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的主力军作用(论文文献综述)
张婷婷[1](2021)在《我国乡村振兴的金融支持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从1982年中央一号文件开始,中央一共发布了23个聚焦“三农”的中央一号文件,重心都集中到了农村、农业、农民的问题上,突出了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三农”工作的重要地位,也表明了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性、紧迫性。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首次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将其写入党章,证明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我国抓好“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将“三农”问题提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政治高度,体现了我国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2018年、2019年、2020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科学规划,202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更是聚焦乡村振兴,提出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仅是经济和民生的根本,而且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古语云“民以食为天”。马克思指出:“农业劳动是其他一切劳动得以独立存在的自然基础和前提”。(1)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从古至今一直重视农业生产,农耕文明根基深厚。农业是人民生活的源泉,是国家赖以生存的基础。只有农业实力强,国家才能强大。农业起到安邦济民的作用,是治国的关键,农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的决策部署,也是中央自新农村建设以后再次将“三农”问题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乡村振兴直接关乎现代化农村经济体系的建立,也是我国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根据发展经济学和城乡二元经济理论,乡村振兴首先需要促进乡村经济发展,所以振兴乡村经济是乡村振兴战略首要内容。而乡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生产要素的投入,尤其是持续大量的金融资本的投入,这就在客观上需要建立一个覆盖面广、专业化、多层次的农村金融体系。农村金融在乡村振兴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也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排头兵。农村金融改革是农村金融能够更好地支持乡村振兴的使命与责任,乡村振兴也为农村金融改革带来重要的机遇,同时农村金融改革更需要现代农业这个大市场。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相对滞后,农村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仍然远低于城市居民,城乡居民收入和消费倍差长期高达2.5以上。与此同时,我国农村经济和金融发展的区域不平衡性十分明显,东部受益于改革开放、要素流入以及较快的城镇化发展,农村经济实现了率先发展,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农民收入和消费的城乡差距也相对较小。金融发展方面,东部农村金融机构种类更加丰富、网点覆盖更广、渗透率更高、金融服务能力更强。相对而言,中西部地区农村经济发展比较落后,农民收入渠道有限,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增长较慢,农村金融机构相对单一,渗透率低,金融服务能力偏弱,尤其是广大偏远的西部地区获取优质金融服务的难度仍然较大。为此,应着手解决农村金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积极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构建促进乡村振兴的金融推进机制。那么,在乡村振兴的进程中,我国以“起点低、发展滞后、政府高度重视”为基本特征的农村金融发展是否促进了乡村振兴?我国农村金融发展是否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金融发展在农村经济发展以及影响农民收入和消费方面呈现出何种规律?农村金融发展的区域不平衡是否造成了农村经济发展的区域不平衡?随着时间的推移,农村金融发展对乡村振兴的影响是否发生了显着的变化?这些问题均是我国农村经济、农村金融发展过程中现实存在且亟待解决的理论问题,也是研究农村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关键所在。回答上述几个基本问题不仅有助于评价我国促进农村金融发展政策的实施效果,而且可以动态地从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角度理解农村经济发展规律。本文从马克思经济学的农业农村发展理论和金融资本理论、农村金融发展理论出发,全面分析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性、主要内容和任务,以及我国乡村振兴的进程与现状,分析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必要性,并从需求和供给两方面分别分析了乡村振兴的金融需求和农村金融对乡村振兴的供给。从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对乡村振兴的金融支持进行实证研究:以理论机制的分析为基础,运用滚动回归模型和TVP-SV-VAR模型从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的视角实证研究了农村金融发展对乡村振兴影响的时变效应。同时,运用我国30个省市2002-2017年的省际面板数据,构建PVAR模型实证研究了农村金融发展对乡村振兴影响的区域差异。研究发现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居民收入、农村居民消费具有正向促进作用,而且,农村金融的发展对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影响效应是最强的,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效应次之,对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的影响效应是最弱的。农村金融发展可以从供给、需求两个层面以及资金融通和风险管理两个途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提升,并且具有明显时变特征。从时点差异看,新时代的影响强度最大,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时期影响次之,农村改革初期最低,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的影响在这三个时期呈现出台阶式上升的特征。从期限差异看,短期效应最弱,中期有所增强,长期影响强度最强,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水平的影响以中长期效应为主。从区域差异看,东、中、西的阶梯性差序格局,东部区域的影响强度最强,中部次之,西部最弱。从实证分析还可以得出,农村金融发展的乡村振兴效应存在着不平衡,这种不平衡体现在长短期限之间和不同区域之间,因此有实现再平衡的必要性。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应当以基础性制度建设和长期性战略为基本方向。在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的基础之上,本文以东北地区的黑龙江省和吉林省的农村金融机构为例,分析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农村金融对乡村振兴支持的相关经验,并提出了金融支持要实现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的思路,最终提出我国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路径选择与策略,包括构建完善的金融机构支持体系、政策支持体系、金融生态环境、风险分担机制等。
于海鹏[2](2021)在《河北农村合作金融研究(1996~2015)》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古人云:民以食为天。过去、现在、将来均如此。农业自古以来就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我国作为农业大国,至今农村经济依然比较落后和三农问题仍然很严峻。资金缺乏是困扰新农村建设的最大难题,就目前中国的体制和小农经济形态来说,合作经济才是中国农业实现现代化的成功之路。发展好合作经济根源在于发展农村合作金融,中国农村拥有合作金融存在和发展的土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液”。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农村金融仍然是个老大难问题,解决这个问题关键是要在体制机制顶层设计上下功夫,鼓励开展农民合作金融试点,建立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金融体系”。农村合作金融道路现在已经成为世界很多国家普遍存在且发展很成功的选择。河北是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发祥地,建国以来河北地区乃至全中国一直为农村合作金融事业而探索,目的就是解决三农问题。但是,河北乃至全中国农村合作金融事业发展一直很缓慢,农村合作金融背离合作制发展方向,指导思想存在偏差,名不副实,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和新型农村合作金融都出现了异化,这并不能证明我国不需要合作金融和没有合作金融发展的条件,而是各种其他因素限制了其发展。河北省是农业大省,河北省三农问题关乎精准扶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农村合作金融问题已经成为河北乃至全中国解决三农问题的重点、难点、热点,发展农村合作金融势在必行。直到1996年,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农业银行脱钩,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走向独立发展道路,也标志着河北农村合作金融进入了独立发展的新阶段。农村合作基金会曾作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重要补充、填补了农村金融空白。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不断进行改革深化,从名称中删除了“合作”二字,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兴起。到2015年,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初步完成了股份制改革,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逐步走向商业化和股份制,成为向农村商业银行和股份制联社方向发展的走向异化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农村金融体系中,商业性金融成为主体,政策性金融发展不足,合作性金融逐步消失。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兴起,非正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大量存在,形成了以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主,多样化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共同发展的局面。首先对农村合作金融进行了概念的界定,把河北农村合作金融分为独立发展、探索发展和快速发展三个历史阶段,探讨了河北农村合作金融发展历程,进行了正面和负面分析,分析了存在问题及原因和发展特点等问题。
李晖[3](2020)在《YG县农村信用社助推县域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在社会经济建设过程中,金融是核心推动力。然而在县域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的过程中,县域金融的发展也起到极为重要的促进作用。农村信用社作为县域金融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在推动县域金融、推动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起到极为重要的促进作用。农村信用社如何在发展过程中实现高效的资本累积与资本配置,如何提高农信社自身的发展实力极为关键,也是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当前很多县城内的农村信用社在发展过程中仍然面临着很多问题,从而影响到农村信用社在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成效。如何进一步帮助农村信用社提高自身发展实力,从而更好地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是本文研究的重点方向。本文在关于YG县农村信用社助推县域经济发展的主题研究上,主要将研究内容划分为五个部分,具体总结为:第一,针对文章主题的研究背景、意义等内容展开论述,以期能够更好地明确文章思路,为后续研究工作的可持续开展打下重要基础;第二,针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概念、特征以及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等相关理论进行论述,为文章主题的研究工作打下理论基础;第三,结合文献资料以及YG县农村信用社所获取的相关数据资料进一步对农村信用社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现状以及存有问题展开具体剖析;第四,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分别从宏观及微观层面出发提出具体解决对策来帮助YG县农村信用社在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上提高质量水平;第五,针对文章研究内容作出概括性总结,与此同时也针对文章研究作出展望。本文主要围绕YG县农村信用社在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上面临问题展开研究,对解决其中存有问题具有极大帮助。通过文章研究能够更好地帮助YG县农村信用社解决在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上存有问题,从而提高YG县居民的生活水平。与此同时,本文关于主题的研究也能够为国内其他县级地区农村信用社在推动经济发展上提供一定参考建议。
