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性资产的定价及交易问题研究

资源性资产的定价及交易问题研究

论文摘要

自然资源是人类获取财富的源泉,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它影响着国民经济的稳定运营,更决定了人类的生存,正如威廉·配第说过的:“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这里的“土地”指的就是自然资源。然而,自然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了自然资源不可能无限制的满足人类的需求,也不可能无节制的支撑经济社会的发。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社会对自然资源的依赖性日益增强,从而催生了自然资源的资产化,即通过自然资源的资产化而把自然资源当作一种资产来运营管理,相应的,自然资源也就转化为资源性资产。显然,资源性资产以自然资源为载体,决定了资源性资源拥有自然资源的自然属性;而资源性资产有属于资产的范畴,意味着资源性资产还拥有资产所具有的经济属性。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经济的高速增长需要资源性资产的鼎力支持,但是,资源性资产的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却凸显了经济增长与资源性资产开采利用之间的矛盾,而化解这一矛盾的根本办法就是通过对资源性资产合理定价和有偿使用来实现其有效配置。然而,资源性资产合理定价要以完善的产权制度安排为前提,才能保证交易的公平公正,那么资源性资产的市场价格也就不偏离价值。因此,推动资源性资产的市场定价与产权交易是破除经济社会发展屏障的关键。资源性资产定价及交易问题既属于经济学研究的范畴,也属于会计学研究的范畴。从经济学的角度讲,探讨资源性资产的定价及交易问题,其目的在于完善资源性资产的产权制度安排并促进合理定价,从而放大资源性资产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功效,进而缓和甚至化解资源性资产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从会计学的角度讲,通过建立并完善资源性资产定价及交易的评价指标体系与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引入社会公众及媒体的监督机制,有利于促进资源性资产的公允定价与公平交易,从而真正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显然,研究资源性资产的定价及交易问题,不能拘泥于单纯的经济学或会计学视角,而要站在一个更高的层面上对资源性资产的定价及交易问题进行研究,不仅就市场定价机制构建和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进行了论述,还就评价指标设计和信息公开披露进行了探讨,从而将经济学问题(市场定价与产权交易)和会计学问题(评价指标与信息披露)紧密结合起来,使资源性资产公允定价与公平交易问题得到切实解决,有助于提高资源性资产的开采利用效率。本文共有十二章,可以分为三个层次,按照“总-分-总”的逻辑思路而展开。第二~五章是总论部分。第二章就资源性资产的概念、属性及特征进行介绍,并就与资源性资产定价及交易相关的价值理论和产权理论进行论述,从而为后续定价机制构建和产权市场建立奠定了理论基础。实际上,第三章才是问题研究的开始,该章讨论了不同类型的资源性资产定价模式选择,并就政府定价与市场定价两种模式进行了比较分析,认为对于绝大多数资源性资产来说,市场化定价模式优于政府定价模式,从而将问题研究过渡到第四章——市场化定价机制构建。然而,市场化定价的对象是产权,而定价本身又是市场交易主体相互博弈的过程,因此,构建市场定价机制要求市场主体进场交易,这就衍生出第五章——产权交易市场的建立与完善。可以说,第二~五章是从宏观层面来分析资源性资产的定价及交易问题,为资源性资产定价及交易大系统的建立搭建了框架结构。但鉴于不同资源性资产的特征属性迥异,有必要针对单项资源性资产的定价及交易问题进行研究。第六~九章是分论部分。