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雇主责任研究

劳务派遣雇主责任研究

论文摘要

所谓劳务派遣,指的是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特殊用工形式。我国《劳动合同法》对此种用工形式作了明确规定,其内容涉及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的设立、劳务派遣的适用岗位、劳务派遣单位、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用工单位)及被派遣劳动者各自的权利、义务等方面,但是,该法对于劳务派遣中的雇主责任没有涉及。本文分四个部分对劳务派遣中的雇主责任问题进行了研究。第一部分:基本问题的厘清。首先,“雇主责任”概念的厘清。本文从法律移植的角度对基于“自己责任”的“雇主责任”和基于“替代责任”的“雇主责任”概念进行了分析,并且最终从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的稳定性角度出发,明确了本文所论述的“雇主责任”,是指雇主的替代责任,即是雇主对其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行为承担的赔偿责任。其次,“雇主责任”适用范围的厘清。对于“雇主责任”是否适用于劳动关系,理论界存在着“肯定说”与“否定说”两种观点。对此,本文从历史的角度进行了考察,认为雇佣关系(广义)与劳动关系不是并列的法律关系,而是包容与被包容的关系,劳动关系是雇佣关系的下位概念。因此,侵权行为法上的“雇主责任”是适用于劳动关系的。第二部分:雇主责任的一般理论。《法国民法典》首先确立了雇主责任,其后,世界主要国家均确认了雇主责任规则。从我国立法实践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的规定,第一次在实体法上确定了雇主责任。本文通过比较法研究认为:首先,雇主责任的理论基础应当是一个综合的体系,它包括了前提条件、逻辑起点、法理基础和价值取向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二,雇主责任应当采取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这是一个兼顾了各方利益的相对公平的选择。第三,雇主责任的构成应当具备以下三个要件:雇员的行为是侵权行为;雇员的侵权行为是职务行为;雇员与雇主之间存在雇佣关系。第四,关于连带责任与追偿权的问题,即: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本文称之为“雇员的限制性连带责任”和“雇主的限制性追偿权”。第三部分:劳务派遣中的雇主责任。首先,本文对劳务派遣基础法律关系进行了分析。在对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关系的认定上,通过相关理论的比较研究和对《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法理解读,认为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着“准劳动关系”,甚至是“事实劳动关系”。第二,相关学说比较研究。在我国现行法律及民法典草案中,对于劳务派遣中的雇主责任均没有明确规定。本文在对国外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相关学说及司法实践进行比较研究后,认为大多数国家采用了指挥监督控制关系作为判断雇主的标准,从而确定雇主责任。第三,我国劳务派遣雇主责任的确立。本文从外部责任和内部责任的角度对劳务派遣雇主责任制度进行了研究,确定了对外的连带责任和对内的追偿权,并且最终提出相关立法建议。第四部分:结语。劳务派遣雇主责任是一个横跨劳动法和侵权行为法学科的命题,有的学者从民法的角度出发,主张将劳务派遣雇主责任制度规定于侵权行为法中,对此,笔者从部门法体系、立法体例、制度设计、立法进程等角度,提出应当将劳务派遣雇主责任规定在(广义)劳动法中的观点。本文通过对雇主责任基本问题的厘清、一般理论的考察,结合对劳务派遣基础法律关系的分析和相关比较法研究,最终提出了对我国劳务派遣雇主责任制度的基本构想,以期对我国相关立法有所裨益。

论文目录

  • 内容提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基本问题的厘清
  • (一) “雇主责任”概念的厘清
  • (二) “雇主责任”适用范围的厘清
  • 二、雇主责任的一般理论
  • (一) 雇主责任的理论基础
  • (二) 雇主责任的归责原则
  • (三) 雇主责任的构成要件
  • (四) 连带责任与追偿权
  • 三、劳务派遣中的雇主责任
  • (一) 劳务派遣基础法律关系分析
  • (二) 相关学说比较研究
  • (三) 我国劳务派遣雇主责任的确立
  • 四、结语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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