冯志良[4](2020)在《普惠金融发展中的地方政府作用分析 ——以清远市为例》文中提出普惠金融立足于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可以让不同区域的不同群体平等地享受金融服务,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有利于促进金融业可持续均衡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增进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中共中央高度重视普惠金融的发展,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将发展普惠金融作为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12月,国务院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明确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方向与目标。2016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出台《广东省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推动广东普惠金融发展。但广东普惠金融较为不均衡,发达的珠三角区域无论是金融服务的供给,还是群众的使用方面均领先于其他区域。本文选择清远市作为研究对象,是因为该市接壤珠三角区域,但金融服务相对落后,与珠三角差异较大。2013年,清远市启动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点工作,其中普惠金融是改革的重要工作之一,拟通过试点工作建立和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立健全农村金融要素市场,完善金融政策、财政支持等保障体系、农村金融知识的宣传教育体系,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本文运用文献分析法、文本分析法,重点从清远市普惠金融试点中各政府部门的职责分工入手,深入挖掘各项普惠金融试点工作的推动安排及落地情况,从使用情况维度、可得性维度及质量维度三个方案充分肯定试点推进中的亮点。运用多变量综合评价法构建普惠金融评价指标体系,全面评价试点效果,全面分析普惠金融试点推动中地方政府存在的问题。最后结合国内外经验,有针对性的提出完善政府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建议,为国内其他地区的政府部门提供借鉴经验。
王双全[5](2019)在《“三权分置”改革背景下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影响因素研究》文中提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城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城乡二元结构导致的乡村要素流失问题仍然明显,特别是资金要素由农村单向流入城市,严重制约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使得农业农村成为我国决战全面小康的短板和薄弱环节。“三农”问题的症结主要在于资金要素短缺;而产权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必要抵押品的缺失,使得农村金融产品供给不足,资金无法有效地向农业农村流动和聚集,农村资金净流出与融资难、融资贵的矛盾突出,“金融抑制”成为制约农村金融发展的主要瓶颈。土地是农村最基本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我国农村的变革几乎都是围绕着土地进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中,土地的“确权登记颁证”扩大了农村土地作为抵押担保物的功能,农民通过正规渠道获得贷款的能力,为实现农村土地流转奠定了制度基础,为农村土地资产化、金融化提供了可能性,从而激活了农村金融,撬动更多资金投入农村经济建设。深入研究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和需求的影响因素,不断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系,是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前提,也是我国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为解决农村金融困境,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进行了一系列从土地产权制度到金融制度的系统改革。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土地与金融融合发展的重要形式--农地抵押贷款试点加快;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探索农业融资新途径,加强对农业经营者的信贷支持,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2015年全国232个县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创新农村金融制度,进一步盘活农村存量资产;2016年国家颁布实施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提出把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并行实施,充分发挥农地的经济功能。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再次提出,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实施“三权分置”制度,分离和实现承包权的保障功能和经营权的经济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村家庭的融资渠道,打开了农村金融供求关系的死结。因此,本文聚焦农村最具经济价值、但资本化严重不足的土地要素,将农村土地要素与农村金融有机结合,探索影响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和需求的因素,以期为推进农地抵押信贷产品的改革和创新提供系统的学术和现实指导,充分发挥土地的融资功能,解决农村资金供给和需求的矛盾,满足农业生产资金的多层次需求,实现农村经济的蓬勃发展。本研究以“三权分置”改革为背景,围绕优化我国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体系这一中心任务,结合12家金融机构和543户农户的调查数据,从经济学理论及实证检验两个方面深入剖析了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和供给的影响因素,进一步分析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错位问题和影响因素,并从系统论视角出发,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四个方面:第一,在对农户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基于问卷调查数据,构建Probit模型,以土地确权颁证、农地流转和农户金融知识水平为核心变量,分析土地确权颁证、农地流转、农户金融知识水平及土地确权与后两者交互项对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影响,同时利用IV-Probit对核心变量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进行检验。第二,厘清金融机构与政府在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过程中的角色定位,梳理金融机构对农地抵押信贷产品的供给情况,利用Probit模型,实证检验探究农户获得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的影响因素,找到影响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不足的原因。第三,在前文对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和需求影响因素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阐述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与需求错位的表征及原因,构建供需错位识别机制,对样本中具备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的农户进行筛选,识别出供需错位的农户,构建Probit模型对供需错位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第四,选取典型农地抵押信贷产品进行案例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夯实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保障体系,加强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支持体系;针对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错位的问题,优化供需匹配支撑体系,营造良好的农地抵押信贷产品发展环境。本文得到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三权分置”改革是农村土地金融发展的必要条件。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背景下,农村土地经营权从承包权中分离,农村经营主体的有效金融需求增加,更多的金融机构参与到农村土地金融市场中来,农村的土地资源将进一步转化为资本,为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2.我国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旺盛但供给不足。据调研的543户农户数据显示,314户表示农地抵押信贷产品有需求,仅130户获得了金融机构农地抵押信贷产品的供给。随着我国相关法律与政策环境不断优化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加之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促进了农村金融市场环境的不断改善。然而,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与模式的创新还处于初期摸索试点阶段,仍受到法律、产权及市场等多重制约,农地抵押信贷产品市场供给还有较大提升空间。3.从需求意愿的影响因素看,土地确权颁证、土地流转和农户金融知识水平对农户的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有显着的正向影响;在土地确权颁证的前提下,农户金融知识水平在对农户的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影响中起增强性的调节作用,但土地流转在对农户的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影响中没有起到调节作用。实证结果表明,随着土地确权颁证和土地流转的实施,农民与集体的土地承包关系明晰化,土地流转会促进农地抵押市场,金融知识水平越高的农户越倾向于以土地融资投入生产,进而催生农户的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4.从供给的影响因素看,金融机构普遍看好农村土地金融市场的发展前景,但就目前而言,农村土地财产权抵押条件尚未成熟,农村财产权抵押风险还较大,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场体系还未健全,金融机构的供给意愿较低。实证结果显示,市场发展前景及预期盈利空间能够正向影响金融机构供给农地抵押信贷产品;良好的土地政策环境、成熟的农地流转抵押市场、明晰的农村土地产权体系进一步加强了农村土地的金融抵押品特性,能够降低金融机构经营农地抵押信贷产品的政策风险,减少金融机构面对信贷违约的损失,这对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5.从供需匹配的影响因素来看,从需求侧看,农户文化水平低和金融知识水平不高是造成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错位的关键因素,强化相关培训与宣传力度,提高农户金融知识水平,是放松农户信贷约束的关键之一;从供给侧看,农地抵押信贷产品利率与农户预期利率不匹配导致供需错位,应进一步优化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降低农户融资成本;从外部环境因素上看,政策实施不到位是影响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错位重要因素,当前农村土地金融市场发展依然是以政策引导为主,农户借贷行为内生性不足。因此,在强化政策支持的同时还应注重提高农户土地金融借贷的自发性和内生动力。本文创新之处或边际贡献在于:1.丰富了农地抵押信贷产品设计的相关理论和内容。本文从理论上分析了农地金融合约的机制设计,从经营权确权到抵押担保权的赋权,认为通过“三权分置”改革,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权从农户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使农地租佃市场的产权条件更加完备,增强了农地金融契约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从而大幅度提高农村抵押信贷市场的活跃度和效率。2.弥补了当前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和需求影响因素相关研究零碎化的缺陷。本文将供给和需求纳入同一研究框架进行系统性探讨,并基于农户、机构问卷调查的微观数据,立足农户、金融机构两大决策主体的行为动机,结合农地“三权分置”改革实施背景,探究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供给的影响因素,分析供需匹配的影响因素,为推动我国农地抵押信贷产品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依据。3.检验了农地抵押信贷的影响机制,发现土地确权颁证与农户金融知识水平对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影响过程中起到调节作用。本文考虑到两个影响因素之间可能存在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关系,或者一个因素发挥作用要以另一个变量为条件或基础,将土地确权颁证与金融知识水平的交互项纳入模型,进一步分析了核心变量对农户需求的影响机理。
