泉扣缴的信息渠道,为查找非居民税源提供保障;三是建立高素质的非居民企业管理队伍;四是积极探索反避税的手段和方法。最后,论文结合非居民企业特许权使用费检查案例进行了具体研究,进一步验证了作者的观点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