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声乐作品的表演,应当是出色的歌唱技巧与完美的艺术表现相结合,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歌唱者在表演不同声乐作品时的不同音色特点,呼吸上对气息的控制以达到作品中乐句的准确处理,语言上咬字吐字的清晰,面部表情、肢体动作和情感需求的相结合等等都归于歌唱技巧的范畴。文章通过分析演唱声乐作品《咏梅》所必须具备的条件,首先了解作品的创作背景,词曲作者的创作动机,对歌曲旋律、节奏、曲风、装饰音等充分掌握,学习歌曲的京剧唱腔韵味,把握舞台表演的面部表情,肢体动作等等,并结合了笔者的舞台艺术实践,阐述声乐表演中的重要美学原则,没有歌唱技巧根本谈不上艺术表现,而同时脱离艺术表现也体现不了歌唱技巧的价值。歌唱技巧与艺术表现是完整的统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