舒凯彤[6](2019)在《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模式与路径选择》文中研究指明农村金融是农村经济的核心,完善合理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是保障农村经济稳定发展、持续增长的基本保障,是国家整体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经济战略制定的重要基础。如何构建起适应我国国情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就必须找到与之相匹配的发展模式与路径。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是指在不同的经济社会环境、不同的发展条件和背景下,农村金融的供给方、需求方以及国家层面以制度的形式做出相应的安排和调整,依据不同的金融发展方法配置信贷资金,以形成功能完备的农村金融市场和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最终形成推动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相对稳定的模式。在不断的摸索与探究中,我国的农村金融已经走过了40年的发展历程,取得了显着的成果。但是,无论是在农村金融自身的发展模式还是在改革的过程中仍存在着许多问题。这里边有历史的也有现实的原因,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找到符合我国农村实际的发展道路,是农村金融改革的当务之急。通过对中国现行农村金融发展状况的调查和分析,发现目前的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已经无法满足经济变化的需要,不仅没有更好的解决“三农”问题,反而束缚了农村现代化的进程。主要表现为:农村金融市场体系仍不够健全,农村金融需求结构变迁导致供需结构出现的新的失衡,金融抑制现象长期并且目前仍然存在;从需求角度而言,农户自身的天然特性使其缺少高质量的资产和抵押品大大降低了其农村信贷资源的可获得性,农村金融市场容量扩张与金融基础支撑体系薄弱的矛盾仍然突出;而从供给角度讲,农村金融市场中信贷的供给主要依靠政府政策指导及行政手段进行推动,同时也缺少相应的农业保险体系和风险分担机制为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保驾护航。因此其承担缓解农村借贷资金紧张状况的能力受到相当程度的限制,同时自身在风险管理等方面集聚了不少问题;完整的风险防控体系并未建立,不论是从普及范围还是普及质量上来看都是不达标的,作为农业生产不可或缺的环节,理应肩负起更重要的责任。为了厘清这些问题,有必要对我国农村发展的历程进行系统的梳理。从宏观的角度来看,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政府主导模式(1978-1996年)、“三位一体”模式(1997-2004年)、商业化主导模式(2005-现在)。区别不同模式的关键在于满足金融需求的供给结构和资源配置方式所采取的主要手段,即如何平衡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从微观的角度来看,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可以分为信用主体模式、资产抵押模式和合作金融模式。将研究视角聚焦在金融交易层面,探讨何种金融模式能在最大程度上满足资金供需双方的需要。金融的最核心功能是资金的融通,引导资金流动到价值最大化的领域,价值不应仅仅包含经济价值,还应充分考虑到社会价值、环境价值等方面。而且因为我国的现实情况,农村金融还被赋予了更多重要的责任。不仅仅要促进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农民致富,还要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注重环境保护和社会公平,使农民生活的更有尊严。现阶段,农户和资金供给方就好比站在河的两岸远远相望,金融则是将二者连接起来的桥梁,实现农村信贷资金供需的平衡。可以看到,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机制尚未建立,供给结构不适应需求的变化,市场功能还不健全。究其产生的深层原因,可以归结为农村金融模式变迁的目标设定不明晰、农村金融模式创新的主体动力不足、农村金融模式演进的路径偏差。这些问题的最直接表现就是,农村金融信贷供需主体的失衡,形成了事实上的金融抑制。通过对我国农村信贷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发现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农业生产总值和农村居民纯收入与农村信贷差额之间呈正相关关系,即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农民纯收入越高、农村居民消费水平越高,农村资金流出现象越严重;而国家财政支农力度和农村固定投入对优化农村信贷配给起到显着的正向作用,对信贷流出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从资金供给上促进农村信贷配给效率的提高,即对农村金融市场的投入不断强化了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和农村金融市场功能的完善,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信贷抑制问题。以上结论为我国农村金融模式的选择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政府力量的干预能够促进信贷配置的优化,在一定程度上健全和完善了农村金融市场。但仅仅依靠政府的强制性行政手段从根本上扭曲了金融市场运行的一般规律,弱化了市场机制在农村地区资金配置的作用,加剧了农村信贷市场的调节失灵。因此,将“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结合起来,以市场自发的力量对农村资金的流动进行调节,将是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必然选择。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为了更好地推进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可以借鉴国外已经成功的有益经验,美国波特切斯特乡村银行模式、孟加拉“格莱珉”模式和印度地区农村银行模式都有值得学习取经的地方。此外,互联网金融、农业供应链金融和新型合作金融模式等新兴金融理论也为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提供了新的可能,互联网金融与生俱来的高效便利,农业供应链金融所特有的风险把控作用,新型合作金融模式得天独厚的信息优势和较低的监督成本,都是我国农村金融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诚然,改革不会是一蹴而就的,必将经历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农村金融模式的路径选择应主要从以下三个大方面着手:一是健全完备的农村金融体系,二是优化提升农村金融市场功能,三是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的基础支撑。例如大力发展土地未来收益权抵押贷、对低息和贴息涉农贷款进行财政补助、加快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等;农村金融机构应充分利用现有的政策优势,立足自身优势领域积极拓展农村市场。商业银行农村分行应当构建适应农村市场的运营体系,农村信用社则应致力于建立商业化的现代金融模式,村镇银行的未来是走出差别化的“社区银行”道路,新型规模经营主体将作为三者的有益补充;保险公司应该将眼光放的长远些,看到农业保险的巨大潜力和增长空间,寻求在政府的支持下稳步推进农业保险业务。农村联保互助小组、商业保险公司、农业再保险公司和保监会将共同构成我国的立体化农业保险体系,把政府和市场的力量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推动农业保险发展的合力。不可否认,目前我国的农村金融体制存在诸多的问题和不合理的地方,但正是因为有不足才有进步的可能。在深入推进农村金融市场化的基础上,以政策完善为改革铺平道路,以农村金融机构为改革主力军,以农业保险体系为改革保驾护航,“三农”问题必将迎刃而解,实现农村发展、农业繁荣、农民富足的愿景,早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陆彩兰[7](2014)在《现代化进程中的农村金融制度研究》文中提出我国的现代化应当是包括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在内的全面现代化。如何在现代化进程中实现农村金融制度的创新与发展呢?农村金融制度发展离不开农户、农村金融机构、政府等的参与。本文主要利用农村金融发展理论、新制度经济学等理论,对农村金融制度面临的供求障碍、农村金融市场主体的培育、正规金融支农有效性、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转型、政府对农村金融的支持方面进行了研究。第一是农业现代化对农村金融制度的需求。对农村金融制度的需求衍生于对农村金融的需求,农业现代化对农村金融有着不断扩大的需求。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农村金融需求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农民生产生活方式变化所引起的个别需求;二是农业现代化外在条件变化所引起的公共需求。无论是个别金融需求还是公共的金融需求,都与我国城镇化发展密切相关。根据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规律,农业现代化的发展需要现代化的农村金融体系为之提供服务。高投入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条件。如果没有足够的金融支持,资本和智力之源都不能流动到相对落后的农村。金融发展通过储蓄效应、投资效应和资源配置(投资效率)效应,产生资本形成、资源配置和技术创新传导机制,对农业现代化发挥作用。第二是农村金融制度所面临的金融供求障碍。第一个障碍是农村金融供给约束。从目前来看,农村资金主要来源于农民的自筹资金和外部的资金注入。作为农村资金的供给者,传统农户主要通过储蓄方式提供资金,但难以有更多剩余资金留存于储蓄。在市场化经营目标下,现有金融中介体系对农村的资金供给明显不足。农村金融制度发展面临的第二个障碍是农村金融需求抑制。现阶段我国农村经济是典型的小农经济,农户总体借贷需求不高,即使有借贷需求,更希望向正规金融机构借贷,但实际上却难以获得正规借款。信贷需求的抑制导致农户生产经营方式比较保守,创业和改善生产的动力不足,因而始终难以走出贫困的低水平循环陷阱。为更好地分析农村金融供求对农村金融制度的影响,本文以农村金融制度发展的受益主体行为——农户借贷行为作为研究对象,综合考虑多种因素,通过数理模型进行实证分析。第三是农村金融市场主体分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视角。正确认识农业和农民,是探究农业发展缓慢和传统农户弱势的原因和出路的前提。长期以来,分散化经营模式造成了农户的市场弱势和组织弱势,但农业不是天然的弱质产业,农民是理性的生产者,也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能够按照价格信号调节自己的行为。本文据此推理得出结论,农业与其他行业一样,都是市场机制下的平等行业,都可以培育出有竞争实力的市场主体。传统农户不可能成为真正的市场竞争主体,与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相距较远。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顺应了现代农业的发展趋势,对农业经营方式进行选择,极大提高农业产业组织的竞争力,代表着我国农业经营体制和机制的创新,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在现代农业种植、养殖、农产品流通、加工等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作用,并在经营活动中显示出较强的农村金融资源聚集能力,成为农村金融市场的中间力量,能够胜任现代农业发展的重任。国内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经验表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仅有利于农村经济结构优化和发展水平的提高,同时可以为农村金融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增强农民增收的实力,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第四是正规金融支农有效性分析。虽然我国正规金融在农村已逐步形成以农村信用社为主,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机构为辅的多层次、多渠道的农村金融体系,但是现阶段的正规金融却并没有真正体现出其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功能。从金融资源配置功能角度来看,判断一国或地区的正规金融制度是否完善和健全,可以用适应性标准、效率性标准和完备性标准来衡量。我国农村金融制度的发展现状与判断金融制度是否完善与健全的三个衡量标准相差很远。正规金融支农之所以有效性不足,有着显然的制度根源。对此,在我国经济转型期,应对正规金融支农功能进行重构与定位。信息不对称、抵押品缺乏、信用体系缺失等是我国农村信贷市场区别于城市金融市场的主要特征。而且,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传统农户也将逐步转型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此,本文认为,正规金融支农改革只有兼顾传统社会与现代科学技术之优势,不断拓展创新思路,才能探索出既符合我国农村实情又具有现代信息化特征的正规金融支农模式。第五是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转型分析。正规金融支农供给的不足,给农村非正规金融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发展空间。然而,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存在是一把双刃剑,在发挥其优势的同时,也会产生一定的负面效应。因此,对于农村非正规金融,我们绝不能简单地肯定或否定甚至取缔它,而应当以政府为主导,围绕“三农,”的金融服务需求,赋予非正规金融组织合法地位,并将其纳入金融监管体系,完善非正规金融并充分发挥其显着优势,以满足那些被正规金融排斥在外的需求者的需要。根据我国实情,构建农村非正规金融的转型模式,使之更好地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第六是政府对农村金融的支持。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是我国政府在经济金融发展过程中对政府与市场关系认识的深化,也是我国在经济发展与改革的新阶段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重新定位。在我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理论已被应用于各种问题的研究。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发展很不完善,单靠市场本身很难形成有效的机制。确定政府在农村金融市场中的角色,不仅是因为农村金融市场存在市场失灵的现象,还应该结合我国经济和金融发展的历史,考察可能存在的政府失灵问题,另外也需要考虑我国制度文化和农村金融市场的特殊性产生的影响。现阶段,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不是全部作用,也不意味着市场是万能的。市场在微观领域的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而政府职能则应该限制在宏观领域,更明确地定位为完善和健全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公平竞争的生态环境、对市场主体和活动实施监管、做好“守夜人”的责任。
