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的难点及相应处理方法

建设工程监理的难点及相应处理方法

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310001

摘要:工程监理事关建筑工程的质量标准,关系国计国民。本文阐述了当前建设工程监理的现状,分析了建设工程监理中存在的疑难杂症,并提出了有针对性、建设性的建议和相应的对策,一共相关人员参考。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难点;处理方法

1工程监理的现状

1.1监理制度的现状与初衷不符。

“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属于我国建设工程质量保障系统,如此的质量保障体系理论上是健全的,但是运行却不能让人满意,达不到构建这个体系的初衷。工程管理部门在开展工程质量管理的时候,仅仅注重工程监理的效用,并没有重视构建制度的初衷,这样一来便导致我国工程监理企业的作用太过于单一,大部分工作的范畴单单只是限制在对于施工质量进行管理,对于别的方面,像项目的运营、进度鱼投资的控制等层面便很少牵涉到,这对工程监理工作而言非常浪费,单一的工作发挥不了监理工作所有的职能。

1.2工程监理企业数量、规模盲目扩张,短期行为严重

监理企业数量与规模盲目扩张依然是当前监理行业面临的十分严峻的现实,监理企业为了发展,存在恶意竞争的状况,为了争抢工程监理项目而采取超低价承揽业务,随之而来的是最大限度地减少监理成本,降低监理人员投入,聘用低素质与低工资的监理人员。当前许多很多监理企业不考虑可持续发展,极力压低成本,不主动投入培养后备人才,企业的管理体制很不健全、人员的流动性太大、培训少、考核和激励机制不完善等。除此之外,各大监理公司也是形式各异、良莠不齐的,像出租资质、挂靠证件等现象层出不穷,这些情况导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于监理单位的信任度大幅下降,甚至不愿意让监理公司监理整个工程施工的全部过程。

2建设工程监理的难点

2.1主管部门对监理要求多且放权少

自从工程验收由核验制改为备案制后,验收主体和责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工程验收主要由建筑工程监理单位主导验收,而行政主管部门只从程序上监督参建各方的工程行为是否合法,对工程验收只是起监督的作用,等到验收结束,再由监理单位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监理单位作为责任主体,对备案工程终身负责。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部分地方行政主管部门不照章办事,仍然沿用之前的核验制,把每个工程项目的验收实权牢牢控制在自己手里,监理工程单位依旧没有决定权,但如果日后一旦工程出现问题,行政主管部门则把责任全部推给监理工程单位。显而易见,于情于理都不和逻辑和法规。古语曰:术业有专攻。监理工程单位作为参建一方,在工程验收上肯定比行政主管部门更专业。所以,行政主管部门必须遵守法规,放开验收实权,谁验收谁负责。

2.2建设单位对监理的认知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监理从其含义上讲,本身应该属于独立的主体,才能确保工程验收的客观与公正。但是就目前我国国情来讲,可以说是,我国监理行业具有中国特色的特点,监理工作不具备其独立性,一般都是主体建设单位迫于国家相关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验收,监理的相关权限受建设单位直接干预,规定监理必须服从他们的管理,使得监理人员束手手脚,监理工作的开展受到重重阻碍,从根本上无法达到工程质量监理的要求,从一定程度上使得监理工作失去了原本存在的价值,流于形式。

2.3监理机构进场后准备工作不足

进行工程监理工作开展,必须将决策、招标、投标、施工、验收竣工、后期保修等具体一系列工作的监管、控制融入到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过程中。然而,大部分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都是在委托了监理工程单位以后就马不停蹄地开始动工,完全没由给监理工程单位时间去了解和掌握相关信息和资料。导致驻地的监理工作人员无法把控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的尺度,给工程监理的后期操作以及业务活动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无法得到保证,从而大大拉低了监理服务的水准。

2.4监理执业水平亟需提高

据了解,我国大多数监理工程单位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诸多问题,如制度体系不够健全、内部管理混乱、技术条件不达标、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等。更有甚者,部分监理工程单位在监理人员招聘的环节,托关系走后门,出现无证上岗执业的情况。无规矩不成方圆,在这样的环境中,这样的监理人员如何担当起监理的大任可想而知。作为一个监理工程单位,只注重盈利,而忽视服务质量,这样的行为无异于端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早晚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因为备案制的实行,划分清了责任,即便验收完成,日后一旦工程出现问题,当时的监理工程单位作为负责主体将被追究责任。

3建设工程监理问题的应对策略

3.1完善前期的监理规划和事前准备工作

一般来说,建筑工程公司和监理工程公司在达成协议,并签订监理委托合同之后,监理工程单位会委派本单位一个监理业务能力强,并且实战经验丰富的监理工程师,担任该建筑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单位该监理工程师在开展监理工作中必须达到合同条款中的标准和要求。这就要求监理工程是能够结合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通过梳理与领会合同条款,制定以便于监理工作计划方案,如果该计划方案一旦经过建筑工程公司批准,就被作为能够直工作指导来指导规范监理工作的开展,对监理人员起着约束作用,从而真正实现监理的存在价值和意义。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和监理规划是十分必要的。

3.2政府职能部门需出台监管和引导措施

等政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不能因为验收备案制的实行,对监理工程单位完全放权,应该有紧有松的对监理工程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在做好对监理工程单位企业资质管理、验收备案和监理人员证件资质等方面监管的同时,还要加大对监理工程单位的业务经营监督,遏制偏离单位运营原则,只注重盈利,而忽视服务质量的恶劣现象。

3.3落实并且加强工程监理的责任制度

实践证明,工作到岗,责任到人,各司其职,能够有效保证工作的质量与效率。所以,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监理的时候也要如此,通过组建监理团队,对监理团队的所有人员在经过业务能力的考察之后,按照监理工作计划方案进行合理分工,每一个人做好自己的分内工作,实行责任到人。一旦出现问题,将被问责到底。切实将工程的监理工作落到实处,实现监理工作的终极目标,推进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4加强监理队伍的教育以及培训

监理队伍是开展监理工程的主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试想,监理工程如果是由一个高素质、高技能的监理队伍去开展执行,无论对工程建筑单位还是对监理工程单位来说,其工作效率和质量都会不言而喻。可见,人员素质的重要性。所以,监理工程公司在招聘时要严格把关,同时也可以组织单位内部培训和出资外聘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的专业技术素质,更加要注意平时的经验的积累和总结。

3.5监理企业加强自身“软硬件”建设

监理工程单位作为一个企业组织,要想在实际的监理活动中建立起良好的口碑,赢得很好的信誉,就必须提高自身的素质,建立高素质、高技能的监理队伍,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保证监理工程的质量和效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倘若一个企业的自身拥有良好的信誉与口碑,那么其盈利效益和社会价值也会在业界得到认可。

4结语

总而言之,监理事关社会公众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更是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提高监理质量需要监理从业人员、建筑工程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的多方配合与监督。

参考文献

[1]孙真云.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中的难点与对策[J].江西建材,2014,20:270.

[2]孙万忠,夏春宇.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难点与对策[J].建筑安全,2011,11: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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