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马克思民主理论体系复杂,需要从几个关键点去理解和把握。在马克思民主理论中,民主的基本含义是指人民权利和国家制度;民主理论的哲学基础是社会决定国家的哲学观及唯物史观;民主的真正意义是人的全面自由。这些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中国民主政治建设是有重大价值的。
关键词:马克思;民主理论;民主
深入学习和理解马克思的民主理论对今天进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有着重大意义。马克思的民主理论体系庞大,内容丰富,把握马克思关于民主的基本含义和真正意义,是理解马克思民主理论的关键和基础。对我们现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旗帜,推进中国民主政治建设是非常有价值的。
1民主的基本含义
民主是文明社会的基本价值,是近代政治文明的伟大成果。时至今天,卡尔·科恩就宣称:“民主已成为整个世界头等重要的政治目标”。但是英国学者KeithGraham却指出:“十八世纪以前,每个人对民主是什么都有一个清晰的概念,但很少有人拥护它;而现在的情况正好相反,每个人都拥护它,但对民主到底是什么却不再有那样清晰的概念了”。要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有必要弄清民主到底是什么含义,而且先要了解马克思关于民主的论断。
马克思主义认为,民主的概念是历史的,发展的。从历史的角度看,民主是随着阶级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又是随着阶级和国家的变化而变化的。
现代民主制度是由近代资产阶级创造的。资产阶级民主是建立在自然法、社会契约和天赋人权等原则基础上的代议制民主。代议制民主是把民主制建立在一种复杂的政治权力构架上的制度安排,不同于古希腊时期简单的“多数人统治”的直接民主制。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制度虽然被标榜为“人民主权”,但实际上不过是资产阶级统治的一种形式。
由上看来,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们一般把民主理解为“民众的权利”,但他们对“民众”和“权利”却作了不同的解释,这就形成了不同的民主概念和民主形式。在认识和分析历史与现实中存在的各种形态的民主制度时,就不能停留于各种对民主概念所做的字面解释中,而要从民主的实际含义和民主的阶级实质出发,真正揭示出民主的实质。
马克思主义认为,民主在本质上是一种权利,在形态上是一种制度,“一种国家形式,一种国家形态”。从这个意义上讲,马克思主义的民主即是民主制。这个民主制与民主权利是统一的,民主制是“人民的权利”的制度化、法律化。虽然民主制作为一种国家制度,在历史上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无不是服务于民主权利的一种外在设计和强力保障。离开权利去分析民主制度,就丢弃了衡量的客观标准,必然出现谬误。马克思指出:“民主是作为类概念的国家制度。君主制则只是国家制度的一种,并且是不好的一种。”马克思认为,无论是民主制还是君主制,都是一种国家制度,只不过民主制是一种好的国家制度,君主制是一种不好的国家制度,但本质是相同的,都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而且即使作为是资产阶级国家的最高形式的民主共和国也改变不了这一事实。
马克思反对抽象地谈论民主,这是因为民主是一个具有鲜明阶级性的政治范畴和历史范畴,不能脱离阶级观点、历史观点来抽象地谈论一般民主问题。从根源上说,民主是一种政治权利,而政治权利都是有阶级性的。从民主的形态上说,民主是一种国家制度,而国家都是有阶级性的,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阶级斗争的工具。但是,马克思也不否认一般的民主概念。
马克思通过对人类民主实践的深入分析,特别是通过对资产阶级的人民主权理论的批判,阐明了民主概念的内涵,揭示了它的本质特征。马克思认为,民主就是人民主权、人民意志的实现,就是人民自己创造、自己建立、自己规定国家制度,并运用这种国家制度决定自身的事务。概括地说,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马克思主义经常在不同的层面上和领域中使用民主概念,但作为人民权利和国家制度的民主是它的基本含义。
2民主的真正意义
在马克思的著作中,民主的类型是多样的,在不同的层面和领域都被使用过。如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把民主制视为国家的组织形式,并从政治制度层面上鲜明地提出:“民主制是作为类概念的国家制度”;还有马克思在第一国际的《临时章程》中指出,在国际工人协会内部实行民主原则等等。那么在马克思庞杂的民主用语背后,民主的真正意义是什么?我们可以通过把握马克思主义民主观的内在逻辑,找寻马克思主义民主观的逻辑原点,从而理解马克思主义民主的真正意义。
马克思在登上现实政治斗争的舞台后,对封建专制制度进行了毫不妥协的批判。他提出:“要对现存的一切进行无情的批判,所谓无情,意义有二,即这种批判不怕自己所作的结论,临到触怒当权者也不退缩”;“我们的任务是要揭露旧世界,并为建立一个新世界而积极工作”。在马克思看来,这个人类新世界“只有一个希望,那就是要在我们这里实现法国大革命所取得的成果,归根到底也就是说要建立一个共和国,要以自由人们的制度来代已经死亡的制度”。由此可见,马克思是从追求自由的角度对封建专制制度进行了尖锐的批判,在批判封建专制制度的同时,马克思明确地把民主同自由直接联系在一起。
马克思说,中世纪是不自由的民主制。马克思认为资产阶级革命使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分离成为现实。资产阶级的政治革命打倒了旧的专制权力,消灭了市民社会的政治性质,并使政治国家从市民社会中抽象出来,而与市民社会相适应。但是“这个理性的王国不过是资产阶级的理想化的王国”。在马克思看来,以确立人权为标志的政治解放只是完成了市民社会从政治中的解放。而这种解放只是实现了虚幻的自由。
马克思认为,尽管政治解放是一大进步,但“政治解放本身还不是人类解放”。只有社会收回国家,克服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对立,在实现政治领域平等的基础上,实现市民社会生活完全平等,人才真正地获得解放,实现真正的自由。马克思认为,只有“民主制”才是国家和社会统一的途径。“民主制独有的特点,就是国家制度无论如何只是人民存在的环节”,也就是说国家的意志来自人民,是人民意志的真正体现。在这里,国家制度表现出它的本来面目,即人的自由产物。因此,马克思说民主制是人民的国家制度。马克思的理想是通过社会收回国家的各项职能,扩大社会自主性,使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最终实现国家的消灭,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
马克思的民主思想为人民追求民主描绘了一个理想的未来图景,这使得马克思民主思想具有鲜明的理想性。而正是这种理想性,使马克思民主思想屡遭误解和非难。美国著名政治理论家萨托利在其代表作《民主新论》中更是代表了自由主义学者对马克思理论的普遍误解。在萨托利看来,马克思“追求的是对共同社会的最原始、最简单、田园诗般的管理方式”。在民主思想的建构中,马克思坚持彻底的发展论,不以获得政治民主为满足,要把民主原则贯彻到社会各个领域;不以无产阶级一个阶级民主为满足,要消灭任何阶级和阶级统治;不以全民族的解放为满足,要实现全人类共同解放。这就决定了马克思民主思想具有历史长期性和过程性。
马克思从对自由的推崇和追求出发,通过对封建制度的批判把民主同自由联系在一起;通过对政治民主的扬弃,提出民主制的理想。通过社会收回国家,克服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对立,最终实现真正的自由也就是现实真正的民主。这是马克思民主观的内在逻辑。通过对这种内在逻辑的梳理,可以发现马克思主义民主的真正意义是人的全面自由、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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