姜庆丹[8](2014)在《金融发展权视角下农村合作金融法制创新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发展权是一项基本的、新型的、综合性的人权,以发展权这一母体性的权利为依托,从农民这一主体向度,循金融这一客体向度,提出农民金融发展权这一法律概念。农民金融发展权的提出,以金融包容理念为伦理基础,以后现代法学的实质正义观为价值归依,是发展权理论在实质正义观和金融包容理念辐照下的深化。农民金融发展权作为金融发展权项下的一项子权利,属于国民金融发展权,与国家金融发展权地位平等且互动博弈;农民金融发展权以整体金融发展权为实现方式,以个人金融发展权为实现目标;农民金融发展权以内生性的市场自我促进金融发展权为基础,以外生性的政府促进金融发展权为补充,在法律性质上属于兼具公权和私权特征的经济法上的权利。农民金融发展权内涵深刻,包括金融发展主体权、自由融资权、公平融资权、融资合作权和金融发展救济权五个方面。其中,金融发展主体权是前提和基础,自由融资权、公平融资权和融资合作权统称为融资权,是核心和关键,金融发展救济权是保障。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研究合作金融法律制度创新问题,可以有效解决国际社会提出的发展权“国内法保护”问题,可以为发展权内涵的“部门法”具体化和发展权实现的“部门法”保障化开创先河。农民金融发展权的提出,体现了金融二元化下农民作为一类特殊的主体在追求自身金融权益满足过程中所产生的新的权利要求和制度供给,是对以金融效率和金融安全为引领的传统金融法学的反思和解构,有助于推动传统金融法学理念、价值、制度、体系的更新和完善。根据纳克斯的“贫困恶性循环论”,发展中国家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实质上体现为城乡实物资本获取能力上的差异,资金成为农民经济发展的短板,更是解决农民经济发展的关键。在市场金融环境中,农民由于抵押担保品缺失、经济收入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金融基础设施短缺、信用文化不足等原因,而成为融资弱势群体,如果完全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开展业务的标准和宗旨参与金融市场和金融活动,必然导致农村金融资源的外流和农民金融发展权的落空。农村合作金融作为农民资金互助和信用联合的合作性金融组织,产权制度的属农性、管理制度的民主性、主体法律形态的社团法人性、资金运作的社区性、设立宗旨的互助性,与农民金融发展权设立目标相同、价值取向一致、实施机制互促,两者具有天然的契合。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现状可以概括为:以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代表的传统农村合作金融缺乏法律规制,在股份制改革的异化发展之路上离农渐远;以农村资金互助社为代表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缺乏立法扶持而不具备设立的普遍性和发展的可持续性;以各种“会”为代表的非正规合作金融因为不被法律认可而处于发展的灰色地带。农村合作金融地位的特殊性、发展的长期性和现实的复杂性,使得其对法制化要求迫切。梳理和分析我国现有农村合作金融法律法规,从立法的层级上看,我国尚没有专门的《合作金融法》,合作金融相关立法规范散见于部委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法律效力较低,稳定性和权威性不足;从立法的模式来看,多是与商业性银行统一立法或是参照商业性银行的相关立法,没有实现专门立法;从立法的性质来看,多是金融公法性质的规制,而鲜有金融私法性质的保护;从立法的内容来看,尽管涉及到了各类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准入退出、业务运营、组织管理和金融监管等,但欠缺对社员金融发展权和合作金融组织自治权的确认和尊重;从立法的价值取向来看,金融安全和金融效率被奉为圭臬,而金融公平则被置若罔闻。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审视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异化发展的制度变迁之路,这其中既有世界合作金融发展的一般规律体现,也有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特有轨迹影响,更重要的是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立法理念、模式、性质、价值和内容与农民金融发展权相背离。论文遵循“选题论证——视角选取——对象界定——现状检视——经验借鉴——价值更新——制度创新”的逻辑,按照“合作金融是什么以及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现状是什么——合作金融为什么要走法治化发展道路以及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立法为什么偏离农民金融发展权——怎么样创新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使之与农民金融发展权保护相契合”的思路,采用规范研究、价值研究、比较研究和实证研究的方法,在溯源传统、考察现实、镜鉴国外立法的基础上,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基础,以金融公平价值为引领,以问题研究为导向,以实证研究为支撑,从市场准入和退出法律制度、产权法律制度、组织管理法律制度、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以及社员权益保护法律制度五个方面对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进行详细的制度设计和创新。
江美芳[9](2011)在《农村的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 ——基于江苏省农户的调查分析》文中研究说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城镇化、工业化的步伐加快,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然而,农业落后、农村经济增长速度远低于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农民相对贫困。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即农业、农村经济落后和农民贫困,成为扩大内需,推动中国经济持续、协调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环节。实现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农民富裕离不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如何改革农村金融以更好地支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问题是个世界性的问题,就像“二元”经济结构是每个国家发展的必经阶段一样,金融的二元性也普遍的存在于各个国家的一定时期,资金的逐利性驱使资本从低收益的传统农业部门流向高收益的现代工业产业,经济的二元性必将导致金融的二元性。如没有国家必要的政策干预和介入,寄希望于市场本身的自我修复和完善,就算并非完全不可能,也注定会是一个漫长而痛苦的过程,并伴随着高昂的过渡成本。金融支持是发达国家支持本国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农业生产的天然弱质性和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战略基础产业地位,使各国都对本国的农业进行支持和保护。发达国家以其雄厚的经济实力具有了更强的协调发展能力,其农村金融在政策支持下的发展又进一步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发展中国家因财力所限或因政策不当等,没能对农业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问题突出。如何借鉴发达国家金融支持农业的成功经验,总结部分发展中国家在“三农”问题上的教训,为完善我国的农村金融体系,深化农村金融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提供必要的指导显得十分必要。我国农村人口规模庞大,目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中心任务是推进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通过城镇化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通过农业产业化调整农村生产结构。需要有大量资金的积累和再投入。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农村金融体系还没有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在某些方面反而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金融机构不但没有为农村经济“充血”,反而源源不断地将农村资金输向获利更高的非农领域,金融资源向城市高度集中。这使得本已薄弱的农村经济受到发展上的严重制约,因此,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探索重构有利于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成为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实现国民经济平稳发展的战略性机制与基本途径。在此背景之下,本文拟结合对江苏省农户金融需求情况的实地调查所获资料的分析,以及利用1990-2009年江苏省农村经济、金融相关数据进行的实证分析,对江苏农村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面临的困境以及解决路径进行研究。全文内容如下:第一章为导言,本章主要包括研究背景与研究目标、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研究内容与文章的框架以及可能的创新、不足和进一步研究的说明。第二章为理论回顾与评述:对金融发展、金融中介和农村金融,发展理论以及政府在农村金融中角色定位的相关研究进行了回顾与梳理。为本文的研究提供基本前提和逻辑起点。第三章为境外农村金融发展的实践与经验借鉴,回顾这些国家农村金融发展的实践,研究其发展过程和特点,总结出具有借鉴意义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取长补短,为本文政策建议的提出提供指导。第四章二元经济宏观背景下的农村金融,理论和实证分析中国的二元经济结构、中国的二元经济结构的演变与影响,二元经济下被压抑的农村金融与农村金融市场的特征,以及以金融支持实现二元经济的调整与演进。第五章、第六章与第七章是本文的重点,分别对江苏农村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实证检验;对江苏农村金融需求与供给现状的调查分析,总结江苏农户金融需求的特征和农村金融供给主体存在的问题。第八章基本结论与政策建议。论文可能的创新:本文运用经济学分析工具,对政府在农村金融市场应如何定位以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分析有自己的视角与创新之处。强调政府适当介入和有效干预对发展与稳定农村金融市场,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应重点研究介入的方式和如何提高介入的效率;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完善具有重要作用;利用江苏省农村经济、金融相关数据,运用格兰杰检验和ADF平稳性检验方法,并通过建立OLS模型,以及建立灰色关联模型,对农村经济增长与农村金融发展的关系及其依存度进行了实证分析;实地调查江苏的农村金融需求,获得第一手资料。进一步研究的说明:本文的研究主要以农村的信贷市场为主,而对我国农村保险以及农村的资本市场等问题未作研究,而在经济发达的苏州等苏南地区这些对于农村金融发展和农村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政府在农村金融市场作用应随着市场情况的变化而调整。作者希望今后能在本文的基础上作进一步深入地研究。
陈鹏[10](2011)在《中国农户金融的微观行为结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国农户是中国经济社会转型中的特殊群体。近现代中国转型是在世界资本主义外部竞争压力下的被迫转型,并在西方资本主义主导的现代世界体系中长期扮演着“边缘地区”角色。而与中国东部沿海和城市地区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相比,中国广大的农村地区处于更加“边缘”的地位。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城市工商经济与乡村经济长期相互促进、相对均衡发展的历史过程不同,由于中国经济面临赶超的外部竞争压力,使得中国农村地区在中国赶超战略发展中长期处于从属地位,城乡经济处于持续不平衡状态。在这种赶超发展战略模式中,无论是农户传统生产行为方式还是农村经济制度约束,使得广大农户群体不具备完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的行为能力。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制度约束,农村地区资金要素无法与农村土地要素及其他要素有效结合,从根本上造成了农民“贷款难”和农村资金外流问题。通常情况下,农村发展的金融需求得不到满足问题被概括在农村金融研究范畴之中。本研究注意到“三农”问题中的资金问题,实际上是在金融制度安排和农村金融服务上没有注意到农户行为及其制度约束的特殊性,农村金融核心应该是农户金融问题。在农村经济中,中小企业、个体工商在金融需求上也体现了现代工业经济和城市经济中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贷款难”的特征,但是,这两者之间并没有本质区别,都是金融机构市场选择和这些主体在信用信息及抵押担保资产不足等方面共同造成的结果。但是,与中小企业、个体工商相比,农户明显更多是受到传统小农经济生产行为的影响和农村经济制度的约束。首先,农户家庭是传统小农经济的产物,是集生产、消费为一体的经济单位。受长期小农经济习惯的影响,在生产、消费和资金资源配置上首先是满足于家庭消费,而不是基于市场交换。其次,在中国赶超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战略中,国家对农村土地、农户宅基地及房产等要素市场自由流通进行了限制,从而使得农户家庭主要资产不具有抵押担保功能和按市场配置资源的能力。再次,中国长期经济赶超发展战略,政策上把农村劳动力和资金要素集中向具有效率的工业经济部门倾斜,而且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等发展都相对滞后,使得农村经济长期处于从属地位,进一步弱化了农户作为市场主体参与市场配置资源的能力。最后,在政策和宏观管理层面,“三农”问题本质上更多是从社会稳定角度思考的问题,而不是完全按照市场的效率机制来进行制度安排和政策设计。因此,本研究集中把农户金融作为一个独立的研究主题从农村金融中单列出来,把农户金融的微观行为结构作为研究的切入点,系统地揭示了农户金融中各个主体的行为特征与行为互动机制,从而为建立完善的农户金融体系作了初步探索。