资源性资产是以自然资源为载体的一类资产的总称,其属性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依附的自然资源,这就意味着不同类别的资源性资产在定价与交易时要差别化对待。基于此,本文从更加具体的层面上,分别就土地资源性资产、矿产资源性资产、森林资源性资产、水资源性资产的定价及交易问题进行了探讨,即针对四类资源性资产的定价交易现状,分别探讨其产权交易市场的建立监督,以及依托产权交易市场的定价方式。第十~十二章也是总论部分。好的机制要产生好的效果,不仅要求机制自身健全完善,还要求重视外部的监督监管。因此,建立健全资源性资产的市场定价机制及产权交易市场,要求引入社会公众监督机制。第十章和第十一章分别给出了资源性资产定价交易的评价指标设计方略和信息披露制度安排思路。当然,促进资源性资产公允定价与公平交易,还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改革,本文的最后一章就此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包括评估准则与会计准则的完善、法律体系建立健全和资源性资产证券化在内的一系列相关政策建议。

论文目录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文献评述
  • 一、国外研究文献评述
  • 二、国内研究文献评述
  • 第三节 结构安排及研究方法
  • 一、结构安排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创新与不足及特殊说明
  • 一、文章的创新点
  • 二、文章的不足
  • 三、特别说明
  • 第二章 资源性资产的定价及交易理论基础
  • 第一节 资源性资产的范畴
  • 一、资源性资产是自然资源资产化的产物
  • 二、资源性资产兼具自然、经济与社会三重属性
  • 三、资源性资产是实物形态与价值形态的统一
  • 第二节 资源性资产的定价理论基础
  • 一、与价值及价值计量相关的理论
  • 二、资源性资产的价值及价值决定
  • 三、资源性资产的计量属性及标准
  • 第三节 资源性资产的交易理论基础
  • 一、与产权及产权交易相关的理论
  • 二、资源性资产的交易实质上是产权交易
  • 三、资源性资产的交易要求产权界定明晰
  • 四、资源性资产的交易要求发挥市场作用
  • 第三章 资源性资产的定价模式及其市场化取向
  • 第一节 资源性资产的定价模式
  • 一、自然垄断型资源性资产可以实行政府引导的定价模式
  • 二、重大战略型资源性资产可以实行行政主导的定价模式
  • 三、一般竞争型资源性资产可以实行市场主导的定价模式
  • 第二节 资源性资产的定价要弱化行政作用
  • 一、行政定价无法根除“市场失灵”问题且会提高定价成本
  • 二、行政定价容易滋生“寻租”问题且会降低开采利用效率
  • 三、行政定价固化了市场价格并影响交易主体收益权的实现
  • 四、行政干预的核心在于制定规则并推动定价的市场化进程
  • 第三节 资源性资产的定价要趋向市场化
  • 一、市场化定价有利于资源性资产稀缺程度充分显现
  • 二、市场化定价有利于实现资源性资产价值增值与放大
  • 三、市场化定价有利于实现资源性资产配置效率最大化
  • 第四章 资源性资产的市场化定价机制构建
  • 第一节 资源性资产市场化定价的基本原则
  • 一、绝大多数资源性资产都要纳入市场化定价的范围内
  • 二、符合条件的企业法人都可以参与资源性资产公平竞价
  • 三、资源性资产市场化定价要实行“完全成本”定价方式
  • 第二节 资源性资产市场化定价的主要环节
  • 一、资源性资产市场化定价要求进行资产价值评估
  • 二、资源性资产市场化定价要求估算生态补偿成本
  • 三、资源性资产市场化定价要通过公开竞价来完成
  • 第三节 资源性资产市场化定价的竞价方式
  • 一、在资产受让方唯一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协商谈判的定价方式
  • 二、在市场信息不充分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来定价
  • 三、开发利用难度大的资源性资产可以通过拍卖的方式来定价
  • 四、依托公开产权交易市场而实现资源性资产的公开交易定价
  • 第五章 资源性资产的产权交易市场建立及完善
