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构造论文-于润芝

社会构造论文-于润芝

导读:本文包含了社会构造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过失不作为犯,注意义务,作为义务,结果回避可能性

社会构造论文文献综述

于润芝[1](2019)在《现代社会下过失不作为犯构造——基于注意义务与作为义务关系》一文中研究指出行为人以不作为的形式过失地实现了法益侵害结果,属于过失不作为犯。当过失不作为犯成为问题的场合,同样定位于构成要件及违法性阶层中的注意义务与作为义务之间的关系必须明确。不能将注意义务消解于作为义务,更不能将作为义务消解于注意义务,若不对作为义务发生根据进行独立检讨,容易出现将违反所有相关注意义务的人均以过失犯处罚的现象。因此,应通过弄清作为义务发生根据,确立负有防止结果发生义务的保证人范围,从而划定适格责任主体的框架,通过弄清结果回避义务,确立如何防止结果的实行行为样态,从而在上述框架中判断责任主体是否违反了注意义务的具体内容。二者共同限定过失犯的处罚。(本文来源于《四川警察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5期)

金玉[2](2019)在《宪法视阈下我国农村社会救助制度之检视与构造》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现行宪法实施以来,农村社会救助在实践中不断深入,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从宪法视角反思尚存在明显不足,由于城乡二元化的社会经济结构,农民的基本权利保障的欠缺,以及中央和地方财政权配置的不合理等,导致我国农村社会救助制度立法缺失,监督机制薄弱,救济渠道不畅。与城市社会救助制度相比,无论是救助类型还是救助程度都存在很大的差别。"叁农"问题是影响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构建和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应从宪法维度进行顶层设计,针对问题的症结,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本文来源于《学术界》期刊2019年08期)

杨帆,史隽琸[3](2019)在《社会运动与权利构造——以我国台湾地区“婚姻平权”运动(2016~2017)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马克思主义法社会学视野下的"权利构建主义"学说主张:权利既不来自超验的神力,也不来自实证法基础上的逻辑推理,而是来自具体的社会情景互动,尤其是各种权利相关的社会运动在其中扮演了关键角色。近年来,同性婚姻平权运动在我国台湾地区逐渐兴起,形成了法律上新的"权利话语"。这一运动不仅仅利用"反对歧视、争取平等"的话语体系为同性婚姻进行价值证成,更在现实中积极发展运动组织,联合政治、媒体与流行文化的"权力",推动了婚姻平权从街头政治走向了法律场域。通过对这一新兴权利案例的实证分析,构建主义的权利理论得到了经验上的论证与说明,并希望为我国新兴权利研究与新时代社会治理理论带来新的视角与反思。(本文来源于《人权研究》期刊2019年01期)

高傲[4](2019)在《由日本文化的地理构造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社会客观性》一文中研究指出社会规律具有客观性、总体性、辩证性、主体性等特点。社会规律尽管是人类有意识有目的、能动创造的实践活动规律,但社会规律的属人性并不是其客观性的否证。人类的生产受自然环境与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尤其是受既定的、先前已经获得的生产力的制约。在日本文化的南北构造中,也可以体现出这一规律。日本南北方文化各具特征,南方绚烂晴朗,北方冷瘦侘寂,鲜明地体现出其受到了地理因素、社会历史发展因素的影响。(本文来源于《才智》期刊2019年18期)

李洋[5](2019)在《天坛的历史沿革与内坛建筑构造》一文中研究指出天坛位于北京正阳门外东侧,是明清两代帝王祭祀皇天、祈求五谷丰登的场所。近日天坛的内坛全部区域70年来首次对游人开放,再次引发社会对天坛历史沿革和内坛建筑构造的关注。据史料记载,中国古代帝王自称“天子”,他们对天地非常崇敬,因而新政权建立往往会修(本文来源于《团结报》期刊2019-06-20)

吴婷[6](2019)在《《日本社会的家族构造》节选翻译实践报告》一文中研究指出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日本的家庭结构发生巨大的变化。家庭人口数减少,单身家庭、核心家庭增多,叁代人以上的大家庭减少。日本家庭结构的变化趋势尽管与欧美等国近乎相同,但是其影响因素还表现出自身固有的特点。从根本上讲,这些变化是儒家文化和欧美文化融合的结果。理解对方的家族文化和社会构造的特征,从中寻出与我国的文化共通点,对于中日之间的文化交流是很重要的课题。本实践报告书是以日本着名法学家川岛武宜的着作《日本社会的家族构造》的部分章节为材料翻译而成。这本书主要分析了日本家族的形态及其形成原因,反应了日本当时的生活和社会现实。为了战后日本的民主化,在彻底阐明和批判家庭制度的强烈问题意识的基础上,通过广泛调查农村实际情况,将日本的家庭类型类化为武士家庭和农村家庭,是一部痛斥家长制国家虚伪性和家族制度研究的古典论稿。本报告书分为四个部分。第一章首先介绍了翻译项目,主要介绍项目背景、意义、项目内容以及翻译理论。第二章详细说明了翻译过程。第叁章通过具体的例子,分析了翻译过程中的难点和相应的解决方法。第四章总结翻译实践的内容并总结了笔者翻译实践的心得与不足。(本文来源于《四川外国语大学》期刊2019-04-01)

