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我国目前对非金融企业间进行借贷的禁止态度,严重限制了企业的发展。因此,论文以非金融企业间借贷行为的规制现状为切入点,对现行企业间借贷的立法及制度进行检讨与反思,并以此为基础对我国金融法领域的价值取向进行剖析。通过对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的借鉴,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企业间借贷制度。逐步在我国建立和完善企业间借贷的登记备案制度、借贷准入门槛制度、企业信用评级制度以及监管体制,并以该制度设计为基础,对我国相关立法进行完善及重构。
论文目录
致谢中文摘要Abstract目次引言1. 非金融企业间借贷行为1.1 非金融企业间借贷行为定性1.1.1 企业间借贷定义及类型1.1.2 非金融企业间借贷定义1.1.3 非金融企业间借贷行为的性质1.2 非金融企业间借贷行为类型分析1.2.1 借贷合同和变相借贷合同1.2.2 有偿借贷和无偿借贷1.2.3 自有资金借贷和转贷1.2.4 三种特殊形式的企业间借贷1.3 非金融企业间借贷行为之历史沿革1.3.1 严格控制阶段1.3.2 有限控制阶段1.3.3 现行法律、政策的态度1.4 对非金融企业间借贷进行控制的原因分析1.4.1 金融货币专营1.4.2 金融安全与宏观调控1.4.3 融资性票据问题1.4.4 规避税收2. 现状之检讨与反思2.1 非金融企业间借贷行为之变通之道2.2 非金融企业间借贷行为正当性探讨2.2.1 正规金融的缺失及企业融资需求2.2.2 理财自主权及法人格完整2.2.3 合同自由原则2.2.4 企业资本结构理论2.3 金融法的价值取向2.3.1 社会效益最大化2.3.2 安全与效率统一2.3.3 公法性调整与私法性调整相统一2.3.4 监管与自治的均衡3. 非金融企业间借贷行为法律制度设计3.1 发达国家及地区立法例的考察及借鉴3.1.1 国外(地区)对企业间借贷法律调整的四种形式3.1.2 美国——非吸收存款类放贷人(NDTL)制度3.1.3 香港地区——《放债人条例》及《公司条例》3.1.4 台湾地区——《公司法》3.2 企业间借贷监管的基本原则3.2.1 适度干预原则3.2.2 经济安全与效率统一原则3.3 具体制度设计3.3.1 建立企业间借贷登记备案制度3.3.1.1 登记备案主管机关3.3.1.2 登记备案的主体3.3.1.3 登记备案的模式及法律效力3.3.1.4 登记备案信息查询制度的构建3.3.1.5 小额登记豁免制度3.3.2 以财务指标设定准入门槛3.3.3 完善企业信用评级制度3.3.4 监管3.3.4.1 监管机构3.3.4.2 监管的法律依据3.3.4.3 建立监测体系及预警机制3.3.4.4 监管内容4. 企业间借贷相关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4.1 《公司法》4.1.1 《公司法》对公司间借贷的态度4.1.2 《公司法》关于公司间借贷的完善4.1.2.1 明确允许(或附限制性条件)公司间借贷行为4.1.2.2 内部审批程序4.1.2.3 借贷资金规模限制4.1.2.4 债权人利益保护4.2 《放贷人条例》4.3 《企业所得税法》4.4 《贷款通则》4.5 征信法律结语参考文献作者简历
相关论文文献
标签:非金融企业论文; 企业间借贷论文; 合法性论文; 法律规制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