  • 第一节 资源性资产产权交易市场的功能定位
  • 一、产权交易市场要为资源性资产公允合理定价提供平台
  • 二、产权交易市场要为实现资源性资产最优配置创造条件
  • 三、产权交易市场要为实现资源性资产的证券化奠定基础
  • 第二节 资源性资产产权交易市场的交易制度建立
  • 一、明确资源性资产产权交易参与主体的入场条件
  • 二、规范资源性资产产权交易市场的资产转让流程
  • 三、强化资源性资产产权交易的制度性监管与监督
  • 第三节 资源性资产产权交易市场的专业分工与整合
  • 一、依托现有产权交易机构分地区分专业建立资源性资产产权交易市场
  • 二、推进不同地区之间相同专业资源性资产产权交易市场的协作与融合
  • 三、依赖互联网技术推动各区域性资源性资产产权交易市场的信息联网
  • 第六章 土地资源性资产的产权交易市场及定价
  • 第一节 土地资源性资产的产权交易现状及存在问题
  • 一、土地资源性资产的范畴及土地资源性资产产权的特征
  • 二、中国土地资源性资产的产权制度安排及产权交易现状
  • 三、土地资源性资产的产权交易以国有土地产权交易为主
  • 四、招拍挂方式扭曲了土地资源性资产的交易并推高地价
  • 第二节 土地资源性资产的产权交易市场建立及监督
  • 一、建立土地资源性资产产权交易市场的基本设计及设想
  • 二、广泛吸纳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土地资源性资产的产权交易
  • 三、扩大可进入土地资源性资产产权交易市场的土地类型
  • 四、建立多维度的土地资源性资产产权交易市场监督体系
  • 第三节 土地资源性资产依托产权交易市场的定价
  • 一、土地资源性资产的价值构成与市场价格确定
  • 二、土地资源性资产进场定价方式的建立与完善
  • 三、土地资源性资产进场定价的试点试行与推广
  • 第七章 矿产资源性资产的产权交易市场及定价
  • 第一节 矿产资源性资产的产权交易现状及存在问题
  • 一、矿产资源性资产的范畴及矿产资源性资产产权的特征
  • 二、中国矿产资源性资产的产权制度安排及产权交易现状
  • 三、产权模糊与有偿使用制度执行不到位扰乱了市场交易
  • 四、交易制度扭曲执行且交易机制不完善放大了市场风险
  • 第二节 矿产资源性资产的产权交易市场建立及监督
  • 一、建立矿产资源性资产产权交易市场的基本设计及设想
  • 二、严格并提高矿产资源性资产产权交易市场的准入门槛
  • 三、规范矿产资源性资产的交易方式并扩大市场覆盖范围
  • 四、建立多维度的矿产资源性资产产权交易市场监督体系
  • 第三节 矿产资源性资产依托产权交易市场的定价
  • 一、矿产资源性资产的价值构成与市场价格确定
  • 二、矿产资源性资产进场定价方式的建立与完善
  • 三、矿产资源性资产进场定价的试点试行与推广
  • 第八章 森林资源性资产的产权交易市场及定价
  • 第一节 森林资源性资产的产权交易现状及存在问题
  • 一、森林资源性资产的范畴及森林资源性资产产权的特征
  • 二、中国森林资源性资产的产权制度安排及产权交易现状
  • 三、市场信息不畅通与交易机制不健全及监管不到位并存
  • 四、集体林权交易是森林资源性资产交易问题爆发的重灾区
  • 第二节 森林资源性资产的产权交易市场建立及监督
  • 一、建立森林资源性资产产权交易市场的基本设计及设想
  • 二、明确并扩大森林资源性资产产权交易市场的主体范围
  • 三、进一步完善森林资源性资产产权交易市场的制度体系
  • 四、建立多维度的森林资源性资产产权交易市场监督体系
  • 第三节 森林资源性资产依托产权交易市场的定价
  • 一、森林资源性资产的价值构成与市场价格确定
  • 二、森林资源性资产进场定价方式的建立与完善
  • 三、森林资源性资产进场定价的试点试行与推广
  • 第九章 水资源性资产的产权交易市场及定价
  • 第一节 水资源性资产的产权交易现状及存在问题
  • 一、水资源性资产的范畴及水资源性资产产权的特征
  • 二、中国水资源性资产的产权制度安排及产权交易现状
  • 三、产权模糊与政府干预阻碍了水资源性资产的高效配置
  • 第二节 水资源性资产的产权交易市场建立及监督
  • 一、建立水资源性资产产权交易市场的基本设计及设想
  • 二、明确水资源性资产的交易主体并合理界定其行为边界
  • 三、严格规范水资源性资产的交易制度并创新交易方式
