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国际保理作为新型的国际结算业务,是一种介于商业(汇付与托收)和银行基础的结算方式之间的一种国际贸易结算安排,这种结算方式适应了国际贸易中流行的非信用证结算的实际情况,因而在国际上普遍应用,但是在我国发展却相对滞后。而滞后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对国际保理的法律研究不够,基本处于比较初级的状态。本文没有对国际保理涉及到的法律问题面面俱到地论述,而是针对国际保理商与第三人权利冲突问题进行了比较系统的研究分析。第一章简单地介绍了国际保理定义,指出了国际保理的法律基础是一种不完全的、特殊的、民法上的债权转让,且分析了出口商的担保义务和回购义务。第二章对不同类型的国际保理商与第三人权利冲突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并试图提出解决方案。首先分析的是国际保理商与应收账款权利人的冲突,这些权利人包括:多头让与中的其他权利人、可议付票据持有人和担保权利人;其次讨论了国际保理商与保留权利的出口商前手、持有信托收据的银行、承运人及出口商的销售代理人这些与货物有关的权利人的冲突;最后专门讨论国际保理商与出口商破产管理人的权利冲突。第三章谈到了国际保理商与第三人权利冲突的其他问题,包括国际保理商与第三人发生权利冲突的原因,调整国际保理商与第三人权利冲突的现有国际国内法律,以及我国相关立法的构建。最后本文结合国际保理的实践,提出了对这些权利冲突最经济、可靠的防范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