本论文共包括农户金融的理论基础、农户金融的主体行为和农户金融的互动行为机制三个部分。理论基础包括第1-3章,从研究的总体安排到研究综述,再到农户金融微观行为特征的理论基础,三个方面阐述了本研究的总体理论思路。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是本论文的主体部分。第二部分共包括第4章、第5章和第6章,重点是对农户金融中主要参与者——农户、农村信用社和政府三个主体的主要行为特征进行了实证研究。通过实证研究,重点揭示了农户融资选择行为、农村信用社商业行为、内部人控制与政治塞责行为,以及政府干预农户金融的两种干预行为等特征和机理。实证研究表明,根据现代市场经济对市场主体行为能力的要求审视,农户在融资选择方面存在明显的内源融资偏好,农户对资金的跨期配置能力和把握市场机会能力较弱,说明我国生产性农户仍然具有道义小农假说特征。对农户金融的主体机构农村信用社商业行为与政策任务的承担方面分析发现,当前农村信用社已经初步按照利润最大化原则行事,但是政策性支农任务对其仍然有很大的负面影响。两者结合起来,说明在当前农户金融仍然不能完全按照自由市场原则进行制度安排,需要保持对金融机构经营行为的合理干预。其中,在针对农户金融的具体干预政策方面,案例分析说明最好以扶持机构可持续发展和“广覆盖”为目标,而避免对农户信贷行为的直接干预。第三部分共包括第7章、第8章、第9章和第10章,重点是对农户金融各参与主体主要行为的互动机制进行了考察。通过对金融机构成本约束与利率定价及市场行为机制,本研究考察了在农村金融市场,农户金融市场机制的有效性,发现农户金融市场并非有效,说明当前少数机构垄断着农户金融市场。而其他涉农类经济主体参与程度高的领域,农村机构数量将增加,适度竞争市场局面将出现,从而形成相对有效的市场机制。同时,在考察金融机构成本约束行为时,重点分析了农村信用社成本按照行政层级的分布情况,通过对比分析,认为在维持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网点“广覆盖”和机构可持续性之间的平衡保持县级法人管理体制是当前农村信用社管理体系的最佳策略。进一步分析农户信用演进机制和农户信用制度变迁特征,发现农户信用从传统乡村社会治理机制向农村信用体系变迁过程,实际是农户信用从特殊主义信用向普遍主义信用变迁的过程,在两种信用制度变迁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乡村社会信用治理机制短期缺失的现象,从而导致农户信用违约率升高。因此,要通过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弥补乡村传统特殊信用治理机制失效的状态。同时,在农村熟人社会信用机制仍然发挥作用的情况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一方面要充分通过信用村等信用共同体建设形式把这种资源内化为普遍主义信用制度的内容,同时,还要通过建立农村熟人社会信用机制与银行信用的联结机制,来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最后,本研究围绕上述研究结果,提出了针对性地发展农户金融的相关政策建议。其中,值得关注的要点在于:辩证认识农户金融问题,要从历史视角和现代世界体系视角审视农户金融的特殊性,农户融资选择行为并不具备市场完全理性,因此,农户金融在制度安排和政策扶持方面都不能遵循完全市场化发展思路,更多要着眼于农户金融的逐步过渡和农村金融市场的逐渐成熟,形成推进农户金融渐渐式发展的道路。在此基础上,农村金融机构的管理体制、农户金融的扶持政策和农户金融信用制度体系建设等方面都要具有对农户经济特殊行为特征的兼容性。本研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微小贡献:一是研究视角上直接把农户金融从农村金融中提取出来,直指农村金融的核心。农户这个经济主体的特殊性特征是农户金融制度特殊安排的基础,从而为中国农户金融更加系统化研究提供理论准备。二是秉承实证主义研究路线,对农户金融的主体行为进行实证分析,为系统认识农户金融的微观行为结构提供了基础。三是本研究通过人民银行系统取得了大量数据,无论是涉及全国10省市2万户农户借贷情况调查分析问卷,还是基于贵州省相关农村金融机构数据,都为认识当前农户金融发展现状提供了可靠的证据。四是本研究在实证过程中也有点滴闪光的火焰,例如:利用大样本数据回答了农户在融资选择行为方面是倾向于理性假说还是道义假说;通过农村金融机构利率定价和内部成本相关数据为论证农村地区金融市场机制有效性提供了一种可验证思路;通过对我国农村社会信用发展演变特征的揭示,实证性地提出了熟人社会信用向市场发展型信用转变过程的倒U型特征;通过案例分析形式提出了一种在当前农村体制约束下连接农村熟人社会信用机制与银行信用的联结机制模式;回答了经常困惑政策制定者的单个农村金融机构网点盈亏平衡点等问题。
二、论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的主力军作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论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的主力军作用(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乡村振兴的金融支持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内容 |
1.2.3 研究方法 |
1.3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之处 |
1.3.1 可能的创新 |
1.3.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马克思经济学的农业农村发展理论 |
2.1.1 马克思的城乡关系理论 |
2.1.2 马克思的农村集体经济理论 |
2.1.3 马克思的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理论 |
2.2 马克思的金融资本理论 |
2.2.1 马克思的生息资本理论 |
2.2.2 马克思的信用与信用制度理论 |
2.3 农村金融发展理论 |
2.3.1 金融抑制与农业信贷补贴理论 |
2.3.2 金融深化与农村金融市场理论 |
2.3.3 金融约束与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 |
2.4 相关文献综述 |
2.4.1 国外农村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研究 |
2.4.2 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研究 |
2.4.3 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村经济增长影响研究 |
2.4.4 我国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民增收相关研究 |
2.4.5 乡村振兴及其金融支持的研究 |
2.4.6 对现有文献的述评 |
第3章 我国乡村振兴及其金融支持的现状与问题 |
3.1 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分析 |
3.1.1 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 |
3.1.2 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内容 |
3.1.3 乡村振兴战略的任务 |
3.2 我国乡村振兴的进程与现状 |
3.3 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必要性 |
3.4 我国乡村振兴的金融需求分析 |
3.4.1 乡村振兴金融需求的主要特点 |
3.4.2 乡村振兴过程中的主要金融需求 |
3.4.3 乡村振兴金融支持的对象主体 |
3.5 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供给分析 |
3.5.1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发展演变 |
3.5.2 农村金融供给现状与问题 |
第4章 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对乡村振兴影响的时变效应分析 |
4.1 农村金融发展对乡村振兴的影响机制分析 |
4.1.1 供需层面的影响机制分析 |
4.1.2 金融功能层面的影响机制分析 |
4.2 变量、数据和时变性检验 |
4.2.1 变量和数据说明 |
4.2.2 时变性检验 |
4.3 实证研究 |
4.3.1 TVP-SV-VAR模型 |
4.3.2 农村金融发展指数合成 |
4.3.3 实证结果分析 |
4.4 小结 |
第5章 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对乡村振兴影响的区域差异分析 |
5.1 模型和数据说明 |
5.1.1 PVAR模型构建 |
5.1.2 变量和数据 |
5.2 实证研究 |
5.2.1 平稳性检验和模型估计结果 |
5.2.2 脉冲响应分析 |
5.2.3 方差分解 |
5.3 区域差异分析 |
5.4 小结 |
第6章 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典型案例分析 |
6.1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支持乡村振兴案例分析 |
6.2 长春发展农商银行支持乡村振兴案例分析 |
6.3 小结 |
第7章 我国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路径选择与策略 |
7.1 构建完善的金融机构支持体系 |
7.1.1 进一步健全农村金融体系 |
7.1.2 充分发挥商业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作用 |
7.1.3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 |
7.1.4 促进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健康良性发展 |
7.2 构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 |
7.2.1 货币政策支持乡村振兴 |
7.2.2 信贷政策支持乡村振兴 |
7.2.3 监管政策支持乡村振兴 |
7.3 优化农村金融发展环境 |
7.3.1 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
7.3.2 加快土地经营权等农村资产市场建设 |
7.4 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体系和风险分担机制 |
7.4.1 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体系 |
7.4.2 建立农村金融风险分担机制 |
7.5 加快贷款抵押担保方式创新发展 |
7.5.1 创新土地等抵质押方式 |
7.5.2 促进担保机构发展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2)河北农村合作金融研究(1996~2015)(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绪论 |
一 选题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理论意义 |
二 学术史回顾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 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一)研究方法 |
(二)创新点 |
四 研究对象的基本说明 |
第一章 农村合作金融概念的界定 |
第一节 合作经济的产生与发展 |
一 现代合作思想的发展 |
二 现代合作经济的发展 |
第二节 合作金融概念的界定 |
第三节 现代中国的农村合作金融 |
第二章 河北农村合作金融独立发展阶段 |
第一节 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 |
一 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背景 |
二 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走向独立发展 |
三 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独立发展阶段分析 |
第二节 农村合作基金会 |
一 农村合作基金会产生背景 |
二 农村合作基金会发展历程 |
三 农村合作基金会发展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河北农村合作金融探索发展阶段 |
第一节 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全面深化改革 |
一 正面分析 |
二 发展问题分析 |
第二节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 |
一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背景 |
二 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开展的资金互助 |
三 其他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河北农村合作金融快速发展阶段 |
第一节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改制 |
一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 |
二 河北省农村商业银行 |
三 石家庄汇融农村合作银行 |
四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正面分析 |
五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发展问题分析 |
第二节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 |
一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快速发展 |
二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整顿规范 |
第五章 河北农村合作金融发展分析 |
第一节 正面分析 |
一 肩负了三农的历史责任和支持三农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
二 推动了河北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
三 推动了城市化和工业化,为河北省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
四 促进了农村金融市场的储蓄动员 |
五 做出了很大的社会贡献 |
第二节 发展问题分析 |
一 正规农村合作金融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
二 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畸形发展 |
三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难以承担三农历史重任 |
四 农村合作金融历史问题复杂 |
五 农村合作金融供给不足 |
第三节 发展特点分析 |
一 具有明显的阶段性 |
二 政府在其中扮演着关键性角色 |
三 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占主要地位 |
