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通讯产业在服务贸易领域中占领了极其重要的地位。如今通讯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与人们的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电信一直以来被认作是自然垄断行业,各国都在电信立法中对如何限制垄断加以规制。互联互通作为电信服务的关键点一直是电信运营商垄断的瓶颈,应是电信立法的重点所在。2000年,国际电联报告显示“至少有101个国家通过某种形式建立了互联互通的规制体制”。中国的市场潜力巨大,近10年电信业发展尤其迅猛,但面对呈加速发展的电信市场,电信法制越来越显示出其滞后性,尤其是对互联互通的管制问题并没有做出妥善的规定,实践中破坏互联互通的行为时有发生。电信行业现存的有关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国务院颁布的《电信条例》,其本身还只是行政法规,其效力还没有提升到法律高度。我国反垄断法草案已经出台,其中对电信业有关规制作出了些修改,而我国的电信法也在积极筹措之中,鉴于此本文主要选取了电信领域的互联互通问题中存在的有关法律问题进行研究,结合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对各国互联互通立法的相互比较,对即将出台的法律法规提出自己的几点建议,以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