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和谐社会的浪潮中,有关农村纠纷的解决状况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的确,民间纠纷的解决状况是评价一个社会和谐稳定的基本因素之一。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关系的调整,农村纠纷发生率和激化率呈上升趋势。然而,由于纠纷解决机制的运行不力,大量纠纷无法被现有的纠纷解决渠道及时吸纳和消解,造成群众不断上访甚至转化为刑事案件,浪费了巨大的社会成本同时直接影响到乡村社会的和谐稳定。本文以深入的实证调查为基础,从农村纠纷、解纷主体、解纷方式三个角度进行阐述,有针对性地回答了农村纠纷解决机制中解决什么?谁在解决?如何解决?三个基本问题。首先,我们对当前农村纠纷进行类型化的解析,准确把握农村纠纷的基本特点和趋势,由此充分认识纠纷自然分流的基本规律。其次,在问卷调查和田间访谈所获得数据和材料中,了解现有农村解纷主体的利用状况,并且深入分析各解纷主体选择率背后的具体原因,由此真正认识各解纷主体的解纷性质和能力,同时了解各解纷主体在农民心中的认知程度。最后,以挪威法学家托斯坦.埃克霍夫有关解纷方式的理论作为我们的研究框架,将各种人为界定的解纷方式还原为事实状态的审判、调解以及行政管理三种基本方式,从应然状态深刻分析三种解纷方式的运行条件,同时从实证调查的材料中全面而准确地把握农村各解纷主体在解纷实践中的实际操作方式,并且在此基础上,通过实然状态与应然状态的比对,发现农村解纷现实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或缺陷;同时,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本手法展开对各种现状成因的透彻分析,并从中寻找和发现可能解决以上问题的路径或者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