四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特点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3)YG县农村信用社助推县域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4.1 论文的创新点 |
1.4.2 论文的不足之处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县域经济概述 |
2.1.1 县域经济的含义 |
2.1.2 县域经济的发展特征 |
2.2 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相关理论 |
2.2.1 金融发展理论 |
2.2.1.1 金融结构理论 |
2.2.1.2 金融深化理论 |
2.2.1.3 金融约束理论 |
2.2.1.4 金融功能理论 |
2.2.2 经济增长理论 |
2.2.2.1 古典增长理论 |
2.2.2.2 哈罗德—多马经济增长模型 |
2.2.2.3 新古典增长理论 |
第三章 YG农信社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3.1 YG县县域经济发展情况 |
3.2 YG县农村信用社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及作用 |
3.2.1 YG县农信社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地位 |
3.2.2 YG县农信社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
3.3 YG县农信社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现状 |
3.3.1 发展历程 |
3.3.2 业务规模 |
3.3.3 主要特点 |
3.3.3.1 坚持服务“三农” |
3.3.3.2 坚持普惠金融的市场定位 |
3.3.3.3 坚持加强队伍建设 |
3.3.4 主要做法 |
3.3.4.1 发挥庞大的金融网络优势服务县域经济 |
3.3.4.2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成为支持县域经济发展重点品牌 |
3.3.4.3 通过大力发展农业主导产业提升农民增收水平 |
3.3.4.4 通过推行营销贷款为着力点延伸服务触角 |
3.4 YG县农信社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
3.4.1 外部宏观问题 |
3.4.1.1 供求错配 |
3.4.1.2 信用环境较差 |
3.4.1.3 农村金融知识薄弱 |
3.4.1.4 利益风险补偿机制欠缺 |
3.4.2 内部微观问题 |
3.4.2.1 资金不足 |
3.4.2.2 服务层次不全 |
3.4.2.3 不良贷款比例偏高 |
3.4.2.4 信贷业务创新不足 |
3.4.2.5 产权改革步伐缓慢 |
第四章 YG县农信社助推县域经济发展的对策 |
4.1 优化外部宏观环境支持县域经济发展 |
4.1.1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
4.1.2 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
4.1.2.1 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环境 |
4.1.2.2 要坚决打击和制止信用缺失行为 |
4.1.3 不断加强农村金融知识教育 |
4.1.4 完善利益风险补偿机制 |
4.2 调整YG县农信社内部经营策略支持县域经济发展 |
4.2.1 强化资金组织工作 |
4.2.2 拓宽服务层次 |
4.2.2.1 要不断拓宽服务领域 |
4.2.2.2 要提升支持县域经济的发展水平 |
4.2.3 采取有力措施降低不良贷款比例 |
4.2.3.1 深化信贷管理制度 |
4.2.3.2 加强贷后管理工作 |
4.2.3.3 多措并举化解不良贷款 |
4.2.4 加强新的信贷产品创新 |
4.2.5 深化产权改革 |
第五章 结论与展望 |
5.1 研究结论 |
5.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4)普惠金融发展中的地方政府作用分析 ——以清远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目的与研究内容 |
1.4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核心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 |
2.1.1 概念的形成 |
2.1.2 概念的对比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产品理论 |
2.2.2 政府间关系理论 |
2.2.3 政策性金融理论 |
2.2.4 金融排斥理论 |
第三章 普惠金融发展历程及政府作用框架分析 |
3.1 普惠金融发展历程 |
3.1.1 国外普惠金融发展历程 |
3.1.2 国内普惠金融发展历程 |
3.2 政府间关系框架下的普惠金融发展利益相关方分析 |
3.2.1 货币政策机构 |
3.2.2 金融监管机构 |
3.2.3 财政机构 |
3.2.4 政策性金融机构 |
3.2.5 商业性金融机构 |
3.3 普惠金融政府发展规划及运行情况 |
3.3.1 我国普惠金融发展规划 |
3.3.2 我国普惠金融运行情况 |
3.3.3 广东省普惠金融实施规划 |
第四章 清远市普惠金融发展现状与政府作用体系 |
4.1 清远市普惠金融试点发展的政策背景 |
4.2 清远市政府试点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主要工作 |
4.2.1 加快信息化在金融领域的应用 |
4.2.2 创新农村融资方式,探索开展多种形式农村产权抵押融资 |
4.2.3 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
4.2.4 扎实开展金融扶贫工作 |
4.3 清远市普惠金融试点各政府部门职责分工 |
4.4 清远市普惠金融试点工作推进安排 |
第五章 清远市政府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成效评价分析 |
5.1 清远市普惠金融试点体系构建及发展现状 |
5.1.1 使用情况维度 |
5.1.2 可得性维度情况 |
5.1.3 质量维度情况 |
5.2 清远市政府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评价 |
5.2.1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5.2.2 普惠金融指数测算 |
5.3 清远市政府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的评价结果分析 |
5.3.1 政策决策层与执行层缺乏有效推动落地机制 |
5.3.2 金融供给层缺乏动力 |
5.3.3 金融需求层面缺乏观念 |
第六章 国内外经验借鉴 |
6.1 国外普惠金融发展中的政府作用经验 |
6.1.1 印度政府对普惠金融需求方及供给方两端发力 |
6.1.2 巴西通过代理银行制提高普惠金融服务覆盖面 |
6.2 国内普惠金融发展的政府作用经验 |
6.2.1 河南开封兰考县首创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 |
6.2.2 浙江台州为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 |
6.3 经验借鉴 |
第七章 普惠金融发展中地方政府作用的优化建议 |
7.1 进一步健全普惠金融发展的保障机制 |
7.2 进一步强化各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的普惠金融相关职能 |
7.3 进一步强化普惠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
7.4 增强普惠金融服务对象的金融需求 |
7.5 鼓励多方参与,充分发挥科技对普惠金融发展的支撑作用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5)“三权分置”改革背景下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影响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主要内容 |
1.2.3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3.1 研究的创新 |
1.3.2 研究的不足 |
2 概念界定、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土地金融 |
2.1.2 金融产品 |
2.1.3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 |
2.2 文献综述 |
2.2.1 “三权分置”改革与土地金融的关系研究 |
2.2.2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及影响因素研究 |
2.2.3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及影响因素研究 |
2.2.4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匹配及影响因素研究 |
2.2.5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优化研究 |
2.2.6 国内外研究评述 |
2.3 理论基础 |
2.3.1 农村金融发展理论 |
2.3.2 产权理论 |
2.3.3 供求理论 |
2.3.4 理论框架 |
3 “三权分置”改革下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现状分析 |
3.1 农地“三权分置”改革 |
3.1.1 农地“三权分置”的历史演进 |
3.1.2 农地“三权分置”改革的现实意义 |
3.1.3 “三权分置”改革对农地抵押信贷产品发展的意义 |
3.2 国内外农地抵押信贷产品发展实践 |
3.2.1 国内外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与模式 |
3.2.2 国内外农村土地金融制度比较分析 |
3.2.3 国内外农地抵押信贷产品创新实践评价 |
3.3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分析 |
3.3.1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的发展趋势 |
3.3.2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现状 |
3.3.3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存在的问题 |
3.4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分析 |
3.4.1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的发展趋势 |
3.4.2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现状 |
3.4.3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存在的问题 |
3.5 本章小结 |
4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意愿影响因素分析 |
4.1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的动力机制 |
4.1.1 内生动力:规模化生产需要 |
4.1.2 外在拉力:“三权分置”改革的牵引 |
4.1.3 市场合力:激活农村资产的需要 |
4.2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意愿的描述性分析 |
4.2.1 数据来源 |
4.2.2 农户资金借贷需求与来源渠道 |
4.2.3 农户农地抵押信贷需求意愿、类型和额度 |
4.3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4.3.1 研究假设、变量选择与模型构建 |
4.3.2 实证结果及分析 |
4.3.3 内生性问题的处理 |
4.4 本章小结 |
5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影响因素分析 |
5.1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的主体与功能 |
5.1.1 供给主体—金融机构 |
5.1.2 监管主体—政府 |
5.2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的描述性分析 |
5.2.1 四川省总体供给状况 |
5.2.2 金融机构供给意愿 |
5.2.3 农户供给获得情况 |
5.3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5.3.1 研究假设 |
5.3.2 模型设定与变量选择 |
5.3.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5.3.4 稳健性检验 |
5.3.5 内生性检验 |
5.4 章节小结 |
6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匹配影响因素分析 |
6.1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错位的表征及原因 |
6.1.1 供需错位的表征 |
6.1.2 供需错位的原因 |
6.2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错位的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6.2.1 供需错位的识别 |
6.2.2 描述性统计 |
6.2.3 研究方法 |
6.2.4 变量选取 |
6.2.5 实证结果分析 |
6.3 章节小结 |
7 我国农地抵押信贷产品典型案例分析 |
7.1 温江区“花木捆绑”抵押贷款 |
7.1.1 背景介绍 |
7.1.2 具体做法 |
7.1.3 实施成效 |
7.1.4 案例启示 |
7.2 郫都区花牌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担保贷款 |
7.2.1 背景介绍 |
7.2.2 具体做法 |
7.2.3 实施效果 |
7.2.4 案例启示 |
7.3 崇州市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助推“农业共营制” |
7.3.1 背景介绍 |
7.3.2 具体做法 |
7.3.3 实施效果 |
7.3.4 案例启示 |
7.4 章节小结 |
8 基本结论与对策建议 |
8.1 基本结论 |
8.2 对策建议 |
8.2.1 夯实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保障体系 |
8.2.2 加强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支持体系 |
8.2.3 优化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匹配支撑体系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作者简历 |
(6)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模式与路径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核心概念的界定 |
1.3 主要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创新和不足 |