肖雪薇[7](2019)在《日本的“纵向社会”中的“场所”的构造》一文中研究指出日本于1945年战败后致力于国家复兴,在举国努力下,日本经济进入了世界罕见的高速发展期,获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果。1955年到1973年的19年间,日本的年均实际经济增长率超过了10%,甚至达到了当时欧美国家的2-4倍。随着国内经济的高速发展,日本的思想界对于日本社会的看法和态度,也从战败后的消极转向了积极,希望能重新评价日本社会的声音也越来越多。日本的思想家中,一位名为中根千枝的社会人类学家从社会人类学的角度重新评判了日本社会的构造和形态。她将构成社会集团的主要因素分为"资格"和"场所",并提出了日本社会的实际性质是"纵向"性。(本文来源于《青年与社会》期刊2019年03期)

刘奎[8](2018)在《还原新文学的社会构造——读姜涛《公寓里的塔》》一文中研究指出一九二叁年,原本在湘军中当文书的沈从文,在读过《新青年》《新潮》《小说月报》等新文化杂志之后,放弃了家族的"将军梦",只身前往新文化运动的中心北京,开始了他漫长的文学生涯。这从沈从文个人经历而言,不免带着偶然,但从新文化发展的脉络看,他在新文化运动的感召下前往其策源地北京,又带着深切的历史意味。不过,切身投入新文化运动似乎并不像纸上说说那么简单,沈从文的从文之路一开(本文来源于《书城》期刊2018年12期)

冯川[9](2018)在《中国村落社会助行为的二重构造——对助行为异化的一个解释框架》一文中研究指出助行为是连结社会中人与人关系的日常性契机,原本发端于经济层面的需求。经济层面的需求为社会性意义的形成创造了契机,同时发挥着确认和加深共同体内部成员间关系的作用。助行为经济性意义的缺损,将阻碍助行为的开展。然而助行为的经济功能所附带产生的社会性意义,又会反过来规定和支配助行为的发生。当助行为在经济性意义上有所缺损,但社会性意义依然不减时,助行为的发生就开始受到社会性意义的支配。此时,助行为的异化就出现了。对助行为异化的应对之策,表现为两个方向:对缺损的助行为的经济性意义进行补偿;消解助行为的社会性意义。"人情异化"是助行为异化的一种表现,而"雇佣的市场交换行为"是村民的应对策略之一。(本文来源于《中国农村观察》期刊2018年06期)

本刊编辑部,颜小钗[10](2018)在《构造社会服务福利矩阵——广州社会工作发展全景扫描》一文中研究指出按照国际社会发展经验,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后,将会达到社会发展黄金期和矛盾凸显期。作为珠叁角、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城市之一,据相关数据显示,广州早于1997年到达这一凸显期。特别是"单位人"变成"社区人"后,社区日益成为社会成员的集聚点、社会需求的交汇点,而"单位人"时期的基层社区服务供给体系尚未完善。在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社会服务需求面前,传统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供给显得"捉襟见肘",社会服务的改革创新亟待破题。(本文来源于《中国社会工作》期刊2018年31期)

社会构造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我国现行宪法实施以来,农村社会救助在实践中不断深入,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从宪法视角反思尚存在明显不足,由于城乡二元化的社会经济结构,农民的基本权利保障的欠缺,以及中央和地方财政权配置的不合理等,导致我国农村社会救助制度立法缺失,监督机制薄弱,救济渠道不畅。与城市社会救助制度相比,无论是救助类型还是救助程度都存在很大的差别。"叁农"问题是影响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构建和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应从宪法维度进行顶层设计,针对问题的症结,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社会构造论文参考文献

[1].于润芝.现代社会下过失不作为犯构造——基于注意义务与作为义务关系[J].四川警察学院学报.2019

[2].金玉.宪法视阈下我国农村社会救助制度之检视与构造[J].学术界.2019

[3].杨帆,史隽琸.社会运动与权利构造——以我国台湾地区“婚姻平权”运动(2016~2017)为例[J].人权研究.2019

[4].高傲.由日本文化的地理构造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社会客观性[J].才智.2019

[5].李洋.天坛的历史沿革与内坛建筑构造[N].团结报.2019

[6].吴婷.《日本社会的家族构造》节选翻译实践报告[D].四川外国语大学.2019

[7].肖雪薇.日本的“纵向社会”中的“场所”的构造[J].青年与社会.2019

[8].刘奎.还原新文学的社会构造——读姜涛《公寓里的塔》[J].书城.2018

[9].冯川.中国村落社会助行为的二重构造——对助行为异化的一个解释框架[J].中国农村观察.2018

[10].本刊编辑部,颜小钗.构造社会服务福利矩阵——广州社会工作发展全景扫描[J].中国社会工作.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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