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水:国家介入与农民合作——荆门五村研究

治水:国家介入与农民合作——荆门五村研究

论文题目: 治水:国家介入与农民合作——荆门五村研究

论文类型: 博士论文

论文专业: 政治学理论

作者: 罗兴佐

导师: 徐勇

关键词: 治水,国家介入,农民合作

文献来源: 华中师范大学

发表年度: 2005

论文摘要: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治水一直是中国国家与社会管理中的一件大事。中国地域广大,水资源分布极不平衡,因此,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区域,治水的组织与管理十分不同。本文具体考察和分析了新中国成立到2004年荆门区域的治水实践与国家介入和农民合作的关系。 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经过人民公社化后,国家在农村建立起了以政社合一和集体所有为突出特点的高度集权的组织与管理体制。在这一体制中,国家通过对政治、经济、文化资源的控制,强制人们合作,农民合作问题实质上变成了国家的一个组织问题。国家的强力介入,克服了几千年来农民的组织困境,从而在短短的二十余年中建造起了无以计数的大大小小的水利工程,基本上实现了农田水利化。 联产承包制的实施瓦解了人民公社的制度基础,乡村社会建构起了“乡政村治”的治理结构。在此背景下,原有的、与人民公社体制相联系的水利体制不得不进行改革,改革的总方向是,国家逐渐从基层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中退出,水利工程单位转变为市场化经营主体,农业灌溉通过乡村组织统筹共同生产费来实现。由于村级债务日益沉重,共同生产费经常被挪作他用,个体化农产不再信任乡村组织,以统筹共同生产费为内容的乡村水利的组织基础日益瓦解,水利工程单位和农民同时陷入困境之中。 2002年税费改革后,国家进一步退出基层水利的供给与管理,与此同时,国家继续推进农田水利市场化改革,期望通过市场连结水利工程单位与个体化农产的供水关系。由于税费改革后禁止乡村组织插手农产的生产环节,水利工程单位不得不面对高度分散且不能合作的农产,结果,在荆门区域,一方面,大中型水利工程单位得不到使用,无经济来源而陷入困境;另一方面,不能合作用水的农产不得不自建小水利以解决自身的灌溉问题。 基于全文分析,本文得出四个初步结论:1、国家介入是乡村水利有效供给的重要前提;2、不同区域,农民的合作能力不同,从而使不同区域的水利供给状况呈现出差异;3、在缺乏国家介入与农民合作的前提下,市场化取向的水利体制改革正日益陷入困境之中;4、乡村水利的制度安排,必须在国家、市场、村庄三者中寻求最佳的结合方式。

论文目录:

导论

一、高阳实验与研究经历

二、研究现状与研究主题

三、理论假设与分析思路

四、研究样本、方法与资料

五、基本概念与叙述框架

第一章 传统体制时期水利建设中的国家、村庄与农民

一、传统体制时期水利建设的政治与组织基础

二、传统体制时期水利建设的展开与成就

三、集权与动员:传统体制下的水利建设

第二章 农村改革时期水利建设与管理中的国家、村庄与农民

一、村民自治的兴起与新的乡村治理结构构建

二、水利体制改革的启动及其取向

三、税费、共同生产费与合作博弈:荆门案例研究

第三章 税费改革后水利供给中的国家、村庄与农民

一、税费改革后水利供给中的国家、市场与村庄

二、资源输入、村庄结构与合作困境:实验五村案例研究

三、寻找合作平台:新贺泵站转制实验总结

第四章 治水中的国家与乡村社会

一、治水中的国家与乡村社会

二、村庄类型与水利供给

三、乡村水利的前提与制度选择

基本结论

参考文献

附录

后记

发布时间: 2005-07-22

参考文献

  • [1].水利网络信息资源组织模式研究[D]. 寇继虹.武汉大学2005

相关论文

  • [1].农村社区农田水利建设组织动员机制研究[D]. 刘俊浩.西南农业大学2005
  • [2].我国农村灌溉管理的制度分析(1949-2005)[D]. 蒋俊杰.复旦大学2005
  • [3].乡村治理中的老人福利[D]. 王习明.华中师范大学2006
  • [4].村民自治的生长:国家建构与社会发育[D]. 黄辉祥.华中师范大学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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