第2章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演进的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演进的理论基础 |
2.1.1 农业信贷补贴理论 |
2.1.2 农村金融市场理论 |
2.1.3 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 |
2.1.4 制度变迁理论 |
2.2 关于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文献综述 |
2.2.1 农村金融改革历程研究 |
2.2.2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现状及问题研究 |
2.2.3 农村金融对策研究 |
第3章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 |
3.1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宏观政策体系 |
3.2 中国农村金融市场总体情况 |
3.2.1 农村信贷供需状况 |
3.2.2 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发展情况 |
3.2.3 农业保险发展情况 |
3.2.4 农村金融产品创新情况 |
3.2.5 农村基础服务覆盖情况 |
3.2.6 融资渠道与融资模式情况 |
3.3 中国农村金融模式存在的问题 |
3.3.1 农村金融市场机制不健全 |
3.3.2 农村金融供需失衡 |
3.3.3 农村金融市场功能不完备 |
3.4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困境的原因探析 |
3.4.1 农村金融改革目标设定不明晰 |
3.4.2 农村金融改革主体动力不足 |
3.4.3 农村金融改革路径偏差 |
第4章 中国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及演变路径 |
4.1 中国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的演进 |
4.1.1 政府主导模式(1978-1996 年) |
4.1.2 “三位一体”模式(1997—2004 年) |
4.1.3 市场化主导模式(2005—现在) |
4.2 中国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演进的主要特征 |
4.2.1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演进受农村经济改革驱动 |
4.2.2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演进驱动机制的强制性 |
4.2.3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变迁具有路径依赖特征 |
4.3 中国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演进环境与趋势 |
4.3.1 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演进面临的经济社会环境 |
4.3.2 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变迁的思路变化 |
4.3.3 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发展方向与路径 |
第5章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微观模式及路径 |
5.1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微观模式 |
5.1.1 信用主体模式 |
5.1.2 资产抵押模式 |
5.1.3 合作金融模式 |
5.2 中国农村金融微观模式的未来发展路径 |
5.2.1 供应链金融 |
5.2.2 互联网+农村金融 |
5.2.3 新型合作金融 |
第6章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模式与信贷配给的实证分析 |
6.1 农村信贷资金配给的理论分析 |
6.1.1 农村信贷资金配给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
6.1.2 农村信贷资金配给的影响因素分析 |
6.2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对信贷资金配给影响的实证分析 |
6.2.1 变量选取、理论假设和模型构建 |
6.2.2 实证分析过程 |
6.3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对信贷资金配给影响的实证结论 |
第7章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国际比较借鉴 |
7.1 美国波特切斯特乡村银行模式 |
7.2 孟加拉“格莱珉”模式 |
7.3 印度地区农村银行模式 |
第8章 完善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路径选择 |
8.1 健全完备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 |
8.1.1 优化商业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供给能力 |
8.1.2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 |
8.1.3 促进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健康良性发展 |
8.1.4 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 |
8.2 优化提升农村金融市场功能 |
8.2.1 围绕土地等抵押物创新 |
8.2.2 加快土地经营权等农村资产市场建设 |
8.2.3 持续加大涉农贷款的政策扶持力度 |
8.3 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的基础支撑 |
8.3.1 建立健全完备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 |
8.3.2 探索有效的农村金融风险分担机制 |
8.3.3 加快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在学期间所取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7)现代化进程中的农村金融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2 相关概念的界定 |
1.3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4 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1.5 可能的创新和不足之处 |
第二章 农业现代化对农村金融制度的需求 |
2.1 农业现代化的基本理论 |
2.2 农业现代化对农村金融的需求 |
2.3 农村金融制度促进农业现代化的机制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农村金融制度发展的供求障碍分析 |
3.1 农村金融供给约束分析 |
3.2 农村金融需求抑制分析 |
3.3 实证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农村金融市场主体分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视角 |
4.1 对农业和农民的正确认识 |
4.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形成及其主要形式 |
4.3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市场优势和融资优势 |
4.4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国内外案例及借鉴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正规金融支农有效性分析 |
5.1 正规金融对传统农业和现代农业的作用 |
5.2 正规金融制度是否有效的衡量标准 |
5.3 正规金融支农有效性的表现与影响 |
5.4 正规金融支农有效性不足的根源 |
5.5 正规金融支农功能定位 |
5.6 正规金融支农改革与创新 |
5.7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转型分析 |
6.1 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转型的动因 |
6.2 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转型的条件 |
6.3 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转型的路径 |
6.4 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转型的经验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政府对农村金融的支持 |
7.1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7.2 农村金融市场中的政府功能定位 |
7.3 国外政府支持农村金融的经验与启示 |
7.4 政府支持农村金融的主要方式 |
7.5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基本结论与研究展望 |
8.1 基本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后记 |
(8)金融发展权视角下农村合作金融法制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缘起和意义 |
1.1.1 研究缘起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的现状和评价 |
1.2.1 国外研究现状和评价 |
1.2.2 国内研究现状和评价 |
1.3 研究方法 |
1.3.1 规范分析法 |
1.3.2 价值分析法 |
1.3.3 历史分析法 |
1.3.4 比较分析法 |
1.3.5 实证分析法 |
1.4 研究的框架和内容 |
1.4.1 研究框架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的难点和创新 |
1.5.1 研究难点 |
1.5.2 研究创新 |
1.6 研究的不足和展望 |
1.6.1 研究不足 |
1.6.2 研究展望 |
第2章 一个新的研究视角——农民金融发展权 |
2.1 农民金融发展权的理论探源 |
2.1.1 权利渊源:人权法中的发展权 |
2.1.2 价值归依:后现代法学的实质正义观 |
2.1.3 伦理基础:包容性增长下的金融包容理念 |
2.2 农民金融发展权的权利属性和内涵分析 |
2.2.1 权利属性界定 |
2.2.2 权利内涵分析 |
第3章 农村合作金融与农民金融发展权的契合 |
3.1 合作金融的特殊性分析 |
3.1.1 合作金融的概念界定 |
3.1.2 合作金融的法律特征分析 |
3.2 农村合作金融与农民金融发展权的契合 |
3.2.1 农村合作金融与金融发展主体权的契合 |
3.2.2 农村合作金融与自由融资权的契合 |
3.2.3 农村合作金融与公平融资权的契合 |
3.2.4 农村合作金融与融资合作权的契合 |
3.2.5 农村合作金融与金融发展救济权的契合 |
小结 |
第4章 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的现实异化及立法缺陷审视 |
4.1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异化发展 |
4.1.1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异化发展的历史轨迹 |
4.1.2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改革中三种代表模式对比 |
4.1.3 L省 K县农村合作金融发展情况的调研分析 |
4.2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分析 |
4.2.1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梳理 |
4.2.2 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的立法缺陷探讨 |
4.2.3 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的立法缺陷成因分析 |
小结 |
第5章 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的域外立法经验借鉴 |
5.1 域外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评析 |
5.1.1 德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评析 |
5.1.2 日本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评析 |
5.1.3 美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评析 |
5.1.4 印度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评析 |
5.2 域外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经验借鉴 |
5.2.1 注重农村合作金融的法制化 |
5.2.2 坚持合作制的基本法律原则 |
5.2.3 保障农民在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中的产权主体地位 |
5.2.4 明确农村合作金融主体各方的的权利义务关系 |
5.2.5 完善农村合作金融的监管法律制度 |
5.2.6 构建农村合作金融的风险分担和补偿法律制度 |
小结 |
第6章 以金融发展权为视角的农村合作金融立法价值更新 |
6.1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立法价值目标选择 |
6.1.1 传统金融法二元价值目标的突破与革新 |
6.1.2 金融公平价值在合作金融立法中的引领 |
6.2 金融公平价值在农村合作金融立法中的具体解构 |
6.2.1 平等的农民金融发展权保护制度 |
6.2.2 机会均等的农村合作金融准入法律制度 |
6.2.3 自主规范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经营法律制度 |
6.2.4 差异性的农村合作金融监管法律制度 |
6.2.5 补偿性的农村合作金融救济法律制度 |
小结 |
第7章 以金融发展权为视角的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创新 |
7.1 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构建农村合作金融市场准入和退出法律制度 |
7.1.1 农村合作金融市场准入法律制度 |
7.1.2 农村合作金融市场退出法律制度 |
7.2 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创新农村合作金融产权法律制度 |
7.2.1 明确农村合作金融独立的合作社法人属性 |
7.2.2 农村合作金融产权主体权利区分法律制度安排 |
7.2.3 农村合作金融产权结构优化法律制度安排 |
