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法院所受理的商业秘密纠纷案件主要集中侵犯客户名单方面,诸如侵犯技术秘密案件则少有发生。其中,最为时常发生的情形是,员工利用其原就职单位所获得客户信息,开展与原单位相竞争业务的情形,损害原单位的利益,并由此产生客户名单类的商业秘密纠纷。客户名单的商业秘密法保护是近年的司法实践中的一个热点问题。作为经营秘密的一种,客户名单因为自身的特性使其成为知识产权诉讼中较难处理的一类案件。美国在保护商业秘密的道路上一直走在理论前沿,法律制度也较为先进,尤其在加强客户名单的商业秘密法保护方面已经取得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广泛认同。只是,在对于客户名单的商业秘密属性界定标准上司法实践中仍存在着差异。本文在剖析我国客户名单的商业秘密保护现状的基础上,以美国商业秘密成文立法为基点,以商业秘密判例法为重心,分析美国对客户名单的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以期为中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提供借鉴和启示。本文一共六个部分,总计2万余字。导言部分主要介绍了写这篇文章的出发点:司法实践中对客户名单的认定存在不同标准,客户名单的商业秘密属性认定情形复杂,美国在相关方面有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并以此做相关借鉴。第一章的内容主要是通过我国现在司法实践中的实际案例介绍,分析我国目前面对客户名单的商业秘密属性界定时所立观点,引出想要讨论的话题:界定客户名单的商业秘密标准是什么?第二章主要归纳了我国客户名单的商业秘密保护现状以及进展,并通过对相关法律的梳理提出了我国在客户名单商业秘密属性这一问题上所存在的不足,以期通过比较法的研究试图对此问题提出可行性建议。第三章通过美国相关判例的引用与介绍总结了美国面对客户名单的商业秘密界定所采用的标准,以及这些标准在实际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应用。第四章通过对比美国的做法,梳理美国的经典判例并结合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笔者试图提出了对我国对客户名单商业秘密属性界定标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