  • 四、建立多维度的水资源性资产产权交易市场监督体系
  • 第三节 水资源性资产依托产权交易市场的定价
  • 一、水资源性资产市场交易价格的构成与确定
  • 二、水资源性资产进场定价方式的建立并完善
  • 三、水资源性资产进场定价的试点试行与推广
  • 第十章 资源性资产市场交易及定价的评价指标设计
  • 第一节 资源性资产市场交易及定价评价指标的设计原则
  • 一、坚持一般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的原则
  • 二、坚持稳定性与动态性相结合的原则
  • 三、坚持科学性与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
  • 四、坚持各类指标相互支持补充的原则
  • 第二节 资源性资产市场交易及定价的一般性评价指标设计
  • 一、企业要建立反映资源性资产运营管理绩效的评价指标
  • 二、政府要建立反映资源性资产宏观管理业绩的评价指标
  • 三、交易机构要建立反映资源性资产量价波动的评价指标
  • 第三节 资源性资产市场交易及定价的特殊性评价指标设计
  • 一、反映土地资源性资产市场交易及定价的评价指标
  • 二、反映矿产资源性资产市场交易及定价的评价指标
  • 三、反映森林资源性资产市场交易及定价的评价指标
  • 四、反映水资源性资产市场交易及定价的评价指标
  • 第四节 资源性资产市场交易及定价的评价指标要定期披露
  • 一、建立资源性资产市场交易及定价评价指标的定期公开披露窗口
  • 二、资源性资产市场定价及交易的评价指标要接受各方评价与监督
  • 三、根据评价结果及反馈信息对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动态调整与改进
  • 第十一章 资源性资产市场交易及定价信息的公开披露
  • 第一节 资源性资产市场交易及定价信息公开披露的要求
  • 一、披露信息应成为市场参与者的自觉行为
  • 二、披露信息的质量必须保证真实可靠可比
  • 三、披露信息的内容应包括权属及价值信息
  • 四、市场参与者应听取并接受社会评价意见
  • 第二节 企业对资源性资产市场交易及定价信息的公开披露
  • 一、企业要围绕资源性资产权属及价值变化信息进行公开披露
  • 二、企业可借助财务报告来披露资源性资产的交易及定价信息
  • 三、企业应编制独立报告来披露资源性资产的交易及定价信息
  • 第三节 政府对资源性资产市场交易及定价信息的公开披露
  • 一、政府要围绕资源性资产价值量及实物量变化信息进行披露
  • 二、政府要建立专门账户来披露资源性资产的实物及价值信息
  • 三、政府要对资源性资产的市场交易及定价信息进行专门披露
  • 第四节 中介机构对资源性资产市场交易及定价信息的披露
  • 一、产权交易机构要时时披露资源性资产的供求及价格信息
  • 二、其他中介机构要按需披露资源性资产的交易及定价信息
  • 第十二章 促进资源性资产公允定价及公平交易的配套改革
  • 第一节 健全资源性资产的法律体系
  • 一、明晰界定资源性资产的产权主体
  • 二、建立资源性资产的交易法律制度
  • 三、建立资源性资产的征购法律制度
  • 第二节 强化资源性资产的评估管理
  • 一、建立统一的资源性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 二、强化资源性资产评估机构的行为管理
  • 三、严格资源性资产评估人员的执业管理
  • 四、推动资源性资产评估技术的改进创新
  • 第三节 建立资源性资产的会计准则
  • 一、改革资源性资产的会计计量模式
  • 二、扩大资源性资产的信息披露范围
  • 三、推出单独的资源性资产会计准则
  • 第四节 加速资源性资产的证券化进程
  • 一、资源性资产证券化的运作模式
  • 二、资源性资产证券化的具体设计
  • 参考文献
  • (一) 中文书籍及报告
  • (二) 中文文章及论文
  • (三) 外文书籍及报告
  • (四) 外文文章及论文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后记
  • 相关论文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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