7.3 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完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管理法律制度 |
7.3.1 农村合作金融民主管理法律制度安排 |
7.3.2 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体系法律制度安排 |
7.4 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健全农村合作金融监管法律制度 |
7.4.1 确立银监会为基础的合作金融政府监管 |
7.4.2 重塑省联社为核心的合作金融行业自律监管 |
7.4.3 突出社员和监事会为主体的合作金融内部监管 |
7.5 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构建社员权益保障法律制度 |
7.5.1 农村合作金融社员民主管理权法律制度安排 |
7.5.2 农村合作金融社员盈余分配权法律制度安排 |
7.5.3 农村合作金融社员股份处置权法律制度安排 |
7.5.4 农村合作金融社员监督权法律制度安排 |
7.5.5 农村合作金融社员金融服务优先和优惠权法律制度安排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9)农村的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 ——基于江苏省农户的调查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目标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标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与文章框架 |
1.4.1 研究内容 |
1.4.2 文章框架 |
1.5 可能的创新、不足和进一步研究的说明 |
1.5.1 可能的创新 |
1.5.2 存在的不足 |
1.5.3 进一步研究的说明 |
2. 理论回顾与评述 |
2.1 金融发展理论 |
2.1.1 金融抑制论与金融约束论 |
2.1.2 金融深化论 |
2.2 金融中介理论 |
2.2.1 关于现代金融中介理论核心问题的探讨 |
2.2.2 金融中介与经济增长的作用机理 |
2.3 农村金融发展理论 |
2.3.1 农业补贴信贷理论 |
2.3.2 农村金融市场理论 |
2.3.3 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 |
2.3.4 局部知识理论 |
2.4 政府在农村金融中的角色定位 |
2.4.1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2.4.2 对于农村金融中政府介入的争论与评价 |
2.4.3 农村金融中的政府定位 |
2.5 本章小结 |
3. 境外农村金融发展的实践与经验借鉴 |
3.1 发达国家的农村金融发展概况 |
3.1.1 美国的农村金融体系 |
3.1.2 法国的农村金融体系 |
3.1.3 德国的农村金融体系 |
3.1.4 日本的农村金融体系 |
3.2 发展中国家(地区)农村金融的实践探索 |
3.2.1 印度的农村金融体系 |
3.2.2 孟加拉的乡村银行模式 |
3.2.3 台湾地区的农村金融体系 |
3.2.4 菲律宾的农村金融 |
3.3 境外农村金融发展的经验及启示 |
3.3.1 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 |
3.3.2 发展中国家的经验与教训 |
3.4 本章小结 |
4. 二元经济宏观背景下的农村金融 |
4.1 中国的二元经济结构 |
4.1.1 中国的二元经济结构的演变 |
4.1.2 中国二元经济结构的负面影响 |
4.2 二元经济下被压抑的农村金融 |
4.2.1 利率政策 |
4.2.2 金融制度 |
4.2.3 金融结构 |
4.3 农村金融市场的特征 |
4.3.1 市场内在结构的“双重不平衡” |
4.3.2 金融供给和需求的“双重不足” |
4.3.3 市场发育和制度规范的“双重缺失” |
4.4 以金融支持实现二元经济的调整与演进 |
4.5 本章小结 |
5. 对江苏省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相关性的实证分析 |
5.1 农村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检验 |
5.1.1 指标设计 |
5.1.2 数据的收集和整理 |
5.1.3 结果 |
5.2 农村金融发展对其农村经济增长的影响分析 |
5.3 农村经济增长与农村金融发展的灰色相关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6. 江苏省农村农户金融需求分析 |
6.1 被调查农户收支状况分析 |
6.1.1 农户的基本情况 |
6.1.2 农户的收入特征 |
6.1.3 农户的支出特征 |
6.2 农户金融需求特征分析 |
6.2.1 农户金融需求具有鲜明的层次性 |
6.2.2 农户金融需求的地区差异显着 |
6.2.3 正规金融信贷供给与农户借贷需求的错位 |
6.2.4 民间借贷在农户金融活动中占据主导地位 |
6.2.5 农户对正规金融服务认可度不高 |
6.2.6 农户金融资产需求结构失衡 |
6.3 基本结论 |
7. 江苏省农村金融供给现状与问题分析 |
7.1 农村金融机构中唯一的政策性银行-农业发展银行 |
7.1.1 现状 |
7.1.2 取得的成绩案例 |
7.1.3 江苏农业发展银行存在的问题 |
7.2 农村金融市场供应的主力军-农信社 |
7.2.1 江苏省农信社改革发展的过程与现状 |
7.2.2 农信社经营困局 |
7.3 农村金融中的新型机构 |
7.3.1 建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基本背景 |
7.3.2 村镇银行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
7.3.3 小额贷款公司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
7.3.4 农村互助资金组织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
7.4 本章小结 |
8. 基本结论与对策建议 |
8.1 基本结论 |
8.2 对策建议 |
8.2.1 结合中国农村金融市场与江苏农户需求的特征选择政府介入的基本路径 |
8.2.2 为农村金融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
8.2.3 构建政策性-合作性-商业性“三位一体”的农村金融基本格局 |
参考文献 |
附录1.江苏省农户借贷行为调查问卷 |
附录2.农信社的信贷资源配置决策的基本模型 |
附录3.2010 年农村金融大事记 |
附录4.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的发展历程 |
附录5.江苏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大事记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与科研情况 |
致谢 |
(10)中国农户金融的微观行为结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问题及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3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4 研究内容及结论 |
1.5 本研究的主要贡献 |
2. 文献综述以及研究视角评述 |
2.1 国外农村金融相关文献 |
2.1.1 金融压抑与农业信贷补贴论 |
2.1.2 金融深化与完全市场论 |
2.1.3 金融约束与不完全市场论 |
2.1.4 小额信贷及其他相关研究 |
2.2 国内学者关于农村金融的相关研究 |
2.2.1 农村金融问题根源研究 |
2.2.2 农村金融中农户主体行为问题 |
2.2.3 农村金融的供给及组织形式问题 |
2.2.4 农村金融机构改革与发展问题 |
2.2.5 政府政策选择、行政干预与政策扶持问题 |
2.3 文献综述的研究视角评述 |
3. 农户金融微观行为结构的理论基础 |
3.1 农户金融的微观行为结构内涵 |
3.1.1 中国农户及农户经济行为 |
3.1.2 农户金融与农户金融的微观行为 |
3.1.3 农户金融微观行为结构的理论基础 |
3.2 中国农户金融微观行为的宏观基础 |
3.2.1 长期历史背景下的中国农贷制度 |
3.2.2 现代世界体系下的中国"三农"问题与农户金融 |
3.2.3 城乡统筹背景下的中国农户金融问题 |
3.4 农户金融的微观行为结构研究范畴界定 |
3.4.1 中国农户金融的主体行为 |
3.4.2 本论文农户金融微观行为结构研究的主要内容 |
3.4.3 农户金融微观行为结构研究的内在含义 |
3.5 本章结论 |
4. 中国农户融资选择行为及结构 |
4.1 引言与文献综述 |
4.2 研究设计与模型设定 |
4.2.1 研究思路 |
4.2.2 变量设定 |
4.2.3 研究方法及模型设定 |
4.3 样本选择与数据描述 |
4.3.1 数据来源及样本选择 |
4.3.2 数据处理 |
4.3.3 数据描述 |
4.4 实证检验结果 |
4.4.1 不同融资渠道农户选择行为比较 |
4.4.2 影响农户融资选择因素的边际效应 |
4.4.3 农户内源融资与外源融资的融资次序 |
4.5 本章结论 |
5. 农村金融机构商业行为、内部人控制与支农目标 |
5.1 引言 |
5.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5.2.1 农村金融发展与绩效评价理论 |
5.2.2 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绩效目标 |
5.2.3 影响农村金融绩效因素与基本假设 |
5.3. 研究设计 |
5.3.1 研究方法 |
5.3.2 变量选取与模型设定 |
5.3.3 数据来源及处理 |
5.4. 实证结论 |
5.4.1 描述统计分析 |
5.4.2 改革后影响农村信用社绩效的实证结论 |
5.4.3 政策绩效目标影响商业绩效吗? |
5.5 本章结论 |
6. 农户金融的干预行为:补贴农户,抑或扶持机构? |
6.1 农户金融中的行政行为 |
6.2 补贴农户的干预行为:贵州"以奖代补"财政资金补贴案例 |
6.2.1 "以奖代补"推进小额贷款到户试点背景及政策思路 |
6.2.2 "政府+银行"双主体补贴模式的实施成效 |
6.2.3 "以奖代补"推进小额贷款到户试点的干预行为分析 |
6.3 扶持机构的引导行为:贵州填补金融服务空白乡镇网点案例 |
6.3.1 贵州填补金融服务空白乡镇的背景及实施 |
6.3.2 推进填补金融空白乡镇网点中的扶持政策 |
6.3.3 扶持机构的干预政策对农户金融发展的实际效果 |
6.4 本章结论 |
7. 成本约束、利率定价与市场机制 |
7.1 研究综述及问题的提出 |
7.2 竞争不充分与适度竞争条件下的农村金融利率定价 |
7.2.1 竞争不充分条件下的利率定价行为 |
7.2.2 农户家庭借贷生产的最优化行为 |
7.2.3 市场竞争条件下金融机构的利率定价 |
7.2.4 更一般性角度的农村金融利率定价行为 |
7.3 成本约束、市场竞争与利率定价的贵州证据 |
7.3.1 当前农村信用社利率定价有效性检验的几个假定 |
7.3.2 农信社利率调整政策背景与当前利率水平 |
7.3.3 成本约束、利率定价与市场竞争的关系检验 |
7.4 本章结论 |
8. 成本约束、县级法人主体与局部均衡策略 |
8.1 农村金融服务边际成本测算方法 |
8.1.1 研究的基本思路 |
8.1.2 测算原则与模型设计 |
8.2 数据来源与农村金融服务成本测算结果 |
8.2.1 数据来源 |
8.2.2.农村金融服务成本测算结果 |
8.2.2.1 各级农村信用社的金融服务成本 |
8.2.2.2 改革前后农村信用社的金融服务成本 |
8.2.2.3 非政府组织发放小额贷款的服务成本 |
8.2.2.4 农业银行县支行的金融服务成本 |
8.2.3 农村金融机构层级之间成本结构比较 |
8.3 边际成本约束与县级法人主体地位的关系 |
8.3.1 城乡两类合作机构金融服务成本差异 |
8.3.2 金融服务成本层级比较优势与网点广覆盖的平衡 |
8.3.3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县级法人主体的特殊地位 |
8.4 本章结论 |
9. 制度变迁视角的农户信用演进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
9.1 农户信用与农户信用演进的制度变迁 |
9.1.1 信任、信用与信用行为结构 |
9.1.2 农户信任与农户信用 |
9.1.3 改革开放过程中农户信用的制度变迁 |
9.2 农户信用演进的机制特征:假说与检验 |
9.2.1 当前农户信用的制度变迁"倒U"型特征假说 |
9.2.2 农户信用制度变迁"倒U"型假说检验 |
9.2.3 农村金融机构风险结构解析 |
9.3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变迁与构建 |
9.3.1 从传统乡村农户信任到农户信用体系的制度变迁 |
9.3.2 农村信用体系的理论内涵 |
9.3.3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绩效 |
9.4 本章结论 |
10. 农村熟人社会信用机制与银行信用联结机制 |
10.1 理论回顾与研究进展 |
10.2 双水村模式的背景、机制设计与制度绩效 |
10.2.1 双水村担保合作社设立所突破的约束环境 |
10.2.2 担保合作社的制度设计与治理 |
10.2.3 双水村模式的运行与制度性绩效 |
10.3 双水村担保合作社模式的理论解释 |
10.3.1 嵌入性视角农户信用行为的声誉机制 |
10.3.2 农户异质性与农村熟人社会信用机制 |
10.3.3 转型背景下双水村模式的熟人信用与商业信用的联结机制 |
10.4 本章结论 |
11. 研究结论及相关政策建议 |
11.1 关于农户金融主体行为的研究结论 |
11.2 关于农户金融微观行为机制的研究结论 |
11.3 关于推动农户金融发展的政策建议 |
11.4 研究局限及进一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四、论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的主力军作用(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乡村振兴的金融支持问题研究[D]. 张婷婷. 吉林大学, 2021(01)
- [2]河北农村合作金融研究(1996~2015)[D]. 于海鹏. 河北师范大学, 2021(12)
- [3]YG县农村信用社助推县域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 李晖. 昆明理工大学, 2020(05)
- [4]普惠金融发展中的地方政府作用分析 ——以清远市为例[D]. 冯志良.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5]“三权分置”改革背景下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影响因素研究[D]. 王双全. 四川农业大学, 2019(06)
- [6]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模式与路径选择[D]. 舒凯彤. 吉林大学, 2019(02)
- [7]现代化进程中的农村金融制度研究[D]. 陆彩兰. 南京大学, 2014(05)
- [8]金融发展权视角下农村合作金融法制创新研究[D]. 姜庆丹. 辽宁大学, 2014
- [9]农村的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 ——基于江苏省农户的调查分析[D]. 江美芳. 苏州大学, 2011(06)
- [10]中国农户金融的微观行为结构研究[D]. 陈鹏. 西南财经大学, 20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